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仓管员考勤细则〔试行版〕
一、 考勤标准符号
出勤 √ 迟到 × 早退 ◇ 旷工 ⊙
病假 + 事假 Δ 休假 ☆
二、 事假
1. 所有事假均为无薪假期,请事假者扣发日薪金;
2. 如请假之前存在调休假,可用调休假冲事假,不扣工资,但必需是调休在前,请假在后,请调休假必需在请假单上注明是调哪天的调休假。
3. 公司员工因事请假,必需去人事处提取请假单,经组长、主管签字同意。
三、 病假
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单送交人事处登记。
2.请病假一天以内者免附医师证实,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需检具当日就医的劳保或公立医院证实(私人医院无效)
3.无正当理由或虚构编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作合同。
四、 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五、 丧假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依据具体状况,由主管批准,给予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必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操持丧事的,都可以依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六、 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七、 年假
本公司年假均在春节期间享有,其它时间不得休年假。
八、 旷工
1.员工无故不上班亦不请假视作旷工处理。
2.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后30分钟以上到岗者或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视作半天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18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一天。
3.中途离岗1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公司团体活动等均视为旷工。
九、 加班
1.加班是指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的超时工作。
2.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而产生的加班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需在限按时间内完成时,由主管安排的加班人员。
十、 迟到早退
1.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后30分钟〔含〕以内到岗者视为迟到;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30分钟〔含〕以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2.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视作一天事假处理。
十一、打卡时间
1. 工作日时间为
上午:8:20-12:00 下午:13:00-17:30
2. 员工每日打卡四次
上午:8:20-8:30 12:00-12:10
下午:12:50-13:00 17:30-17:40
说明:除了产假、公休假等,其它假期结合公司实际状况,暂不执行。一律扣除日薪,并且当月累计3天以上,全勤奖扣除。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海上仓人事部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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