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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社会各单位全体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社会各单位的延伸和具体化。根据公安部六十一号令第七条要求社会各单位为了使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实处,必须结合本单位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体上包括全体的,组织领导系统,逐级消防责任制度,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几部分内容。
一,全体的
全体的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大政方针方面的制度。全体的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单位内部消防政策;
2。明确指出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制定目的以及适用范围;
3。制定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措施,明确指出了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的意义和作用;
4。明确规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管理,"五同时"管理规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体运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组织领导系统
组织领导系统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有关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组织领导系统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主任(或组长)以及成员的名单;
2。确定本单位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消防安全人员名单;
3。确定本单位所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员名单;
4。确定本单位所属班组或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员名单;
5。确定志愿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领导和成员名单等。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对各级领导,各级组织和全体职工规定消防安全职责方面的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应当包括各级领导和各级组织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还应当包括全体职工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及其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2。明确消防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3。明确本单位所属部门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员的职责;
4。明确本单位志愿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领导和成员的职责;
5。规定所有员工在各自岗位上的消防安全责任。
防火责任制度还应当同本单位的经济承包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把本单位每个人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职权,工作义务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四,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应当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内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要充分利用壁报,黑板报,有线广播,标语,安全标志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方法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教育;(2)对新进入单位的职工(包括季节工,临时工,外包工等)通常要进行单位,科室(车间)和班组三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对特殊工种还应当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当制度化,单位每月可以确定1-2天作为消防安全活动日,分析消防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知识,分析和整改火灾隐患;(4)义务消防队应当在年初,年中或开业,使用前进行必要的消防演习活动,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考核;(5)对外宣传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应当主动同邻近单位和当地居民组织搞好消防安全联防工作;(6)发生火灾后,应当适时组织召开火灾现场会,进行现场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消防巡逻队,检查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通常应当规定单位领导每月检查,部门领导每周检查,班组领导每日巡查,岗位职工每日自查;(2)检查前应提前编制相应的防火检查表,规定检查内容要点,检查依据和检查合格标准;(3)检查结果应当有记录,对于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2)按规定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4)必须按要求维护应急灯和疏散标志,保证完整,好用;(5)常闭式防火门不得处于开启状态,闭门器必须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⑴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并实行时值班制度;(2)消防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在上岗前应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常见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证上岗;(3)控制室操作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各设备的动态;(4)消防控制室的操作和维护人员监控并使用建筑物内的各种消防设备,作好日常的技术管理;(5)作好各种情况记录,及时提供有关信息,给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6)根据当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消防机构布置的工作任务,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
(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⑴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随意挪作他用;⑵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3)灭火剂失效后,应及时更换新的灭火剂;(4)消火栓不得埋压,道路应当畅通无阻;(5)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配置地点应当有明显标志等。
(六)火灾隐患整改系统
基本内容包括:(1)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2)根据需要彻底纠正现有火灾隐患,对整改内容不清楚的,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3)对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无法按时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汇报,并拿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4)实行责任制,落实"四定",整改完毕后,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送达整改回执。
(七)用火,电力管理系统
基本内容包括:(1)确定工厂消防管理区域的范围;
(2)对于储存或处理可燃气体,液体,粉尘的设备,动火检修前应当进行清洗,置换等安全处理;(3)规定炉灶加热场所和吸烟场所的具体防火要求;(4)划分动火作业级别,规定动火作业审批权限和手续,实行"四不动火"制度,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安全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在户外动火。
(八)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规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类别,品种和防火防爆场所;(2)规定收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和进入防火防爆场所手续;(3)制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和灭火措施;(4 )指定专人负责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保管和防火防爆场所的保管。
(九),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单位应根据消防法律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2)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领导,业务上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设立或者撤销专职消防队,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本单位主管部门协商;(3)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消防人员列入生产人员,享受本单位职工的保险,工资,奖励和福利待遇;(4)义务消防队的人数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可以分为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5)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班,对队员进行防火,灭火常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消防和应急疏散计划演习系统
基本内容包括:(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2)各组成员应当分工明确,熟练掌握消防业务基本技能,能够相互协凋;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3)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教育;(4)单位应当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5)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
易爆危险物品的岗位等。这些关键部分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消防管理制度。
⑶ 重点工种的防火管理制度。单位内的重点工种大致包括:警卫值班员,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仓库保管员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险物品岗位上的操作工等。这些重点工种及其岗位还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消防职责和消防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完毕,要下发所属各部门讨论修改后,以单位正式文件印发。通常还要装订成册以便于查阅,相关规章制度挂板应悬挂在相关场所,便于相关人员随时比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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