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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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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要求,进一步开展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切实激发秸秆还田、收储运、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健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五化”利用工作,形成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秸秆资源台账数据调查 根据我县水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针对不同的利用方式、途径和主体,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的调查,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农作物秸杆的产生量、直接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根据资源分布情况,合理确定秸秆用作肥料、饲料、食用菌基料、燃料和工业原料等不同用途的发展目标,统筹考虑综合利用项目和产业布局,建立完善县级秸秆资源数据台 账, 明确科学规范的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监测标准和方 法。 (二)规范秸秆机械收割作业 1. 加强农机作业管理。加强本县域内农作物收割作业管理,组织机手开展控茬培训,签订控茬承诺书,留茬高度控制在不影响油菜种植。 2. 做好秸秆收获处理农机补贴服务。大力推广大中型拖拉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打捆机、秸秆压块(粒、棒)机、带切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旋耕机、水田驱动耙、免耕灭茬机等农业机械。加大对秸秆收割、综合利用所需机具补贴的宣传力度。 (三)加快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 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乡镇(处)管理,市场化推进的秸秆收储运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设必要的秸秆储存基地。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建设,引导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建立健全、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不断提高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培训一批专业化人才,依托秸秆利用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等构建县域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逐步形成市场化的秸收储和供应能力。 (四)推动秸秆“五化”利用 按照“农用优先,因地制宜,全量利用”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广“引导 企业主导 农民参与”的运行模式,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积极引导现代农机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翻转犁,大力推广秸秆全量还田、根茬还田、免耕等肥料化还田技术,努力扩大秸秆直接还田面积。抓住发展循环农业的基础优势,扩增畜牧养殖数量,把秸饲料化做为新的突破,推进黄储秸秆饲料项目建设。科学布局建设集打捆压块、储存运输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的秸收储网络体系,加快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支持培育“秸秆经纪人”。加大生物质项目引进和建设力度,重点协调引导XX省承翎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XX县宣峰能源公司等企业扩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 三、奖补机制 逐步健全和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奖补机制,按照“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补助”、“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主体进行适当补助。 1. 补助对象 XX县2021年社会化服务主体和纳入XX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主体及XX县2021年市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主体。 2. 补助范围 2021年只对全县种植油菜农田区域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补助。 3. 补助标准 (1)实施秸秆切碎还田补助标准为35元/亩、粉碎还田补助标准为48元/亩。 (2)实施秸秆打捆离田补助标准为35元/亩。 4. 补助资金来源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及县级配套、市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绿色高质高效项目、油菜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和各乡镇(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二)明确管理要求。纳入XX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主体及XX县2021年市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主体,作业面积由县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第三方核查费用由项目主体按面积均摊。进行秸秆离田或还田作业的,要在农户种植油菜和没有秸秆焚烧现象情况下,才能对服务主体的作业面积进行补助。 (三)明确责任落实。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主体须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核查、抽查,对不配合核查、抽查工作的或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其当年作业补助资格,列入县级黑名单并取消三年内农业作业补助资格。乡镇(处)要做好年度油菜生产计划调查摸底;做好切碎(粉碎)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摸底;做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主体推选;做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主体与村组(农户)对接,协调村组(农户)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主体签署秸秆处理协议,并监督履约;做好秸秆还田、离田政策宣传工作,落实好补助对象申报手续,核实好申报对象秸秆还田作业,并做好作业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要按方案要求做好统筹协调,开展宣传、培训、抽查、审核、公示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协助农业部门对作业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主体。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村要通过干部入户宣传、张贴秸秆综合利用通告、悬挂标语条幅、出动流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把秸秆还田、离田补助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农民参与秸秆还田、离田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期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秸秆还田、离田的重要意义和正反典型,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秸秆还田、离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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