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 国 策,在保障和支持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上求突破,在促进男女平 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完善上求突破,在推动妇女实现更高质量、 更加充分创业就业上求突破,在提升妇女参与民主决策与管理的能力水平 上求突破,在促进妇女全生命周期身心健康上求突破 在发挥妇女优势推 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上求突破,在推进妇女工作数字赋能上求突破,力争 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尊重和保护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展 现新面貌,妇女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彰显新作为,妇女生命质量和人均预 期寿命提升取得新进展,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发挥形成新 局面,妇女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得到新跃升,妇女高品质生活跨 入新层级,妇女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半边天作用更加彰显。到2025年, 体现江苏妇女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更多指标达到世界 发达国家水平。展望2035年,江苏妇女发展水平更高、走在前列,妇女 发展指标全面跨入世界发达国家行列。
二、十四五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 想
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以县为单位的农村留守妇 女信息台账,加强分类管理和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纳入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支持农村留守妇女在乡村振兴 和家庭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拓展对妇女群体的关爱服务,支持社会 力量参与,重点为生活困难、残疾、重病等妇女提供权益保护、生活帮扶、 精神抚慰等关爱服务。
对纲要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重点目标考核、中期评估、终期评估 制度。纳入各种专项统计调查,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 关数据和信息。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各级妇儿工委成员 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各级妇儿 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 部门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纲要 规划实施进程和妇女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纲要规划目标达标情况,评 判纲要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有益经验,找出突出问题,预测发 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评估 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省在 2023年进行省规划中期评估,2025年进行国家纲要中期评估和省规划终 期评估。
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由相关部门、团体、机构负责纲要 规划统计监测人员组成,负责纲要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 定监测方案、监测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同级妇儿工委提 交年度、中期、终期监测报告,编辑出版年度妇女儿童统计资料等。监测 组成员(各单位信息统计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纲要规划实施监测、分 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纲要规划实施的 人员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 开展评估工作,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评估组成 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纲要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工委组 织的评估工作,协助妇儿工委办公室邀请参加评估。鼓励支持评估组 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就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 估, 结果可供纲要规划中期、终期评估参考。
2、坚持规范评估
各级妇儿工委应当完善纲要规划评估工作机制,制定评估工作方 案,
开展自查自评、专家评估,接受上级检查评估。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应当 根据纲要规划目标任务分工,对本系统纲要规划实施状况进 行自查和自评。
3、加强分性别统计监测工作
规范完善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根据需要调整扩充妇女发展统计指 标,纳入省和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性别统计工作, 推进分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省、市两级建立完善妇女发展统计监测 数据库,支持县级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县三 级数据互联互通。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妇女发展 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 查。
4、提升监测评估工作水平
每年召开统计监测培训会议,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的指导。强化部门间 统计监测的协作,加强部门内部处室之间统计监测数据的沟通工作,规范 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 术,丰富妇女发展和分性别统计信息。探索第三方评估。系统提升监测评 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5、促进监测评估结果利用和成果转化
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 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达 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进行预警,反馈相关部门和下级妇儿工 委,提出对策建议,协同攻坚克难。充分运用评估结果的导向作用,总结 推广监测评估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客观科学指
导下一阶段纲要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实现纲要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 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七、妇女与家庭建设1、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使妇女和家庭成员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树立积极健康 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女大学生等年轻女性树立正确婚恋 观、家庭观、择业观,把实现个人梦、家庭梦融入国家 梦、民族梦之中。
把家庭建设融入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为培育 和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贡献力量。
2、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
推动将婚姻家庭辅导、家庭教育指导、婴幼儿照护、养老助老等纳入 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养老、家政等服务标准,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普惠享有,提升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 育服务体系,综合运用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 托育服务供给。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重点为经济困难、住房困难、 临时遭遇困难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 帮扶保障力度。积极发展现代家政服务,满足家庭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 样化需求。探索在乡镇(街道)及城乡社区普遍建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完善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服务网络和线上平台。推进数字家庭建设。
3、鼓励支持妇女在家庭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深入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引导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发扬尊老爱幼、
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发 挥妇女在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建设文明家庭、开展 家庭服务、 践行绿色低碳节约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引领促进作用。
4、促进男女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担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 子女、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实现家政服务 业提质扩容增效,促进照护、保洁、烹饪等家务劳动社会化,发展3岁以 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研发家务劳动便利化 产品,促进家庭增强智慧生活能力,便于夫妻平等分 担家务。
5、增强夫妻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促进夫妻共同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共同承担子女教育责任,共同 创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建设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体系,构建社区全域、父母全程、家庭全类型的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工 作模式,帮助父母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摒弃重智轻德等观念, 关注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加强亲子交流,共同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长。加 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家庭 教育专业社会组织。乡镇 (街道)、村(社区)每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活动分别不少于6场次。
6、健全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
在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纳入家庭视角,为家庭发展提供制度
支持。完善人生育相关法规政策制度,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 套衔接。完善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促进工作家 庭平衡和特殊家庭救助关爱等税收和福利政策,形成支持完善家庭基本功 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发展能力。 建立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评估机制。
7、构建优化生育政策的制度保障体系
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养老、育幼、生育保险、税收等方面 配套支持措施,推动落实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 附加扣除,研究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房优惠政策,加大对灵活就业和困难 人群的生育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月嫂服务、育婴服务、家庭照护服务等家政服务,减轻家庭婚嫁、生育、 养育、教育负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种形式的社区托育服务,完善普惠 托育服务体系。鼓励用人单位落实父母育儿假、产假、探亲假、职工带薪 休假、护理假等制度,提供托育托管服务,依法协商确定灵活休假和弹性 工作制度,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创造生育友好型 工作环境。加强对适婚男女及其家庭乃至孩童期始的正确婚恋观、家庭观 教育引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治理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风 气,构建新型婚育文化。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8、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 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 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引导家庭成员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提升 家庭文明素质和社区治理水平。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动员妇 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 创建活动,提高性别平等互尊、夫妻共担家事 的家庭表彰比例。
9、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
面向家庭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男女平等观念在婚姻家 庭关 系建设中落地落实。倡扬互爱、互敬、互勉、互慰、互让、互谅、 互助、 互学的夫妻关系,倡导夫妻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 暴力,推进平安家庭建设。为适龄男女青年婚恋交友、组建家庭搭建平台, 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婚前医学检查、生育指导、婚姻家庭 关系辅导等一站式就近就便服务。加强对各类婚恋活动和服务的规范管 理。
10、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纳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社会治理格局,将婚 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纳入综治大数据平台、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搭 建互联网+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平台,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测 预防预警和排 查调处制度。进一步健全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婚姻家庭纠纷人民 调解委员会,推进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全覆 盖,建强家事调解员队 伍,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发现报告、调解处理和关爱帮扶。推进家事 审判制度改革,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构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 模式。探索建立针对进入离婚冷静期的夫妻进行婚姻关系测评和辅导的服 务体系。
11、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
强化家庭养老服务政策支撑,倡导养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 持家庭履行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 近居 住,方便照料陪护。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赡养义务人的探亲休假权利,探索 建立子女护理假制度。为长期照护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喘 息服务。积极 发展银发经济,推进智慧养老,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
素养为重点,不断提高老年妇女生活质量。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 由 和家庭财产权利。
资料来源:《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 —2025年)》
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紧扣强富美高新江苏建 设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 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全面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切实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满足妇女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有效增强妇女素质,奋 力开创江苏妇女全面发展和妇女事业现代化新 局面,为开启全面建设社 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1、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妇女全 面发展为根本目的,在江苏十四五发展大局中系统谋划落实妇女事业、妇 女发展重大举措、重点项目、发展支撑和制度保障。
2、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规、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 署工作中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缩小男 女两 性发展差距,消除歧视和偏见。
3、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把妇女的现代化摆在核心位置,统筹兼顾妇女在各方面的发展利益, 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均衡发展,协调推进妇女全面发展。
4、坚持共建共治共享
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 挥妇女的重要作用,促进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总体目标
在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 国 策,在保障和支持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上求突破,在促进男女平 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完善上求突破,在推动妇女实现更高质量、 更加充分创业就业上求突破,在提升妇女参与民主决策与管理的能力水平 上求突破,在促进妇女全生命周期身心健康上求突破,在发挥妇女优势推 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上求突破,在推进妇女工作数字赋能上求突破,力争 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尊重和保护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展 现新面貌,妇女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彰显新作为,妇女生命质量和人均预 期寿命提升取得新进展,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发挥形成新 局面,妇女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得到新跃升,妇女高品质生活跨 入新层级,妇女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半边天作用更加彰显。到2025年, 体现江苏妇女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更多指标达到世界
发达国家水平。展 望2035年,江苏妇女发展水平更高、走在前列,妇女 发展指标全面跨入世界发达国家行列。
、十四五妇女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迈入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 化新征程,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
走在前列新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战略 机遇;为妇女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建设数字江苏等,为促进妇女事业发展注入 了强大动力。但也要认识到,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叠加新冠肺炎疫情深度影 响,妇女事业发展仍然面临挑战;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带来新特征新要 求,妇女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全社会贯彻男女平等基本 国策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支持体系有待进一步优 化,妇女身心健康素质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妇女更高质 量更加充分创新创业就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 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有待全面提升,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力度有待进 一步加大,妇女整体素质与新时代新要求仍有差距,妇女民生保障和美好 生活期盼短板亟待补齐,妇女发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依然存在,妇 女工作数字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同时,科技进步和生活方 式变革给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带来新挑战,让性别平等全面落到实处、推 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实现江苏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使命光荣、任务艰
巨。
四、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合理控制剖宫产。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 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促进优生优育。 加强省、市、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推动三级妇幼保健院设立重症 医学科,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完善医疗机构产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 全面落实筛查评估、专案管理、首诊负责、约谈通报等高危孕产妇管理24 项制度,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持续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 管理和服务。为困难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危重孕产妇救治提供必要救助。加 强对流动孕产妇的管理服务。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1、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社会保障政策和运行机制,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持续推动社会 保险参保扩面,支持灵活就业女性参保,实现所有妇女应保尽保,缩小社 会保障的性别差距。积极落实各项社保补贴,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社 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推进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便捷办理。加强社会保险分性 别统计、信息动态监测和管理。
2、完善覆盖城乡的生育保障制度加强城乡、区域生育保障制度有效
衔接,巩固提高生育保险覆盖
率,完善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及生育津贴制度。妥善解决妇女在就 业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保障问题。加强灵活就业妇女、新业态就业妇女 等妇女群体的生育保障,将城乡妇女全部纳入生育保障制度范围。完善生 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成效。
3、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推动女职工和城乡女性居民持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发挥基本医 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互补衔 接,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妇女提供医疗救助。巩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 保险市级统筹,推动省级统筹。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 机制,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 方式。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最低标准。规范参保人员异地 就医待遇标准和直接结算范围。大力推动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建立覆盖全 民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完善重大疫情 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探索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发展商业医疗保 险,推进建立互助性质的女职工大病保险,发展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 病商业保险。
4、完善可持续、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省级统筹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提高妇女参加基本养老 保险 的覆盖面。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加快发
展企业年金,完善职业年金制度,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丰富商业养老 保险产品,提高妇女养老保障水平。
5、健全城乡统筹的失业保险制度
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失业保险 待遇调整机制,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 办理失业保险,提高女职工参保率。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女职工按时享有 失业保险待遇。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业功能,支持 女职工稳定就业。 及时贯彻落实特殊时期失业保障政策。
6、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
增强工伤保险预防工伤、保障生活、促进康复的功能,完善工伤保险 省级统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探索建立新业态领域职业伤害保障机 制,将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妇女纳入保障范围。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高 风险行业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实 施超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继续就业期间和实习生实习 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办 法。推进建筑、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完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合理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
7、完善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机制
推进社会救助制度的分层分类和城乡统筹,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 态调整机制,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完善按户保与按人保相结合的最 低生活保障制度。推动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向低收入家庭 妇女延伸,加大支出型困难家庭妇女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力度,完善急难 社会救助,实现救助主体的多元化和符合条件的困难妇女应救尽救。推动 建立统一的救助信息平台,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统计,健全主动发现机制, 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8、不断满足妇女的社会福利需求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扩大社会福利范围,提高妇女社会福利水平。逐 步提升高龄、失能老年妇女和残疾妇女等的津贴补贴待遇,合理确定补贴 标准,扩大适合妇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务供给。完善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 动态调整补贴标准。
9、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充 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提高老年妇女生 活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水平。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家庭延伸, 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鼓励发展时间银行、社区互助式养老、家庭照护床 位等新模式,探索城市老人寄养农家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养老模式。完善老 年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和居家探访制度,全面开展 以老年人为重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改造 提升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建立智慧型养老服务体系,试 点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和智慧养老服务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 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10、健全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推进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及相关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相衔接 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发展长期照护商 业保险,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形成制度并与长期照护服务有机衔接。健全老 年女性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支持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机构建设,提高 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床位比例。为家庭长期照料者提供喘息服务、照 护培训、心理疏导等支持。探索开展失能老年人的短期照料服务。
11、提高对妇女的关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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