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弱电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本工程施工制定完全按国家规律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操作,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我公司在编制施工组织制按时,是依据智能弱电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安全施工组织制定,并采纳安全技术措施。 我公司在项目施工中,始终落实“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强化劳作保护,不出重伤、死亡事故。为实现工程目标,在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我单位下达的各项指标,为此,在施工中应落实如下安全措施: 严格接行安全生产法的“三同时制度、“四不放过原则。 建立项目
2、经理负责制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的群防群治制度。 在施工现场采纳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如高空作业的安全吊带,焊工的防火器材,各工种的劳保用品等随第一批物资到达工地;甲方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执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别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我施工单位建议甲方配合采纳安全防范措施。 业主应当向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纳措施加以保护。 我们定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纳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料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有以下情形
3、之一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 必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 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 必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 必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 法律、法规规定必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依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作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的法规。我方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同时对建筑安全生产强化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纳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由我单位负责。执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
4、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我方定当建立健全劳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和总结,强化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我方领导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绝不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善看法,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我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业主应当在施工前
5、委托原制定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制定单位提出制定方案,没有制定方案的,不得施工。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我单位采纳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将安全生产作为生产管理者的首要使命,抓紧抓好。 设备人员进场后,先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制、设备机具维护保养制度。 工地配备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安全生产状况,督促工地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各种机械操作及特别工种必必需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违章作业。施工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警戒标志。 施工安全保证: 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定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或修订工地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周组织工人安全学习,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上岗前安全技术教育,并签名存档,施工管理人员在下达任务单的同时,必必需作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强化检查监督,进入施工现场必必需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或光脚进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