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光照镇卫生院卫生院行政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光照镇卫生院卫生院的行政管理工作,维护医疗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光照镇卫生院卫生院全体员工,具体执行由院长负责。
第二章 行政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光照镇卫生院卫生院行政管理机构包括院长、行政办公室、各科室和基层服务单位。
第四条 院长是卫生院的最高管理者,负责院的全面工作,对院全面负责。
第三章 行政管理职责
第五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处理院内的日常行政事务,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
第六条 各科室负责各自的业务工作,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水平。
第七条 基层服务单位负责基层服务工作,承担卫生院对外服务的重要职能。
第四章 行政管理办法
第八条 光照镇卫生院卫生院实行科学管理,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加强责任追究。
第十条 提高办公效率,减少行政费用,优化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保障医疗服务的高质量。
第十二条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宣传和推广院内优质服务。
结语
光照镇卫生院卫生院行政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患者权益,为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执行,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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