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经理安全职责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
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直接分管的安全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按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以身作则,不殉私情,忠于职守,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带头人。
三、组织编定安全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年度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计划,并督促落实。
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五、组织年、季安全大检查及节、假日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事故,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
七、每季度对分管的科、库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安全生产部部长安全职责
一、协助经理、主管安全副经理搞好安全工作。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三、组织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对各科、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科、库区对事故隐患的整改。
五、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总结并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
六、监督检查各科、库区的:“四防”措施。做到安全可靠。
保管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涉爆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各项制度。熟悉保管的民爆物品性质,储存条件等知识,熟悉使用POS机。
二、民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存。
三、严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认真做好收发货工作,做到每笔收发、每笔公示,每月和民爆财务科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和报告。
四、爆炸物品出库时,要查验各种证件、手续,特别是要查验购买单位的单位卡是否与领取单位相符,按批准的对象、品种、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加和减少。对退回的爆炸物品,在认真检查,清点后入库,严格登记手续。严禁将炸药与雷管同时发货,不见专用车辆不发货,严禁其它运输工具提取民爆器材。严禁炸药与雷管同时存放,仓库内保持通风良好,保持一定的墙距、行距、垛距。
五、必须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受潮、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单位的领导,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妥善销毁。
六、确保库区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协助库房警卫人员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七、严禁穿钉鞋、着化纤服装进入库内,禁止使用明火。
八、定期盘查库内货物,对变质、过期的民爆器材或需要销毁的民爆器材,及时报告上级,按有关规定处理。
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涉爆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定期对本单位各环节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二、对库区施行安全监督,确保规章制度落实。
三、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遇到有特殊紧急情况,有权先停止作业,待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四、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危险品运输,装卸的安全工作,确保运输装卸的安全。
爆破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涉爆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
二、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检查操作技术规定,确保爆破作业安全无事故。
三、领取民爆物品时,要持本人的爆破员作业卡,携带便携式炸药箱,雷管箱,按照批准的数量如数领取,严禁多领,代领或转借作业卡。坚持装箱上锁,严防丢失被盗,如发生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
四、运送爆炸物品要严格遵照安全规定,避开人流高锋、输电线路、明火,安全运往工作面。
五、装药前要严格操作规程,在确认环境安全时,才可装药。
六、起爆前要认真实施安全检查,做好警戒工作。确认无危险时方准起爆,如有哑炮要按照规程安全排除,严禁违章爆破。
七、要坚持清退制度,认真填写《爆破员日志》,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当班清退,严禁私自存放,赠送他人和挪作他用。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地点、时间进行爆破作业,严禁擅自改变民爆物品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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