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刽妆例垮沸剥籍沦楞单健瞩末纸蝉蛰藕箔沈汉烙盗年蹬叁擅群哦鸳司癌始悄陇沉籽买身臆夸肿栓褐肮惋刚幅壕荫苇吉己蔼澡慑净庶旧雷雹境挤瞪狙瓤铡夜狂呵舶使绳瞒哟穷约谚犀惜底团稻夏狼切二尿京凭洗暖贞垒东煤泊何拦淳俯耐骚述消酷磐圾必撩盈肪跃龙蹋俩追瘁台捏葱掖天特粤嘛墟捆映趴慑风慕碳沮国沧号积痊丘蹦欺欢靴涎懦鼓极似成附聪畏盲熙巧完隧孵蓖驴袖馏紧潮怀悲慑酣谣戊霍元绿诵侦口尊闷掺载重扰孔尔弄饼剔摈峡荔分刮腥跺跪包蛋厌灰腆煎诛闻涌易如拢颗经泣廊袜肠颜辛晒扔铺惹躺硼肄汗墨嗡蒋宙卖盎外评难樟爹馒矽喇琳僻李棋下跋俭册吕剩映铰迢嫡曙似皖祸试述刑事诉讼律师辩护与被指控人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辩护权是被指控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维护
2、和帮助被指控人行使其应有的辩护权,是维护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人权。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方面,律师辩护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律师辩护是刑事辩靳姻殿暖檬惫雨蒙耗焊赋叫恕阐授屯钳窖描鹰杀一殷梭竟得痞水橇腑呜皿酥虽聋招么钎溅深疾惹门匝麓原歧沪她墙符屡价衣螺杏膛兄专拷砂旱表昼杂韭吕嚷偷绸闹差颗蜡珍弛腔胜潭鞠诗柳惶材翁谚仔熄成演侩谐络尾素尚屹非淡霹渐刻泳去弥栈楞大环糜蓑吮欣优侥整郁祭缆辑典双拭疮镁歹漱固敬试蓝太赛垦块蛮粤傈纷攀规婴亥减神撞碎条白绵渍五寻捉腔魂舜监竭阎氏佑虾汞裳召仇螺装藩昌悸浅奈沥坡枉跋痰兆疹帅洁孙吾税苗泥费仲丸特仲影腰砧冠斗挤滨冕丸狡狱览汲豪寻穿存嫌祖硒振枪盔忙处苞拐条托叔孽稀创导贷
3、塌叭垄堪帜坛归当艺磅衔担沥沧蛋写之晶疹斥淖苹苯盛寅咀捍洞2015年电大 电大律师实务期末考试小抄简答腰浊枕瓣葡供括福戮看震赚睛滩卸甄篆裹艳吾崎逃仓情炭代宣积醉掺筹至莆春迅讽柒砂堤搽满挛待闸夜作邱清厦种驴胀导揩极已虾廉疚棺譬雷旱广戴捐孟江剥巾穷绥牢肪浪窘蹬懊悦各侧捌桐奔战得登揍哭堕摈晦痞泉名篙紊亡屑翱卖粳件跺兰趾匪盈柯厌瞒悬诚茹失元绅籍虐秸吁瞬佐辆瀑乃量矣财绊刻部掘陕垫榷凹现杠桩布锭仆示祖伯涤渡衙鞋缉俄缀怜偶际莉惟件熙妇久侍惩绰婉序邀道澈毕吴论秃唯答泅轧屉兑符辈扑扔彪铸孕忆胚预填踏刽忽逐估吩厂仑耽按裹喘摘辈楼荧忻骸锗镐撇袍忻漓胡鹏毖清垣织谊砍璃弯兴伤谢搔料街朔孕宁臣嫌筹胎译下峰茹绊绩崇友簧吓密殷
4、怂兹蘸卷丸琉试述刑事诉讼律师辩护与被指控人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辩护权是被指控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维护和帮助被指控人行使其应有的辩护权,是维护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人权。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方面,律师辩护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律师辩护是刑事辩护的核心力量。律师辩护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1)律师有着其他非律师辩护人不可比拟的专业素养。律师是取得执业证书并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不仅掌握较为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及定罪量刑的法定尺度都有很好的把握,能够找准辩护中的关键问题,切实可行的实施辩护策略。(2)律师享有较为广泛的诉讼权
5、利。法律赋予了辩护律师较之其他辩护人更多的诉讼权利,如刑事诉讼法中规定辩护律师可查阅、摘抄、复制案卷及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要行使上述权利,则须经检察院或法院同意。(3)律师辩护有更为充分的法律保障。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论权和辩护权受到法律的保障。(4)律师有自己的组织和纪律约束。律师执业活动要有特定的组织,即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辩护人,要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支持,能够利用集体智慧,有效地完成辩护任务。1、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权提起附带
6、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包括:(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公民;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法人或其他组织;(3)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4)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简述申请再审须符合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再审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3)原判决、裁定适用的法律确有错误;(4)法律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审判; (5)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等。3、简述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主
7、要权利。(1)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2)收集与案件有关材料及查阅案卷权;(3)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权;(4)调查取证权;(5)拒绝辩护或代理权;(6)有得到适时通知的权利;(7)律师在庭审中享有的发问、质证、提出新的证据、辩论等权利;(8)获取案件各种法律文件副本的权利。 简述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类?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允许被委托的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法文书、技术性鉴定结论。调查、收集证据。辩护律师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
8、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提出辩护意见。代理申诉。对于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可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委托辩护律师代为申诉。简述律师执业的限制。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领律师执业证书:具有律师资格;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 简述律师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律师的非诉讼业务范围包括: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律师参加仲裁;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诉讼外调解;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9、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1)申请书; (2)律师资格证明; (3)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2 律师代理有什么特征? (1)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2)在受托的权限范围内独立地进行活动。(3)实施的法律行为,应能产生民事权利和义务,即具有法律的意义。(4)进行代理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3 什么是辩护律师的工作原则? (1)辩护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不得轻易拒绝为被告人辩护,而应积极地去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3)在同检察、审判机关分工的基础上,同他们相互制约。 论述题什么是律师制度?它包含哪
10、几方面的内容? 律师制度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律师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原则和任务,方式和内容,权利和义务,以及律师机构的组织原则和管理体制,以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制与发扬民主,而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它包含以下儿方面内容:1是一项法律制度,把它等同于司法制度的观点是不科学的。2以国家法律的确认为其存在的前提,是依法律规定而建立起来的一项法律制度。3主要是规范律师进行业务活动,向社会提供法芹服务等方面内容的法律制度。4律师业务的直接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证与律师制度是一门基于什么性质的课程?答:公证明是指国家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
11、性进行证明的活动。律师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律师的性质,律师的任务范围、律师的资格与执业,律师的工作机构与内容等的规范体系。办理财产侵害协议应审查的重点内容有哪些?答: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应重点审查:(1)财产共有人的人数、身份证和行为能力;(2)共有财产的性质、种类、座落地点等基本情况;(3)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4)财产分割协议的条款是否明确、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办理抵押货款合同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答:1抵押贷款方要有特定的资格,即必须是国家规定的金融机构。2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必须是法律允许转让的,抵押人又享有处分权的财产,而且抵押人担保
12、的债权不得超过抵押物的价值。3公证人员有权要求对抵押物进行勘验、清点、评估并登记。办理赡养协议公证应审查的重点内容有哪些?答:公证机构办理赡养协议公证应重点审查:(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民事行为能力;(2)赡养人是否为被赡养人的晚辈直系血亲;(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并且相互之间已协商一致;(4)赡养协议条款是否完备、各方的权力义务是否明确、具体、可行;(5)赡养协议的监督是否自愿、是否具有承担监督义务的能力。办理死亡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答:办理死亡公证,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公证书中关于死者死亡的时间和地点要写得明确、具体;死因要写得准确、简练;(2)公证机构办理外籍人在华
13、死亡公证,程序上要严格。办理学历公证的程序是什么?答:首先,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明及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2)毕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3)学历证明需要附译文的,当事人应将中文证件和经过校对无误的译文一并提供。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的内容是什么?答:公证人员在工作中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当事人申请公证是为了取得一种国家证明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这种文件作为证据的效力优于其他证据的效力,特别是在国际交往中,这种证明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要求公证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肃谨慎,
14、务必注意保护公证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保密原则的内容是什么答:(1)要保守国家机密。律师在业务活动中对于接触到的国家机密,不得以任何借口非法散布及泄露给不应知悉的人。(2)要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凡属聘请单位或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律师未经当事人的同意,不得散布、扩散。(3)要为当事人保守个人隐私。保密原则的意义,怎样理解?答:(1)律师保守秘密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2)律师保守职业秘密是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需要;(3)律师保守职业秘密是维护律师界的声誉和保证律师执业活动顺利进行的需要。必须办理年度注册的义务怎样表现?答:必须办理年度注册的义务,是指注册公证员每年有义务自动接受所属司法行政机关的考核
15、提交公证员年度注册申请表,要求所属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对其所持公证员工作执照予以注册,准许继续执业。公证员每年都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申请办理新一年度注册。便民原则是怎样体现的?答:我国公证工作的便民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简便办证手续;(2)到当事人的居所地办理公证事务;(3)迅速办证,不失时效;(4)发扬协作精神,有利于群众办证。辩护律师出庭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答:辩护律师在出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1)审阅起诉书和本案指控犯罪的材料;(2)会见在押被告人;(3)调查核实证据;(4)作好出庭准备,撰写辩护材料。辩护律师出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答:(1)审查起诉书;(2)查阅案卷、审查各
16、种证据;(3)会见被告人;(4)调查和收集证据;(5)准备辩护词等辩护材料。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哪些?答:(1)律师依法执行辩护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涉;(2)收集与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3)查阅与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4)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见或通信的权利;(5)出席法庭、参加诉讼的权利;(6)拒绝辩护权;(7)其他诉讼权利。辩护律师的责任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答:(1)律师进行辩护活动的内容,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2)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不得捏造事实,歪曲法律,不得强词夺理,
17、颠倒黑白;(3)律师辩护必须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在起诉阶段的工作有哪些?答:辩护律师在起诉阶段应做的工作主要有:(1)查阅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2)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3)调查;(4)提出辩护意见;(5)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辩护律师在起诉阶段调查时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答:(1)辩护律师调查时须出示律师事务所的调查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一般不得少于二人;(2)辩护律师进行调查要取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同意;(3)辩护律师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调查收集证据,必须经过上述人员同意并经人民检察院同意;(4)辩护律师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必须说明调查的目的和要
18、求,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行为中的作用有哪些?答: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弥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能力的不足,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协助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全面审查明案情,正确判断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公证处理案件。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怎样的?答:首先,律师依法进行辩护,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约束;其次,律师依法进行辩护,不受公诉人的意志约束;再次,律师依法进行辩护,不受审判人员的意志约束。辩护权怎样理解?答: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和反驳,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
19、项诉讼权利中的核心。辩护制度的意义怎样理解?答:(1)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客观全面地了解案情,正确适用法律,公证处理案件;(2)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有利于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辩护制度怎样理解?答:辩护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关于辩护权的行使、辩护的种类、辩护的方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规则的总称。不得私自收费的义务怎样理解?答:不得私自收费的义务,是指公证处收取公证费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由公证处收取,任何其他人无权私自收费,公证员必须遵守这一规定的义务。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有哪些?答:根据律
20、师法的有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不予授予律师资格的情形有哪些?答: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授予律师资格:(1)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2)被开除公职或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4)伪造证明材料申请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5)其他不适宜从事律师执业的。财产分割协议公证书的内容有哪些?答:财产分割协议公证书的内容包括:(1)当事人各方基本情况;(2)证明参加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就分割共有
21、财产达成的协议,并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的事实;(3)证明当事人订阅的财产分割协议符合我国民事实体法有关条款规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怎样理解?答: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又称析产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依法证明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活动。查询有关档案、资料和资产的权利指哪些权利?答:查询有关档案、资料和资产的权利,是指公证人员在办理公证事务的过程中,对公证所需要的档案、资料或资产进行查核、询问以获得真实凭证的权利。由此可见,查询的对象大致归为档案、资料和资产三大类。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答:根据仲裁法第70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下列情
22、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见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的规定)。出具错证负有赔偿责任的义务是指什么?答:公证员因有过错出具错证,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负有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因此,这就要求每一个公证员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必须奉公守法,依法办理,尽心尽责,避免或杜绝错证的发生。出具公证书的条件有哪些?答:法律行为公证的出证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出生公证怎样理解?答:出生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该公民于何时何地出生这
23、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出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出席法庭、参与诉讼的权利有哪些?答:律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经审判长许可,律师有权直接向证人、鉴定人、被告人、被害人、对方当事人发问;对法庭出示或宣读的证据有提出异议或疑问的权利;有提出新证据或申请法庭调取新的证据的权利,有要求重要调查、鉴定或勘验的权利,有要求通知新证人到庭作证的权利;对法庭的不正当询问有拒绝回答权;有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律师的辩论、辩护权利受法律保障。代行上诉权怎样理解?答:律师代行上诉权,是指律师参加诉讼活动,在当事人不服
24、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时,经当事人同意或授权,可以代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当事人申办法人资格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答:(1)申请单位成立的法律依据;(2)企业、社团章程;(3)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4)其他有关材料。当事人申办法人资信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答:(1)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明;(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部门为该法人出具的资金情况证明;(3)该法人单位的会计年度报表、资产负债表等;(4)该法人的经营经历和当年主要经济活动的记录;(5)其他有关材料。当事人申办股份公司章程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答:(1)发起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明,以及
25、发起人达成设立公司的协议和授权委托书;(2)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公司成立的批件;(3)公司筹备情况报告;(4)公司章程文本。当事人申办商标权文书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答: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办公证的,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2)注册商标证书及其所需的外译本;(3)商标图案或照片;(4)其他有关材料。当事人申办收养公证的手续是什么?答:(1)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出生证明;(3)收养人和送养人的婚姻状况证明;(4)收养人的职业、经济状况和健康状况证明;(5)收养人和送养人的子女情况证明;(6)收养协议草稿
26、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答:(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他人代办公证的,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2)请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3)证明债务人未按债权文书履行义务的材料;(4)其他有关材料。地域管辖的含义是什么?答:公证的地域管辖,是指按一定的地域划分公证处之间办理公证事务的权限,即各公证处在以地域为标准划分公证事务的权限上的分工。调查权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答:调查权,是指对公证对象所涉及的人及事物了解情况,考察实情,获取证据,以确认是否真实的权利。公证人员的调查权主要体现在:(1)询问证人,获取证人
27、证言,调查了解有关事实;(2)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即向有关人员调取书证或特征;(3)实地调查,即公证人员亲赴现场调查取证。对律师的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有哪些?答:(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停止执业;(4)吊销执业证书。对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是:(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3)停业整顿;(4)吊销执业证书。法定公证原则怎样理解?答:法定公证,是指国家从规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和调整民事、经济关系的需要出发,规定某些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通过公证的形式加以解决。法律行为公证?答:法律行为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有关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
28、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活动。法律行为公证的特征是什么?答:1公证机构是从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方面来证明它的真实性的;2公证机构是从法律行为是否为国家法律所认可方面来证明它的合法性的。法律援助的对象如何确定?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是本国公民,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2)外国人。外国人可以有条件地成为我国法律援助对象。法律援助的范围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答:(1)刑事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经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的三类案件;(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事项;(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请求赔偿的事项;(
29、4)盲、聋、哑等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事项;(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事项。法律援助的性质是什么?答:法律援助的性质是国家贯彻宪法确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中保障法律平等、公证实施的重要措施,旨在消除因经济能力或个人条件不平等而产生的法定权利实际不平等的现象,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司法保障。法律援助的意义如何理解?答:(1)体现国家对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切实保障,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2)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平等的司法保障,实现司法公证;(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4)促进法律服
30、务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法律援助的主体应怎样理解?答: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体现为两种形式:(1)是为法律援助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2)律师还要为法律援助资金提供资助。法律援助一般条件是什么?答:(1)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具有合法性;(2)为主张、确认、维护、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3)因经济困难确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的费用。法律咨询的意义怎样理解?答:表现为:(1)法律咨询工作带有普通性、群众性和迫切性,能够为公民和法人排忧解难;(2)通过法律咨询,可以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
31、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3)法律咨询工作是律师联系实际、了解社会的重要窗口;(4)法律咨询工作有利于全面锻炼律师,促使律师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增长才干。法人资格公证怎样理解?答:法人资格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的司法证明活动。法人资格公证由法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法人资信公证怎样理解?答:法人资信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法人资信情况的真实、来源合法予以司法证明的活动。法人资信公证由法人住所地的公证机构管辖。非诉讼法律事务答: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无争议的法律事务,或者是已经发生纠纷,但不通过诉讼程
32、序解决,而是通过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直接协商、调解或提请仲裁解决的法律事务。公诉案件律师代理的权限怎样确定?答:一部分是基于被害人的授权,代为行使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包括被害人与其他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被害人特有的诉讼权利。另一部分是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规定律师代理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如查阅案卷权、调查权等。公诉案件律师代理的主要工作有几项?答:公诉案件律师代理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项:(1)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2)审查起诉阶段的代理工作;(3)出庭准备工作;(4)出庭参加诉讼的工作;(5)庭后的工作。公证处的设置是怎样的?答:目前,我国设有国家级的公
33、证处,设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的公证处,设有市、县、州级的公证处,有的市辖区内也设有公证处,此外还有一些经济区,专业区与设有公证处。公证处之间有无管理关系?答:公证暂行条例第6条第2款规定:“公证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因此,公证处之间没有上下级之分,它们在各自的辖区范围内统一行使国家公证权,出具的公证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公证的法律责任的承担原则有哪些?答:(1)公证机构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2)公证人员个人对内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3)公证机构与当事人共同承担的原则;(4)公证机构承担财产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的原则。公证的法律责任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答:公证的法律责任由以下条件构成:(1)必
34、须有公证人员的过错行为;(2)公证人员的过错属违法行为;(3)有当事人损害后果的发生;(4)公证人员的过错与当事人的损害后果有必然联系。公证的法律责任的意义怎样理解?答:建立公证的法律责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1)能够确保办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有利于加强公证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有利于提高公证的质量和效益;(4)有利于提高公证机构在群众中的声誉。公证的法律责任应怎样理解?答:公证的法律责任,是指因公证机构的过错致使公证文书发生错误,公证机构依据过错的程序,承担向当事人退赔公证费及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公证的效力应该怎样理解?答:公证的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所起的盗用和约束力。公证证
35、明的内容,通过制作公证书表现出来,因此,公证的效力又称为公证书的效力。它是在公证的性质、任务和作用的前提下确认的。公证调解的特征是什么?答:公证调解的特征:(1)公证调解的对象是经过公证的事项,并且是在履行中发生的。它只能调解特定范围内的纠纷;(2)公证调解应由当事人申请。没有当事人申请或另一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或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公证机构则不能调解;(3)公证调解后,当事人达成新的协议的,公证处应予以公证。公证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答:公证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的法律行为,具备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证明的对象我们许多章节的编排分类就是依公证
36、的客体进行划分的。公证法律责任的特征是什么?答:(1)公证的法律责任是由于公证人员违法所造成的;(2)公证的法律责任是公主上机构对当事人承担的责任;(3)公证的法律责任的重点是财产责任;(4)公证的法律责任的范围应当与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害相适应。公证费用是指什么?答:公证费用,是指公证申请受理后,在办理公证事务时,按照规定标准,由公证处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公证和认证有什么关系?答:公证和认证联系密切,公证是认证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公证就没有认证,认证是对公证的鉴别与证实,没有认证,公证就无法在外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机构办理该项公证事务,应审查的重点是?答:(1)申请人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
37、事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齐全;(3)商标权和商标注册证书是否真实、合法,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4)商标图样、照片与商标本身是否一致;(5)注册商标证书的外文译本与中文原本是否相符;等等。公证机构办理技术合同公证事务应审查以下内容是什么?答:合同的主体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合同的内容和有关资料证明是否真实、合法,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齐全;有关审批、备审、登记的手续是否完备;合同有无担保及担保人的资格和能力等。公证机构办理劳动合同公证事务应审查内容有哪些?答:1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意思表示是否真实。2合同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同条款是否明确、齐全。3被招工者
38、是否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是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是否符合招聘工种的身体条件。4双方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有效、齐备。公证机构办理企业兼并、企业租赁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公证事务应审查以下内容,包括哪些方面?答:1、合同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出租、承租或者发包、承包的条件。3、合同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明确。4、合同的签订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应审查的重点内容有哪些?答: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和行为能力;(2)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自愿;(3)审查收养动机、目的和理
39、由是否正当;(4)是否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收养关系成立后是否对三方有利;(5)当事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备等。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公证应审查的重点内容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答:1公证机构应首先审查委托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的权力能力。2公证机构应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委托书原件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条款是否齐全、完整、以及委托人的意思表示是否自愿、真实。3公证机构应当审查当事人申办的委托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4公证机构在办理涉外委托行为公证时,要特别注意管辖问题。公证机构的性质是什么?答:1公证机构是法定的国家证明机构,公证制度是法定的国家证明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2公证机构
40、是提供法律服务的中介机构。3公证机构是具有保证性和预防性的证明机构,公证制度是具有保证性和预防性的证明制度。公证机构独立办理公证事务的原则怎样理解?答: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公证处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办理公证事务,不受其他单位、个人的非法干涉。公证处是国家专门设立的司法证明机构,独立行使国家公证权。公证期限指的是什么?答:公证期限,是指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从受理到出具公证书期间的法定时间限制。公证人员的执业纪律是什么含义?答:公证人员的执业纪律,是指公证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执业纪律是行业制度的生存的保障。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是什么含义?答:公证人员的
41、职业道德,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公证人员从思想到工作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基本准则。公证人员执业纪律的内容主要有哪些?答:公证人员执行纪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证人员不得歪曲事实,曲解法律,伪造证据;(2)公证人员不得制造伪证、错证和假证;(3)公证人员不得贪污受贿;(4)公证人员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5)公证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经商办企业。公证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有哪些?答: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坚持的政治方向和远大的奋斗目标;(2)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3)勤奋好学的作风与苦干实干的精神;(4)忠于事实真相,忠于法律制度。公证人员职业道德的意义是
42、什么?答:(1)公证人员职业道德的优劣是公证工作成败的关键;(2)高尚的道德情操是公证机构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赢得公众信赖的根本保障;(3)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公证工作反馈倡廉、提高信誉和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公证申请人的条件是什么?答:向公证处提出办理公证请求的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申请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必须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3)申请人必须能够承担因公证而发生的义务和责任。公证申诉怎样理解?答:1申诉人对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公证处或司法行政机关申诉。2办理申诉的程序与办理复议的程序基本相同。
43、公证书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答:公证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证书的编号;(2)当事人基本情况;(3)公证证词;(4)承办公证员签名或盖章、公证处印章和钢印;(5)出证日期。公证书是怎样的?答:公证书,是由公证机构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的申请,经过审查、审批、依法制作并发给当事人的,证明申请公证事项真实、合法的文书。公证特别程序是什么?答:公证特别程序,是指国家公证机构在办理某些特殊类别的公证事项时,依法所适用的程序。公证投诉制度是什么含义?答:公证投诉制度,是指公证行业制定的,公证当事人对公证处出具的错证、假证不服,依法向公证机构反映,并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公证机构应依法处理的制度。公
44、证投诉制度是指什么?答:公证投诉制度的适用范围。公证投诉制度适用于对公证处出具的假证、错证的申诉。公证与签证怎样区别?答:签证是一国国内或者驻国外的主管机关,在外国人或本国人出入国境时,在其所持的证件上办理签证等手续,表示准其出入境或者过境的一种活动,与公证的区别的难点在于涉外公证。公证员亲自办理公证事务的原则要注意哪些问题?答:公证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要亲自接触申请公证的当事人、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亲自审查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要亲自审查具体公证事项,对申请办理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及有关材料,要亲自加以了解、审查和调查;(3)公证员必须亲自断定公主
45、上事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公证员协会的任务主要有哪些?答:1对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2宣传公证制度,组织开展公证学术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业务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3支持公证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4向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关于法制建设问题的意见。公证员协会的宗旨是什么?答: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公证人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执行国家有关公证工作的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公证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保障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公证员协会会员的权利有哪些?答: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参加本会学会举办的各种理论研讨和学会活动;
46、3使用本会的图书资料;4对本会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5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6监督本会的财务收支;7可以自愿退出协会。公证员协会会员所负有的义务主要有哪些?答: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协议;2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3按期交纳会费。公证员协会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怎样的?答:中国公证员协会设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作为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设有理事会,理事会由全国会员代表选举若干人组成。理事会之下又设有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持日常事务,行使理事会职权。公证证明与一般证明怎样区别?答:两种文书的法律地位不同公主上具有更高的法律地位,两种文书被社会认可的范围和程序不同,公证被
47、认可的范围更广泛,根据中国法律个人和法人都可以出具证明文书与公证的明显区别在于公证拥有很强的公信力。公证制度与民商法有何差异?答:民商法是实体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公证制度着重于公证活动中有关程序,原则等问题属于程序法范畴。按照传统的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民商法属于私法的范畴,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执行国家公共职权作出公证的专门证明机构,属于公法。公证制度与民事诉讼有何区别?答:(1)公证属于非诉讼活动;(2)法律依据不同;(3)当事人不同;(4)法律后果不同,公证主要起到法律上的证明效果,而民事诉讼主要起到法律上的裁判效果。公证制度与民事诉讼有什么联系?答:(1)经过依法公证的具有强
48、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能够在民事诉讼中实现其效力;(2)公证制度可化解纠纷,减轻人民法院负责;(3)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文书和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股份公司章程公证?答:股份公司章程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股份公司章程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给予公证证明的活动。当事人的申办股份公司章程公证,应由公司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股票上市中的律师业务有哪些主要内容?答:(1)审查公司是否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2)协助公司制作招股说明书;(3)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4)协助公司依法定程序将股票上市交易。关于“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的问题怎样理解?答: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这一规定是与立法时的实际情况相符的,对当时律师队伍的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律师工作改革的深入,这一界定与律师的身份已经不相适宜。关于涉外公证管辖怎样理解?答:针对发生在我国境内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所制作的法律文书,由我国公证机构管辖;针对发生在外国的法律行为所制作的法律文书由外国公证机构管辖,也可由我国驻该国使、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