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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治疗科规章制度
放射治疗科是以临床医疗为主的科室,其管理要求应参照临床各科室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常规制度。
一、查房制度
1. 每周主任查房1次,全科医生与病房护士、技术员组长参加,讨论门诊和病房疑难病例、典型病例以及死亡病例,对存在的诊治问题提出意见并即时解决。
2. 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带领本组住院医院制订治疗方案,解决治疗问题,并选定主任医师查房病例。
3. 住院医师每天至少要巡视病房2次,即时解决病人治疗中的问题。
4. 对门诊治疗病人每周至少检查2次,其中1次作全身检查,仔细观察肿瘤消退情况,并给予相应措施。
5. 治疗室在组长带领下,每周检查治疗1次,并讨论解决在治疗摆位中出现的问题。
二、病历书写制度
1. 病历书写应于24小时内完成。
2. 要求字迹工整,语言通顺,内容科学,逻辑性强。
3. 疗程结束,医生应详细记录病人治疗经过,包括治疗日期、疾病名称(病理诊断)、设野方式、照射能量、照射总剂量(肿瘤量)、分割次数,时间及体检、辅助检查等情况,病人出院后,其病历要经主治医师和主任签字后方能送病案
室。
三、定期随访制度
对病人进行定期随访,以观察疗效,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患者复发及放射损伤等情况。
四、放射治疗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每周至少进行各种治疗设备小维修1次,确保机器的正常运行。
五、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放射治疗防护规定,严格安全管理,做到在治疗室、候诊室等放疗工作场所标明安全防护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认真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和病人的安全。六、放射治疗工作人员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主要记录放射治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监护以及专业技术和防护知识培训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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