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危险源辨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保部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并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二、各级安全员负责排查、识别工作范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和管理。各部门协助实施组织危险源的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
三、危险源识别范围:
1、本公司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2、所使用的生产用具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3、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四、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五、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
六、安保部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
七、重大危险源管理:
1、各部门按照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时识别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
2、各部门按照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要求。每季度对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安保部。
3、安保部汇总各部门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安全生产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监控责任制度,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
4、各部门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作业开工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进行现场公示。
5、各部门必须设置专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纪录。
6、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各部门成立以部门经理为组长的应急救援抢险小组,作业现场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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