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安徽绩溪农村合作银行重大突发
事件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安徽绩溪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正常稳健运行,及时、 准确地反映并有效处置出现的重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省联社《安 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重大 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辖内的各支行。
第三条总行综合办公室具体承办我行重大 报告工作的、管理、协 调。各支行行长为该行重大事件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各支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向总行综合办公室报告,同时报 告总行行长。
一、支行出现因各种非正常因素引起众多客户在短时间内集中要求提取存款 的挤兑事件;
二、聚众到支行、示威以及发生冲击、围攻事件;
三、支行发生、公款、盗窃、抢劫、诈骗、涉、爆炸等各种经 济刑事犯罪案件;
四、支行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害,对资产、人员造成损失和伤害的重 大事件;
五、支行行长和员工被绑架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判逃、失踪或非正常死亡的 事件;
六、支行行长在未办理离岗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工作1
岗位 个工作日以上;
七、支行的重要数据、帐册、重要空白凭证损毁、丢失,严重影响正常工作 的事件;
八、其他可能引发风险或严重影响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五条各支行发生的重大 要及时报总行综合办公室,并同时报告总行行 长。总行在接到报告后,及时 力量调查核实,全力以赴做好处置。同时 根据省联社重大灾发事件的报送要求,在第一时间报送省联社办公室、报告省联 社宣城办事处和绩溪监管办。
第六条重大 的报告实行问责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迟到、漏报、瞒报、 误报重大灾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纪 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由安徽绩溪农村合作银行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二)
信息报告制度
(一)采取上下结合、条块结合、日常排查与定期集中排查相结合起来,重点 排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起来的方式,对人事编制工作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细致的排 查,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不管单位有无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各科室必须每月汇总一次情 况,向局领导报告。同时,报告县委维稳办备案,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三)及时准确上报排查调处过程中发现的预警性涉稳信息以利及早防范不稳 定事件,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要情报告制度
(一)凡发生 人以上的 或围攻冲击机关等重大情况,所在部门(科室) 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并在半小时内向县主要领导报告。一小时 内向县委维稳办报告。
(二)凡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苗头,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必须在 小时内 向局分管领导及县委维稳办报告原因和处理情况,以后每天报告一次,查到矛盾 全部化解。
(三)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必须在发生后的一小时内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同时,向县委维稳办报告。
(四)建立健全重大稳定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科室定期进行排查,并将排查出 的尚未化解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梳理,按轻重缓急排序,将较为重大的不稳定 因素详情向局领导报告。由局分管领导对重大不稳定因素进行挂牌督办。同时, 将有关情况向县委维稳办报告备案。
抄告回报制度
(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方参 与、分级负责、归管理”的原则,果断、迅速、认真调处。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下发督办函,责成有关科室限期调处,各科室积极 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调处结果。同时向县委维稳办报告调处材料。
(三)要及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不得把本部门应该解 决、处理的矛盾和问题推向社会、推给上级。
考核督查与责任追究制度
(一)单位党政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 工作的首要任务,高度 重视,狠抓落实,"”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归负责,明确各 自承担的责任。
(二)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主义作风严重、工作失 职等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群体性闹事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按有关规定严 肃追究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的责任,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三)责任追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采取 先就地免职,再调查处理的责任追究方式。
⑴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擅自作出有关决定,分割群众合法权益,引发群众大规 范 的;
⑵主要领导不及时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不研究解决本单位信 访突出问题,致使信访问题频发,维称工作处于被动局面的;
⑶对维稳重大突出问题和媒体性 事件,应到现场鼾而未到现场处谿或处 谿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和重 影响的;
⑷在群体性、越级 或 前,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造成事态扩大 的;
⑸对维稳事项推诿、敷衍、拖延,致使贻误时机造成群众越级、或 等后果的;⑹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各级党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或对 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推诿、争吵,敷衍赛责,拖延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
⑺拒不执行信访工作规定,被上级查纠、通报的;⑻少数信访人缠访、闹 访、去省,稳控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⑼对去省 的,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现场负责处理、劝返,造成
群众长时间滞留,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社会秩序的;
⑽对非正常 劝返后,由于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群众再次越级 的;
(11)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不及时报告或者隐瞒、谎报,造成严 重后果和重 影响的;
(12)侵犯信访人的合法权利,打击报复信访人的;(13)其他不当或 行为,造 成严重后果的。
(四)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晋级 和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迟报、漏报、不报、督办回执不填报的,坚决予以责 任追究。
(五)进一步加强 领导,各科室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 调处和化解工作,着力在落实工作措施,谋求工作实效上狠下功夫。
形势分析风险评估会议制度
(一)坚决定期和不定期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每月 度召开一次,并形成文字材料报县委维稳办。
(二)形势分析会议对排查调处工作做得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 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
(三)认真研究调处急、大、难矛盾纠纷的措施,通过形势分析会议落实责 任,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调处时间,督促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督查督办制度
一、督查督办工作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人。
二、督查督办的主要内容
1、上级转来的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
2、本单位重要决策、重要文件和主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3、局务会、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做出 决定执行情况。
4、单位领导交办的事项、文字批示、头批示和各项临时任务完成情况。
三、办理过程中,督办人员要及时询问承办单位办理进展情况;重大事项的 办理情况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同时向县委维稳办报告。
四、重大事项可直接协助承办单位办结。
五、承办科室对交办的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高效率办结。对敷衍 塞责、拖延不办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重点对象“五包五查”责任制
切实落实“五包五查”工作措施。在重要时期(重大接待期间)单位对重点工 作对象做到五包即:“情况掌握、解决困难、教育转化、稳控管理、依法处 谿”,五查即:“是否落实、是否掌握情况、是否解决困难、是否教育转化、是 否依法处理”。确保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
值班备勤制度
⑴敏感期间,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做到每天都有领导带班。值班安排表报县 委维稳办。
⑵敏感期间,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原则上上不能外出,急需外出的,要 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处谿群众性事件的工作 预案,做到一发生苗头,各方保障能及时供应,事件能按预案妥善处谿。
⑶单位要对照检查,严格执行情报信息报告制度,切实畅通信息渠道,确保 上下左右联动,形成情况信息掌控合力,努力提高情况信息的汇总、综合、研 判、处谿能力,一旦获取了深层次、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要确保研判得 准,并要在上报的同时,立即 协调有关力量,在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将 问题妥善解决好。
⑷单位在每天下午 时前,要将当天的安全稳定情况报县委维稳办,对发 生迟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将严肃查处,坚决追究领导 和具体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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