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书 (诉前或者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用) 申请人: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_族,_(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_。联系方式:_。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女,_(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联系方式:_。 被申请人: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_族,_(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_。联系方式:_。 请求事项: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_的_(写明保全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等),期限为_年_月_日。 事实和理由: (写明诉前/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提供_(写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等)作为担保。 此致 _人民法院 申请人_(
2、签名或盖章) _年_月_日 【说明】 1.本样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制定,供利害关系人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利害关系人因状况紧急,不马上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用保全措施。 4.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状况特别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