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掘进支护工作业操作规程
1.施工中不得使用以下支护材料及支架:
〔1〕 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2〕 腐朽、劈裂、折断、过度弯曲的坑木。
〔3〕 璐筋、折断、缺损的混凝土棚。
〔4〕 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
2. 施工时,必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纳前探梁支护或其他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 支护过程中,必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
4. 严禁将棚腿架设在浮煤浮矸上。
5. 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或改换。修复支架前,应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临时支护;扶棚或改换支架,应从外向里逐架依次进行。6.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架必必须迎山有力,严禁支架退山。
7. 架棚巷道支架之间必必须安设牢固的拉杆或撑木。工作面10 米内应敷设防倒器或采纳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8. 对工程质量必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填写“隐蔽工程记录〞 单。
9. 在压力大的巷道架设对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采纳补棚的方法,以免对棚凹凸不平,受力不均。
10.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 米,或在倾角大于30°的上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11.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
〔1〕 梁和柱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
〔2〕梁、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
〔3〕支架有无歪扭迈步,前倾后仰现象;
〔4〕支架帮、顶是否按规定背紧、背牢。
12.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顶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梁腿接口处的两肩必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必须超过梁〔柱〕 中心。
13.底板是软岩〔煤〕 时,要采纳防止柱腿钻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垫块时,其规格、材质必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14.采纳人工上梁时,必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不要将手伸入柱梁接口处;采纳机械上梁时,棚梁在机具上应放置平稳,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业。
15.在井下加工梯形木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用量具准确度量棚梁和柱腿的尺寸。
①柱腿用料时,要将料的粗端在上,超长的坑木只准截去细端。
②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接口方式和规格量、画好勒口线,柱口和梁口的深度不得大于料径的1/4 。
③用弯料时,必必须保证料的弓背朝向巷道顶帮。
〔2〕 锯砍棚料时的注意事项:
①锯砍棚料时,应将木料放平稳,不许发生滚动。
②砍料时,要注意四周人员和行人的安全,斧头和斧把不能碰在障碍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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