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隔爆设施安撤工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定: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时安设隔爆设施水棚或岩粉棚。2、在以下地点必须安设主要隔爆棚: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3、在以下地点必须安设辅助隔爆棚: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2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3采纳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4与煤仓相通的巷道。4、水棚的水量: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400升/平方米,辅助水棚不低于200升/平方米。3.0米,主要水棚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分散式布置的
2、棚区的长度不小于120米。6、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毫米。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不小于1.8米。水棚应坚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米长的巷道断面一致。7、吊挂水棚的挂钩,应采纳45斜钩,相向吊挂。8、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9、每处水袋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10、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巷道长度小于300米时设1个棚区,300500米设2个棚区,500米以上设3个棚区。11、在有支护的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确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二、正常操作:1、安装及回撤时,要2分配合好,1人观察顶板,1人吊挂及回撤。2、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前加注水,必须首先停电,并执行停送电制度。3、在运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人监护、指挥运行车辆,保证安全施工。4、在安装、回撤水袋槽时,如巷道超高,应用木马或铁马,放稳后,人员站在上面工作,要当心。5、吊挂要按照具体规定,依次安设挂杆、吊钩、水袋槽,吊挂要整齐。6、向水袋槽中注入清水,水量充足。7、查验安装的水袋槽的质量,保证不漏水、不歪斜,否则要及时进行调整。8、在顶板及四周巷道的支护有隐患时,应首先处理,处理完后方可吊挂操作。9、安装及回撤时,顶板、支护发生变化时,应停止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