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酒店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系统和操作程序、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N200m2的酒店。其它酒店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电气装置设计规范
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222-95建筑内部装饰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酒店 guesthouse
在其他建筑物内独立建造或设置的商务住宿,如酒店、旅馆、饭店、招待所等。
注1:本标准中单层、多层酒店系指设置在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内的酒店(含其地下部分及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高层酒店系指设置在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内的酒店(含其地下部分);地下人防酒店系指设置在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内的酒店。
注2:客房数N50间的酒店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2
空调系统 air handling system
由风机、通风管道、风等构成的中央通风和空调系统,不包括独立的箱体式空调。
4. 消防安全职责
4.1 一般规定
酒店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酒店应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酒店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4.2消防安全负责人
酒店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a)组织审批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计划;
b)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经理和各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
c)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议;
d)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消防检查;
e)组织火灾隐患整改,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消防安全负责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3消防安全经理
消防安全经理由消防安全负责人指定,应履行下列职责:
a)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计划;
b)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系统和操作程序;
c)组织消防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d)组织火灾隐患整改;
e)组织建立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f)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每月至少一次。
未确定消防安全经理的单位,由消防安全负责人承担本条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消防安全经理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4消防安全经理员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酒店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经理员。消防安全经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分析研究本部门、火灾后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
b)确定消防安全关键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c)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管理、维护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和消防安全标志;
e)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员工;
f)制定消防和紧急疏散计划,组织演练;
g)记录消防工作的实施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员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履行下列职责:
a)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和操作程序;
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报告消防安全经理、消防安全负责人;
c)核实、确认报警信息;
d)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4.6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系统和操作程序,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时及时引导顾客疏散。
4.7承包、租赁、合作或委托经营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车通道、疏散设施和其他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建筑消防设施,由产权单位管理。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合作经营的酒店,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
5. 消防安全系统和操作程序
5.1消防安全制度及要点
5.1.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它应该包括召开会议、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5.1.2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它应该包括组织和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
5.1.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和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5.1.4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系统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及护理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5.1.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它应该包括责任范围和责任、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查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7燃气、电气设备5.1.8和用火、电力安全管理系统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5.1.9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存储和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10消防和应急疏散计划演习系统
它应该包括组织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5.1.11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人员、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5.1.12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系统
单位还应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管理等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系统。
注:消防安全制度应予公布,注: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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