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清障车安全操作规程.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154459 上传时间:2025-04-2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4.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清障车安全操作规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清障车安全操作规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清障车安全操作规程 1. 驾驶清障车人员,必必需持有A2以上驾驶证并经驾驶员考核小组考核通过,方准驾驶。 2.检查各部件的牢固状况,特别是制动、传动、悬挂和车轮等重要部件的连接件〔螺丝〕,检查转向是否灵活,手脚制动器离合器是否正常工作,性能合格。 3.检查用电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性能合格,轮胎气压是否充足,门窗玻璃是否齐全,是否带有灭火器和随车工具,作业所必需各种配件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润滑油、液压油、燃油、冷却水和电解液是否充足和合格,是否有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等现象; 5.检查各专用机构的相对运动点是否合格,受力部件是否变形、开裂,各销轴定位点是否失效松动 6.发动机,检查发动机运转及响声是否正常,各仪表工作是否合格,发动机是否充电。 7.动发动机低速运转数分钟,使发动机升温,待发动机运转稳定,各仪表指示正常,并确认取力器分开后方可准备起步。 8.观察四周,确认安全无碍障后,方可挂一档鸣喇叭松手制动器起步,起步须平稳顺畅,注意起步时有否抖动和变速器异响。 9.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0.排障作业现场, 排障工作人员必必需穿反光背心和戴安全帽。排障车开启发警灯;故障车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者示宽灯;在作业区后方设置警告标志隔离作业区。距离为: (1)在路肩的排障作业不得小于150米,并用反光警示标志隔离作业区,确保排障作业安全。 (2)占用行车道的排障作业,清障作业现场的控制,参照高速公路养护修理交通标志设置规范进行管理,在清障作业现场来车的方向摆设警示、导向、减速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减速通过。在距作业现场200米处,摆设警示、导向、减速标志和反光锥筒,隔离作业现场,防止发生二次事故,确保排障作业安全。 (3)在雨、雪、雾天、夜间、坡道、弯道等状况下相应增大警标志 的设置距离。 11.起步前要缓抬离合器,力求平稳。行驶中不要忽快忽慢,停车制动不要过猛,避免两车冲撞。 12.上坡要提前换好低速挡,避免在坡道上停车、起步。下坡前要配合制动器,缓慢下坡,要避免紧急制动。 13.转弯时要提前减速,鸣号,靠右行,尽可能充分利用道路宽度,扩展转弯半径。 14.排障车空载时行驶速度应依据道路限速标志确保行车安全下行驶,牵引车在牵引行驶过程中,最高速不得超过60km/h并依据被牵引车辆及道路状况调整速度。 15.排障车向被牵引车倒车时,要有专人指挥;依据被牵引车的车型、车辆损坏状况合理选择托具和托牵方法。 16.无法采纳托牵作业的要用托具将被牵引车托紧,并固定好,防止在行驶过程中脱落。 17.使用液压系统作业时,先踏下离合器踏板,开启取力开关,然后缓抬离合器;用绞盘牵引、起吊作业时,必必需将自车支起后才能作业,在起吊过程中,作业区域、吊臂下、吊钩和被吊物下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及通过。 18.采纳吊拖作业时注意不能将吊臂升得过高,行驶中通过桥梁、带电线路等空中障碍物时,必必需下车观察,必要时一人在车下指挥,确保安全的状况下才能通过。 19.牵引和被牵引车之间的连接必必需牢固、可靠,两车都必必需开启警示灯和示宽灯,被牵引车除司机外不得载人;在牵引过程中要随时观察排障车和被牵引车的动态,发现异常状况马上停车检查排除。 20.牵引作业时,每次只能牵引一辆车,在行驶中必需要转弯或调头时,要查看被牵引车辆能否通过,上下坡或通过较差路段要注意被牵引车的提起高度和通过能力。 21.牵引车在牵引行驶中确必需超车时,要估计好牵引和被牵引车全部超过被超车,并有足够的距离后,才能逐渐驶入正常路线;严禁牵引车脱档、熄火滑行。 22.严禁清障车超负荷作业或用于与该车功能无关的其他作业。 23.作业后,将各种作业工具清洁、摆放好,并按作业规范做好车辆的检查、维护及补充。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行业标准/行业规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