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某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住宅区装修工程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地制止 违章装修行为,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广 大业主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让业主安居乐业,特制定如下 装修管理规定:
一、报批程序:
住户装修应提前7天向管理处申报,填写"装修申请 表",详细如实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施工图 和施工队伍名称,如需按规定改变房屋结构,由申请人向管 理处提交装修方案图纸及有关部门的市批手续,经管理处审 批后,由施工队负责人与管理签定《装修工程施工队治安责 任书》,办理"临时出入证",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后,方可进行施工。
二、装修范围:
(1) 任何装修均不得拆改原屋墙、柱、梁、楼板等主 体结构部件,及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等。
(2) 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3) 不得因改动阳台、门、窗花、安装空调器等造成 款式颜色与楼宇外部形象不一致而影响美观。
(4) 允许住户对室内地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
(5) 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面层。只允许凿毛或柏地 板层,地面装修材料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
(6) 不允许安装防盗网,阳台不得封闭。
(7) 进户门的防盗金属换装时,必须与原来防盗门一 样,不得改变原有门框的设计,不得妨碍楼梯通行和消防, 不得在进户门外加设神台等不雅之物。
(8) 允许改换厨房的灶台、洗涤池和卫生间的便器、 洗脸盆、浴缸等,但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使用功 能。
(9) 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10) 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安装空调必须报管理处审 批,按指定位置、材料安装,并必须安装牢固,把空调出水 接回户内。
(11) 违反上面规定者,给予扣留或没收工具,责令停 工、恢复原貌,并按情节轻重处以赔偿经济损失和根据省、 市有关规定》处以人民币20元以下罚款,并停水、电一 周。
三、装修期限及时间:
中小工程为15天,较大工程为20天,最长不得超过 3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否则,按未经允 许擅自装修者进行处罚。装修时间必须安排在每天上午 8:—12:时,下午14:—18:时,不得延长工作时间,
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否则,作罚款10 0元并处停水、电一天 的处理。
四、装修垃圾处理:
装修垃圾必须及时运出住宅区,并且应在清运车到达 住宅区时方可从住户房屋中运出,绝不可以先堆放到公共场 地,以免影响行人安全和破坏区内环境卫生,否则,作罚款 2 元。
五、其它:
装修施工需用电、用水时,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 水、电,严禁用电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在室内抽烟, 用电炉做饭,违者照章罚款。在装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 操作的,必须事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附有操作证,方可施工。 住户装修必须预交人民币10元(或按工程总造价5%)押金, 装修完毕后,由管理处派人进行验收,如业主或装修队违反 上述规定,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或罚款或可并处停水、电 三天以下处罚。如果没有违反规定,并没有出现渗、漏、堵 等损坏情况则退回押金。装修工程完工半年内,如发现因装 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或公 共设施等仍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附:
装修工程队安全责任书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