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公安局警车管理制度 X公安局警车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强化对警车使用的管理,保证在巡逻执勤和执行紧急职务正常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电动警车,用于执行准军事化纠察,侦查、警卫、治. 为了强化对警车使用的管理,保证在巡逻执勤和执行紧急职务正常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电动警车,用于执行准军事化纠察,侦查、警卫、治安、护卫、交通管理的巡逻的车辆。 一、交接班; 1驾驶员每次接班前要先认真检查整车外观及内部设施,对警灯警笛、轮胎气压、电量、刹车等基础设施逐一检验,确认无误后签字接班。如发现刮
2、痕碰撞痕迹和有损坏的电器应问清事实。并及时向值班长和中队长汇报。如因驾驶技术造成车辆的损毁均由驾驶人承当所有修理费用。 2、驾驶警车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驾驶汽车可不戴警帽),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每班在交接班前清洗干净整车卫生,一保证下个班接班后马上进入工作状态。 3、警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二、警车执行以下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一)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 (三)追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人员; (四)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除护卫领导
3、车队检查、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外,驾驶警车的在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五)一般状况下,只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车辆通过车辆、人员繁杂的路段、路口或者警告其他车辆让行时,可以断续使用警笛、不准使用警报; (六)两辆以上警车列队行驶时,前车如使用警灯,后车不得再使用警报器; (七)在办公区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道路或者区域内不得使用警报器。 (八)严禁转借警车,严禁伪造、涂改、冒领、挪用警车牌证。 四、违反本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处分: (一)驾驶警车时不按规定着装、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二)乱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三)不按规定使用警车或者转借警车的; (四)挪用、转借警车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保卫科 二 董事会职责 监事会职责 班主任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