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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38号)、《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XX市中医药发展规划
( 2018-2030年)》《XX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XX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中医药发展各项工作,对全区中医药发展工作进行指导;研究促进中医药事业、产业、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检查指导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经贸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区残联等15个部门组成。由区政府分管卫健工作的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政府办联系卫健工作的副主任、区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区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
区卫健局:负责贯彻执行中医药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医医疗、科研、教育和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改革工作;负责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整理研究,管理中医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开展传统知识保护和对外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科研、技术开发以及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转化、保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文化、信息化建设和中医药科普宣传等工作;推动中医药与养老工作融合发展;按照市卫健委《秦巴医药发展政策及产业链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建议,推动全区中医药产业发展。
区发改局:负责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和推动落实中医药发展政策,协调中医药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规划
布局中医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负责做好中医药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支持区内中医药企业发展。
区教体局:负责按照市教体局统一安排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卫生健康教育课程;将适合不同人群的中医健身方法纳入全民健身计划,发展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体育项目。
区科技局:负责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全区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科技研发,加快科技创新平台或创新基地建设;指导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加大创新主体培育,推动中医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区经贸局:负责做好中药材流通管理工作,发展现代中药材商务流通体系;共同支持区内中医药企业发展,实现经营方式向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转变,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统筹协调全区中药产业发展;制定全区中药产业发展意见、发展规划等;培育中药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负责推进中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全区信息化和中药工业化融合;贯彻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的中医药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医药产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积极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中药产业企业);推动企业实施新产品研制开发,加快重大中药工业项目建设;推进中医药与卫生健康科研成果产业化。
区民政局:负责完善全区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体系建设,促进中医药养老服务业发展。
区财政局:将中医药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督促落实对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企业的倾斜优惠政策和财政补助,逐年增加区级中医药专项资金,为中医药发展和重点项目提供财政保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人社局: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全区中医药事业单位人事分配薪酬制度;组织开展高层次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区卫健局组织开展区级名中医评选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和发展规划:负责中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药材种植养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发展的培育与指导,培育、保护和发展中药农产品品牌;负责中药材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中药材重大病虫害防治及中药材种植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实施中药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培训推广;负责植物中药新品种保护和引进推广。
区林业局:负责配合市林业局制定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发展规划,做好野生药用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人工繁育药用陆生动物和药用野生植物,指导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生产;扶持培育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龙头企业和林业合作社。
区文旅广电局:负责将中医药纳入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规划,支持中医药文化产业及中医药健康旅游业发展;组织开展全区中国药文物资源调查和保护工作,支持中医药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做好中医药发展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支持创作中医药创意作品和机构发展;共同做好中医药对外宣传与交流活动。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监管;负责全区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督实施中医药相关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负责中医药产品、特色功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健康衍生品加工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中药材、中成药等中药类药品、化学药品、保健品、特色功能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等交易的市场监管;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做好中医药产品诚信体系建设和“打假”活动;加强对中医药产品及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做好中医药产品广告的监督和管理;负责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并加强管理;组织开展中药药品不良反应和中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监督实施处方类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组织开展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及专利技术的实施。
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引导脱贫群众以多种方式参与中药材生产活动。
区医保局: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中医药价格管理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积极争取中省市政策支持,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区残联:负责促进中医药与残疾人康复服务融合发展,依托中医医疗机构,培育残疾人中医康复机构;共同做好盲人医疗按摩资格认定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上会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安排的工作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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