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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办法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零零六年八月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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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ﻩ1
第二章 战略管理的组织及职责ﻩ2
第三章 战略规划内容ﻩ4
第四章 集团公司战略规划管理ﻩ5
第五章 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ﻩ7
第六章 附则ﻩ9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战略管理工作,确保集团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实现集团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保证各下属子公司与集团公司整体战略方向和目标的一致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战略管理是指对企业战略进行制定、选择、实施和控制、评价,直到达到战略目标的全过程.战略管理过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战略制定、战略实施、战略评价。
第三条 集团公司的战略制定遵循“科学、系统、可行"的原则;战略实施遵循“稳健、高效、务实”的原则;战略评价遵循“全面、客观、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指“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以及子公司的战略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战略管理的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 集团公司的战略管理组织分集团公司、子公司两个层次。子公司的战略规划纳入集团公司的统一管理。成员企业战略规划是集团公司战略规划的细化和补充,从发展方向、规划目标、行动计划上要服从于集团公司战略规划.
第七条 集团公司战略管理职能
(一) 总经理办公会
1、 总经理办公会是集团公司的战略决策机构,负责明确提出集团公司的使命和愿景;
2、 确定集团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
3、 审批和签发集团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二) 战略管理委员会
1、 对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拟订的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和所有子公司拟订的业务发展规划草案进行质询、提出修改建议;
2、 讨论并确定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报请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3、 对战略发展部分解落实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进行监控和支持;
4、 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执行战略规划的效果进行评价。
(三) 战略发展部
1、 负责收集与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相关的行业、竞争对手、宏观环境等信息;
2、 收集集团公司各业务单元的信息,并为制定业务发展战略提供技术支持;
3、 向集团公司高层提供缜密的市场环境分析和有条理的建议;
4、 协助集团公司高层制定集团公司的远景发展目标和致胜的整体发展战略;
5、 制定高效率的战略规划程序,主持年度战略规划制定程序,确保业务战略制定工作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6、 收集战略规划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分析业务发展战略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向总经理办公会提供分析报告和评估建议;
7、 参与和指导子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对子公司的战略实施进行监控。
第八条 子公司战略管理职责
子公司是负责本领域内业务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 在集团公司制定整体战略规划时,提供相关业务信息和建议;
2、 依据集团公司确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制定子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接受集团公司的质询并进行修改完善;
3、 执行战略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第三章 战略规划内容
第九条 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可分为长期(五年至十年)和中期(三年至五年),集团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十条 集团总部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的分析内容包括:
1、 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现状及预测;
2、 目标客户需求现状及发展趋势;
3、 竞争对手经营现状及发展预测;
4、 行业及专业技术研究和应用现状和未来发展;
5、 集团公司现有内部资源和可利用的外部资源分析。
第十一条 子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公司及业务的发展方向;
2、 公司及业务经济指标;
3、 公司及业务、技术发展方向及发展目标;
4、 公司及业务组织管理目标;
5、 公司人员目标;
6、 公司及业务发展措施及关键步骤;
7、 业务定义及业务组合设计;
8、 其他相关内容。
第四章 集团公司战略规划管理
集团公司战略规划管理的一般程序包括:立项、制定、审核批准、实施、监督检查、调整六个环节。
第十二条 战略规划立项
1、 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编制立项申请报告;
2、 战略管理委员会审核立项申请报告,提出书面意见;
3、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立项。
第十三条 战略规划制定
制定战略规划可以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协助完成。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的相关方案由战略发展部制定,经战略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提请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1、 战略发展部组建项目组,制定和完善项目计划,组织项目的实施和协调,为项目组提供工作指导,战略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成果提出质量要求;
2、 项目组分阶段组织项目实施,阶段成果形成报告;
3、 战略发展部审核项目组阶段报告;
4、 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议阶段报告;
5、 项目组汇总各阶段成果形成终期报告.
第十四条 战略规划方案审核批准
1、 战略发展部协调其它责任部门审核终期报告,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 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议终期报告,形成书面意见;
3、 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形成书面意见;
4、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战略规划方案。
第十五条 战略实施
1、 战略发展部组织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各职能部门、子公司的单项任务,形成书面方案;
2、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任务分解方案;
3、 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成员企业组织分解任务实施,量化分解的任务同时纳入经营绩效管理.
第十六条 监督检查
1、 任务落实单位按照实施计划分阶段自查,向战略发展部报送自查报告;
2、 战略发展部分析自查报告,向战略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汇报实施情况;
3、 战略发展部检查与分析战略规划的执行效果,出现重大偏差时,对规划方案的适用性和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评估,征求责任部门意见后,形成战略评估报告向战略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汇报。
第十七条 战略规划调整
1、 战略发展部跟踪战略规划实施情况,确认需要调整时,征求其它部门意见后,以重新立项方式对原有战略规划方案进行调整;
2、 战略规划的调整程序参照本办法第十二、十三、十四条规定内容执行。
第五章 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
子公司的战略规划纳入集团公司的统一管理。子公司战略规划是集团公司战略规划的细化和补充,从发展方向、规划目标、行动计划上要服从于集团公司战略规划.
第十八条 战略规划立项
子公司战略规划的立项必须经集团公司审定。
1、 子公司制定战略规划应视为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请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2、 外派产权代表负责在成员企业董事会召开前,将立项申请报告报送集团公司;
3、 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审核立项申请报告;
4、 集团公司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议立项,提出书面意见;
5、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立项;
6、 外派产权代表在子公司董事会上提出议案或进行表决。
第十九条 战略规划的制定
1、 子公司组织本企业战略规划的制定.必要时,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可参与和指导子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工作;
2、 制定战略规划应以充分调研为基础,注重发展战略的前瞻性、科学性和行动计划的可操作性,应重视内部的广泛参与,适度借助外脑。
第二十条 战略规划方案的审定
子公司战略规划方案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
1、 外派产权代表负责将战略规划方案在审定前报送集团公司;
2、 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审核战略规划方案;
3、 集团公司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议战略规划方案,形成书面意见;
4、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战略规划方案;
5、 外派产权代表在子公司董事会上提出议案或进行表决。
第二十一条 战略规划的实施
成员企业负责组织本单位战略规划的实施,定期总结实施情况报送集团公司.
第二十二条 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1、 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检查与分析战略规划的执行效果,必要时进行专题评估,形成战略评估报告;
2、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听取战略发展部的战略评估汇报,做出相关决定;
3、 由外派产权代表在子公司董事会上提出议案。
第二十三条 战略规划的调整
子公司战略规划的调整必须经集团公司审定。
1、 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反馈的意见,结合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制定调整计划;
2、 战略规划的调整程序参照本办法第十八、十九、二十条规定内容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集团下属各子公司参照第五章子公司企业战略规划管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各子公司对下属企业战略规划的管理,参照战略规划内容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拟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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