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公司专业分包管理制度
为规范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行为,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条款,加强项目部对各分包单位的统一管理,统一径,加强内部核算,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我项目部对公司无相关资质的分部工程按公司相关程序分包给分包单位施工,各分包单位均须遵守及执行本管理制度。
1、总承包与分包单位责任界定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其分包单位应主动出具本单位的相应资质条件。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2)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3)总承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统交总承包单位。
(4)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承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5 )各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定期召开的质量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为便于质量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承包单位统筹安排。
(6)各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补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
(7)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承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质量目标。
2、分包工程签证管理
(1)分包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当实际施工与施工图纸不符时,应提出变更申请,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2)对于没有图纸的现场签证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报项目部经营管理部备案、经经营管理部与工程管理部门共同核定工程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经营管理部门有权拒绝审批工程预算和进行工程结算。
3、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
(1)工程管理部是项目经理部分包工程的归管理部门,进行分包工程的日常施工管理。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安排分包方施工,解决分包方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为分包方提供生产设施用地及临时水电源的一次接点。
(3)图纸会审后,总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特别是工期紧张需要交叉作业的情况下,施工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并便于实施),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4)对分包方结算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进行审核和确认。
(5)负责对分包方工期、形象进度进行管理,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分包方有否决及建议清退出厂的权力。
(6)组织对分包工程的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接收存档工作。
(7)定期组织对合格分包方进行考评。
4、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1)安全保卫部是分包工程的安全工作归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分包方的安全资格,对分包方在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批。
(2)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方有处分权。
(3)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总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发出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4)对分包方必须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在工程结算时,预留结算价款的2%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的返还考核执行公司安监《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考核内容,工程结束无任何伤亡事故,安全保证金应全额返还分包方。
(5)协助处理分包方发生的安全事故。
5、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
(1)质量部是分包工程的质量工作归管理部门,负责对分包方施工方案、措施中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论证、审批,指导、检查、监督分包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
(2)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影响工程质量。分包工程开工及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设备。总承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部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3)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分包单位应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国家有要求复检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同时,分包单位应主动配合总承包单位定时组织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的监督检查。
(4)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分包单位应主动配合。
(5)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总承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承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6)分包工程完工后,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7)实物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承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直到复检合格。
(8)竣工资料检查验收: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和分包工程所在地档案馆要求的内容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和档案,并移交给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技术人员应对其进行审查、核对,若发现技术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应要求分包单位补充齐全或按真实情况填写。
(9)工程保修书: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交付工程产品时应附《工程保修书》。《工程保修书》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的有关规定,并明确期限和分包单位的保修承诺。
(10)只有分包工程的实物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均通过了验收、工程保修书内容符合要求,总承包单位才能接收分包工程的移交,与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工程结算。
(11)总承包单位对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分包单位的验收有否决权。
6、分包工作中的纪律约束
(1)对分包单位的纪律约束
1)所有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业主、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规定。
2)在工程施工中,不准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不准送礼行贿。
3)在施工中发现分包方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公司将对其清退出现场,并永不再与其合作。
(2)对总承包方人员的纪律约束
1)各级外包工程管理人员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2)各级人员要廉洁自律,严禁对分包方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如有违犯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对在工程管理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单位、个人,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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