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制度一、按照国家的课程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不能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能提前结束课程。二、统一使用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研室指定的教科书、教辅资料,一般情况下不得要求学生购买和使用指定以外的教科书、教辅资料、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其他用品。三、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试验,实行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各科教学要”依纲靠本”,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教材的调整意见,不自行拨高要求。四、各科作业要精选,杜绝机械重复,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作业要在当天本学科教学课时结束时布置,1-2年级一般不留课外书面作业;3-4年级课外作业不超过45分钟;5*年级课外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教师要按照不同学生的学习水平,分层布置作业,并由班主任控制和调节学生的每日课外作业总量。五、音乐、美术、科学、计算机、体育等课程不布置课外书面作业。六、保证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七、学生学业成绩实行等级制,不得排名公布学生的学业成绩,不以考查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依据。八、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支配和配合,合理安排学生在家的学习和生活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