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中小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docx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10172807 上传时间:2025-04-2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5.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小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中小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中小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中小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中小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XX中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为落实XXX教育局召开的全X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严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和消防宣传教育的所需经费的配置由校长负责,检查,督促。2、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负责。3、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班主任负责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课时由任课教师负责教室消防安全。 各处室消防安全由该处室负责人负责;教师办公室消防安全由该办公室当日值日人员负责。 厨房消防安全由厨房工人负责。 微机室、图书室由总务

2、处负责。 仪器室由仪器室保管员负责。 宿舍楼消防安全由总务处负责;教学楼教师消防安全由教导处负责。 会议室消防安全办公室主任负责。 各教学点消防安全由该校负责人负责。 值日人员应检查当日是否有消防安全隐患并做记录。4、责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违规操作、责任心不强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将依据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消防法,结合XXXX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

3、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处室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学校校长是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校长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部署和协调,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校内各处室的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对学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作出决策的机构。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办)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全面履行学校安

4、全领导小组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对校内各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校内各处室应接受安全办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应当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因未尽职责,造成火灾事故和损失的,根据消防安全的有关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追责。第五条 对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校内处室,学校对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之一的:1.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全面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2. 积极参加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召集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认真传达、布置落实到

5、全体师生员工;3. 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部门的教学、教育、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4. 确定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整改火险隐患;6. 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7.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畅通;8. 积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安全办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等活动;9. 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6、二)校内各处室(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 违反消防法规定,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 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的;3. 埋压、撞击造成消火栓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的;4. 堵塞人员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安全通道、出的;5. 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通知,逾期不改正的;6. 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7. 发生火灾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火灾情况、推卸责任的。(三)学校消防职能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 发现火灾隐患

7、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个人整改的;2. 利用职务之便,为使用单位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第六条违反消防法规或学校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停止有关活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一)装饰工程项目未经校安全办备案,未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三)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标准(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四)组织集体活动,活动场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不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

8、通道、安全出畅通的;(五)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线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第七条因下列行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灾事故的该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先停职检查,待事故原因查实后,学校给予相关责任人以政纪律处分,有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相应的损失。(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冒险作业的;未及时发现重大火险隐患的;对责令整改的隐患不予组织及时整改的;(二)防火重点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静电、雷击等安全措施的;(三)在室内外私拉乱接电源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四)违反禁令,在校园内流动吸烟、使用明火的;(五)其他一切因存有侥幸或疏忽大意行为而造成的。第八条若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停职检查,取消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资格,并取消年度考核奖。由公安消防机关依据消防法,查清事故引发原因,依法追究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学校给予其政纪律处分。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