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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质量办法.doc

上传人:鼓*** 文档编号:10149882 上传时间:2025-04-23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6.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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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二总监办 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适应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2009年4月13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启动了以提高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通病治理活动。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基建[2009]948号)和指挥部的有关要求,我办认真制定了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 作为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的重要措施,指挥部对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路用混凝土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引进了商品混凝土公司,专门建站、集中拌合,专为项目提供商品混凝土,这对提高混凝土工作性能、治理混凝土质量通病,将起到重要作用. 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是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的首要环节,在指挥部领导下,各单位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着力控制好商品混凝土质量。 一、 各方职责 1、指挥部职责 2、监理单位职责 1)总监办对商品混凝土站场地进行检查验收. 2)总监办对进场拌合设备按合同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3)总监办对商品混凝土站试验室建设(设备及标定,试验室人员)进行检查,指导商混站试验室现场考核资料编制,并报请指挥部、质监局验收。 4)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负责按规定频率对原材料进行抽检试验。 5)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旁站施工单位、商品混凝土站配合比试配,对施工单位、商品混凝土站配合比进行验证试验,批复配合比分发各施工单位,抄送商品混凝土拌合站。 6)驻地办派驻驻厂监理,负责场内材料、配合比及新拌混凝土质量监理,发现异常立即报告驻地办、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7)驻厂监理旁站并签认商品混凝土站材料及混凝土强度试验。 8)驻厂监理按照规定频率对原材料取样,中心试验室及时收样试验。 9)驻地办试验监理工程师在浇筑现场旁站施工单位、商混站混凝土和易性试验及强度试件取样,并按规定频率抽取试件。现场发现混凝土异常应立即报告驻地办,并通知驻厂监理。 10)总监办、驻地办对商混站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指挥部。可对商混站发指令要求整改,并可直接对商混站开具违约处罚单.同时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加强监管. 3、施工单位职责 1)作为管理主体,对商品混凝土站和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对商混站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要求整改。 2)对混凝土浇筑、养护负责. 3)维修好进场道路,为商品混凝土进场提供必要条件. 4)在浇筑现场按规定频率抽取试件,收集整理试验资料。 5)每月初做好商品混凝土需求月计划提供给商混站.实际需求至少提前2天告知商混站。 6)及时确认商混用量。 4、商品混凝土站职责 1)按合同要求建站,拌合设备规格型号符合要求并经检定合格,场地硬化、料仓分隔并设置雨棚.场地需报经指挥部验收。 2)按合同要求建立拌合站试验室,试验场地、试验设备、试验人员满足要求,并经质监局现场考核合格。 3)服从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 4)严格控制进场材料,按规定频率对商品混凝土原材料进行抽检,负责原材料试验资料的编制,并按商混流向向各施工单位分发。 5)拌合站需进行试拌,满足工艺要求,经总监办同意方可正式投产。 6)严格按照批复的配合比拌制混凝土,严格商品混凝土出厂检验。对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7)配备足够的混凝土运输车辆,确保混凝土供应满足施工。 8)在混凝土浇筑现场与监理、施工单位同时抽取混凝土强度试件. 二、 原材料检验内容和要求(商混站自检、监理抽检) 1、 水泥 本项目水泥由业主统供,具体为: 云南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P。S。A32.5、P.O 42.5、P.O 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生产的P。S.A32。5、P。O 42。5、P.O 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 2、 进厂水泥的检测、验收、储存和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厂(场)水泥应有生产厂提供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单,并应有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 2)进厂(场)水泥应按下列要求检查验收: (A) 逐批查验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单,并应对其品种、强度等级、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体积安定性等进行验收。 (B) 对质量免检企业的水泥也应定期查检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单,并每月抽检标号、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体积安定性一次。 (C) 对储存期超过两个月或对质量有怀疑的水泥,应复验其强度等级,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体积安定性,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3) 水泥的储存 (A) 水泥应先到先用,储存期不应超过两个月。 (B) 散装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分仓储存。 (C) 包装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和生产日期分别储存于室内,地面应有防潮湿措施,堆放层数不应超过10层. 3、 砂、石 1) 砂 桥梁工程梁板砼应尽量采用河砂: (1) 河砂应洁净、坚硬、级配良好。细度模数为Mx为2.3~3。0的中砂,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 (2)河砂必须在产地过筛,筛孔≯20×20mm. (3)河沙含泥量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其含泥量≯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其含泥量≯5%.泥块含量≤1%。 (4)不同产地的砂应分别堆放,分别配料和使用. 若采用机轧砂,应用母岩为石灰岩类20~40mm的碎石轧制,必须进行水洗。控制泥块含量为0%,砂当量≥75%. 2) 碎石 本项目采用机轧碎石。 (1) 碎石的技术要求应符合JGJ53—19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 (2)碎石强度:混凝土强度等级 ≤C35,压碎值≤16%,混凝土强度等级C40~C55,压碎值≤12% 。 (3)含泥量: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其含泥量≯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其含泥量≯1.5%。 (4)针片状: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针片状颗粒含量应≤15%。混凝土强度等级<C30,针片状颗粒含量应≤25%。 碎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要求. 3、 水:凡能饮用的水均可作为商品混凝土拌和用水。 4、 粉煤灰:掺用的粉煤应符合GGJ146—90《粉煤灰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范》的规定。粉煤灰应具有质量保证书,其掺量经过试验后确定。 5、 外加剂 (1) 要求选用经过省级以上检测机构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外加剂,外加剂技术要求应符合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的规定。 (2) 外加剂的掺量及水泥的适应性符合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3)商砼采用“缓凝高效减水剂(萘系)”,减水率≥18%,初凝缓凝时间>90min;或采用聚羟酸缓凝高效减水剂,减水率≥28%,初凝缓凝时间>120min。必须采用水剂拌合。 (4)使用的外加剂需报经指挥部同意。 6、 所有原材料需报经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抽检合格同意后方可进场。 7、进厂的所有原材料必须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并标识检验状态.严禁混放混用,监理定期进行抽查。 8、上述未提及的其他材料或指标,按现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执行. 三、 商品混凝土的拌合及出厂检验(商混站、驻厂监理) 1、检查拌合设备(外场设备、控制室)运转是否正常,计量是否准确。 2、检查配合比使用是否正确; 3、检查混凝土颜色、和易性、坍落度是否异常。 4、混凝土运输罐车情况检查。 5、出厂检验试件取样和试验工作由商品混凝土站承担,测试报告及时送交驻厂监理(宜在现场与施工、监理单位同时取样). 四、 商品混凝土的到达检验(施工单位、现场监理或试验监理) 1、 商品混凝土到达工地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施工单位承担。 2、 混凝土搅拌车到达浇筑地点30分钟内从出料口由现场监理人员见证,按规定频率取样,制作试件应在30分钟内完成。监理同时按频率抽检. 3、在交货地点测量的混凝土坍落值与合同规定的坍落度值之差,应符合要求。 五、 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的技术要求 1、 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 1)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保证水泥混凝土的可靠性、耐久性、安全性。 2)商品混凝土的水灰比、单位水泥用量、砂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灰比 无筋砼最大水灰比0.60,钢筋砼最大水灰比0。55。 (2) 水泥用量:在满足强度、和易性和水灰比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单位水泥用量,混凝土最大水泥用量不得超过500kg/m3 。 但无筋砼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75kg/m3,钢筋砼水泥用量不应小于300kg/m3。 (3) 砂率 根据粗集料及水灰比确定砂率。 3) 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按JGJ/T10—95《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定》进行.特殊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可由供需以方会同设计部门协商确定,但仍需按规定进行试验后,由监理工程师认可。 2、混凝土的和易性:可采用坍落度方法来测定。坍落度的测试方法按JGJ/55—200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和GBT50080 —2002《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进行。 3、 商品混凝土的配料及制备  1) 混凝土各组成材料的允许误差 (1) 水泥、粉煤灰、水和外加剂与设计要求比较应小于±1%。 (2) 砂、石应小于±2%。 2) 每班搅拌第一盘混凝土时,搅拌筒应浇水湿润,并按配合比增加水泥用量10%。 3) 混凝土各组成材料必须按批准的试验室提供的配合比称量配制。计量设备必须能连续计量不同配合比混凝土的各种材料,其计量精度应符合GB10172-88《混凝土搅拌站(楼)技术条件》的规定,使用的称量衡器应定期校验,并应具有计量部签发的有效期限合格证。 4) 每班生产前应调整计量器具的零点。 5) 试验室应预先对所有原材料进行检验,并结合用户提出的要求做好级配试拌,将合格的级配输入电脑贮存。 6) 商品混凝土搅拌的投料顺序; 砂—水泥-粉煤灰—石子-水—外加剂溶液 。 7) 商品混凝土的净拌时间(自全部材料装入至混凝土开始卸料止)不应少于90S。 8) 商品混凝土应在搅拌车到位后,才能进行称量,投料搅拌。 六、商品混凝土运输过程中的有关规定 1)商品混凝土必须由混凝土搅拌车直接运到施工现场。 2)混凝土搅拌车应保持混合料在运送过程中的均匀性,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 3)混凝土搅拌车应保持筒内无积水,方能装料. 4)严禁在运送混凝土前,中途和卸料时向搅拌筒内任意加水,一经发现应严禁使用. 5) 混凝土的运送时间不应超过1。5h(运送时间指搅拌车从进料开始至卸料结束的时间),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6) 混凝土搅拌车在每次工作完毕后必须对筒内、外进行清洗,严禁将余料随地乱倒乱排. 7)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应符合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七、资料整理、报批及归档 1、原材料试验资料由商混站编制,驻厂监理签认。资料一式二份,商混站自存一份备查,按商品混凝土流向分发施工单位一份。由施工单位作为竣工资料组成部分归档。检验频率需满足要求。 2、配合比试验:由商品混凝土站初配,各相关施工单位做平行试验。施工单位根据试验结果综合整理资料,编制配合比试验报告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进行验证,根据验证试验结果批复(同一标号对各施工单位批复相同的一个配合比).批复的配合比统一下达各相关施工单位及商混站. 3、施工单位现场制备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试件,抗压强度作为评定资料。由施工单位归入质量检验评定附件。 4、商混站现场制备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试件,抗压强度用于控制自身混凝土质量之用。资料由商混站自行保管备查。必要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用于佐证参与评定,则交由施工单位作为质量检验评定附件。 5、监理原材料(抽检)试验、配合比试验由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负责编制,整理归档。 6、混凝土强度由驻地办试验监理编制,交驻地办作为监理方质量检验评定的附件.由驻地办整理归档。 (鉴于招标选用商混站专门建站供应多家施工单位,存在一个商混站涉及两个总监办、多家施工单位的情况,尚无管理经验可循,初拟本办法,经各方商讨修改,待定稿后正式实施。请书面提出修改意见) 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二总监办 2010.9。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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