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XXX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奖惩处罚条例
编号:RC/ZJW11-2017
产品质量奖惩处罚条例
文件编号 :
RC/ZJW11—2017
版本/版次 :
A/0
制定部门 :
品质部
发行日期 :
2017-4-28
总 页 次 :
9页
制 定
审 查
核 准
文件状态
受控
受控文件未经许可“严禁翻印”违者必究
修 订 记 录
NO。
修订
日期
修 订 内 容 摘 要
页次
版本/版次
总次页
修订
审 核
批 准
2017—4—28
首次发行
全部
A/0
9
浙江人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奖惩处罚条例
RC/ZJW11-2017
页次:9/2
1。目的:
为确保IATF16949体系文件运行有效,进一步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不断细化、改进工作;确保公司下达各项质量目标如期完成.对来料、制造、检验、物料周转、交货等过程中出现的混料、漏工序、尺寸不良、外观不良、违规操作等质量问题进行考核,落实各环节的质量责任,特制定此考核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质量处罚条例适用于 全部员工。
3.相关定义:
3.1 混料:指要求为同一规格的物料中出现其它物料(现品票有标识而箱内有多种物料与实际要求的产品不符的情况)。
3.2错、漏加工:错加工指已加工件的结构与产品实际结构不符,经返工后仍然不能符合产品实际结构;漏加工指漏工序或工序加工中没加工完整,经发现返工后可以符合产品要求 。
3.3 尺寸不良:所加工产品与产品图纸或工艺尺寸要求不符。
3。4 外观不良:是指产品加工后出现毛刺、批锋、压痕、压伤、划伤等等表面不良现象。
3.5 螺纹质量问题:指螺纹孔通规不通、止规不止、乱牙、孔内砂眼超规、深度不合格、螺孔缺保护等.
3。6 一次交验不合格:生产依据流转卡进行报检,流转卡上所记载的数量为一批,经过工序检验员检验,不良数量占本批总数的10%及以上为一次交验不合格。
3。7 一次交验合格率:计算方法为一定时间段内合格交验总次数除以总报检次数*100%。
3。8 漏检:漏检指生产制程加工产品时已经出错,经过检验确认仍没有发现质量问题的质量事故;或经工序检验点确认但实际同批次内还存在10%以上的不良品遗漏到下一工序的质量事故。
3.9 物料评审:在物料出现异常或存储超过保质期而生产或市场又急需物料时,由品质部门或技术部门签署意见,并向销售部门提出重新评审,由销售部门重新评估并作出最终裁决.产品物料评审单流程:生产/批准发现质量异常(品质开单)→责任部门回复原因分析→生产副总确认→技术部制定返修对策(判定结果)→品质部跟进改善结果及效果验证→销售部对产品质量异常作最终判定(如产品判定结果为报废时销售部可不做判定)→总经理对以上判定作最终审核批准;
4.缺陷定义:
4。1 致命缺陷(CR):有危害使用者或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
4.2主要缺陷(MA):丧失产品的主要功能,不能达成产品使用目的的缺陷(尺寸不良、漏加工、压伤、毛边毛刺等)。
4。3次要缺陷(MI):不影响产品使用目的的缺陷(轻微的外观瑕疵)。
4。4模具异常:当模具发生异常时对产品及本身的造成的不良(如:模具缺损、松动、老化等)对会使产品产生主缺陷的不良现象。
4。5设备异常:调试设备的状态是否按照设备的管理值进行设定,当设备设定值与规定值有差异时,需立即报上级或设备管理人员确认,并立即停止生产.
5。 职责
5。1生产员工:负责按照产品图纸、工艺卡、生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严格执行生产首检、过程自检、互检,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班组长汇报。
5.2. 检验员:负责按产品图纸、工艺、检验 SIP检查验收产品;严格执行首件三检制度,加强巡检,配合生产做好工序控制,防止产品批量超差、批量报废。对来料、生产制程、出货检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填写〈<信息联络单〉>、〈<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对不良品进行标识隔离并及时向班组长、主管汇报.
5.3.班组长、主管:负责组织落实、完成本部门班组的质量目标,负责对本班的质量事故进行初步分析;负责对本部门班组质量完成情况优秀的员工提出奖励申请。
5。4品质部:负责受理各部门的质量奖惩申请及审查。
5。5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对奖惩申请的批准。
6. 奖惩考核细则
6。1 进料控制
6。1。1 进料检验时,IQC未按要求收集相应的检验报告及对供应商资格进行确认(电镀报告、材质报告、可靠性测试报告、ROHS报告、合格供应商清单中无此供应商等情况)影响产品交货的或质量投诉,处罚责任人 30元/次。
6。1.2 IQC在来料检验时错漏检,导致来料批量性不良流向制程,每批次予以处罚 30元/次(包括未按要求进行可靠性测试验证)。
6。2。3 IQC检验不及时造成生产延误(根据产品检验项目计算出单件产品所需要时间*检验数量=检验所需时间,检验时间自接受报检开始计算,实际检验完成时间超出检验所需时间则视为检验不及时),予以处罚 30元/次.各检验点的检验不及时同样按此方式进行处理。
6.2制程控制
6。2。1 首件检验合格,后续量产时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在规定巡检频次时间以内:作业员承担100%责任,如果没有造成产品报废,给予作业员处罚 30元/次;在规定巡检频次时间以外,检验员负有漏检责任,承担70%责任, 作业员承担30%责任. 给予检验员处罚 30元/次,作业员处罚 20元/次.如果造成产品报废,处罚按该批材料费的20%—50%比例分摊;对于批量性的质量问题班组长及主管负有连带责任,视情况给予30—100元的处罚。
6.2.2 作业员没有送检或经检验(首检、巡检)确认不合格仍继续生产的,一般给予作业员处罚 30元/次;若因此造成报废损失,作业员承担100%的责任,同时直接责任管理人员处罚 20元/次;作业员不送首检,检验员有权制止,应及时予以上报,及时上报给予检验员 20元奖励,不上报制止给予检验员处罚 20元/次.
6。2。3作业员不按生产作业指导书(含图纸、工艺等)作业,未造成产品报废每次予以 处罚30元/次,如果因此造成产品报废则承担报废物料材料费的20-50%,班组长予以处罚20元/次.
6.2。4首件确认时调机员或操作员错误报检(如加工侧面报检正面、计划要求加工为 1。1版,而实物生产为 1。0并以 1.0版报检), 调机首件中存在欺骗行为的(如:第一次首件送检不合格后,调机员更换程序后以复检形式送检,造成了检验员的误判.)每发现一次予以处罚 50元/次,如果因此而造成批量报废,调机员负主要责任,检验员负漏检责任。按三七开分摊报废物料的20—50%的材料费。
6。2.5 经首检合格,量产过程中如擅自修改工艺参数(程式、刀具、工艺参数—配比、材料、浓度、温度等),对违章者予以处罚 20元/次;如果因此而造成产品报废承担100%的责任。
6。2.6跨班组物料转序必须送检验员检验.若抽检发现不良件超过本批次数量的10%时,计算班组一次交验不良,作业员必须自行挑选(或生产部自行安排)并重新送检,送检后抽检再不合格的,再次计算一次交验不良。
6。2.7 故意将不良品放入合格品中送检,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50—100元/次(特别是对于调机产品及未加工的产品等不良现象),或者为了逃避质量责任故意将不良品私自处理(如:分割成碎片或隐瞒不报),如证实其行为属实,将从严处罚,对责任人予以处罚50—100元/次,同时如果是报废品还将按材料费的100%进行负激励;如果非故意造成,但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的(如检验发现有混料不配合挑选返工),给予责任人处罚 50元/次。
6。2.8后工序发现前工序批量性不良(加工及漏检等失误),处罚前工序责任人 20-50元/次,若因此产生批量报废,前工序检验员承担70%的责任,作业员承担30%责任;当责任人无法找出时直接处罚责任班组长;如果是由于技术问题导致不良,由技术责任人承担20-50%原材料费用, 此情况由品质部呈报公司经理酌情处理。
6.2.9 检验员判定该批物料不合格,经评估不予以接收。生产部门不及时配合返工(修)予以处罚责任主管 50元/次,对于返工(修)物料检验员复检时同样问题又重复出现,对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20元/次,第二次返工(修)再次出现同样问题加倍处罚,以此类推。
6.2.10冲压、旋压、机加、电泳等工序生产单位必须进行外观全检及关键尺寸全检(通止规或检具检测),在转序入半成品库前抽检,如果发现批量质量问题(不良比例超过10%为批量质量问题),对该工序的作业员、检验员、班组长予以处罚 20—50元/次;如果超过5%而小于10%的质量问题则直接处罚责任作业员,处罚金额按挑选返工的工时扣除。
6。2.11成品入库或成品出货时发生品质问题,批量质量问题处罚责任作业员、检验员和责任班组长 30—50元/次,如果属于零星质量问题则直接处罚责任作业员 30元/次,并扣除挑选返工的工时。
6.2。12出货未经质量部门领导允许 ,越过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还擅自出货(含客户处不良换货),对责任人员予以处罚100元/次.
6.2。13客户投诉批量性品质问题,处罚出货检验员 30元/次(经过不合格品处理报告评估超差放用的情况除外)。出货检验抽检发现批量质量问题,处罚责任检验员 30元/次,生产部责任主管 30元/次。
6.2.14因包装标识、条码错误、码放时未按要求(同类物料、同一版本)而遭客户投诉混料,对责任人处罚 30元/次。
6.2。15因少料、漏配附件、混料等而遭客户投诉,若属批量性事故,对检验员、作业员各处罚20元/次;若属非批量性事故,则对作业员处罚30元/次,如果分不清责任人由班组长按产线人员进行分摊。
6。2。16检验员发现不合格品开单处理,生产班组长必须签字确认,对于拒绝签字的责任班组长给予处罚 30元/次;检验员在检验过程中对产品误判,没有经过工程师确认评审的情况下擅自要求生产返工或调机,而造成批量的产品不良对检验员予以处罚50元—100元/次。
6.2.17仓库允收未经检验合格的物料(入库单上签字并同时在现品票上加盖检验合格印章),造成品质损失由仓管负全责,未造成损失违反品管流程予以处罚 50元/次。并箱或更换检验标识必须由责任检验员复检并作好检验标识,擅自更改造成品质投诉予以处罚50元/次。
6。2。18不合格品处理不及时,导致产品无法及时得到处理,主管签单延误,对责任主管予以处罚50元/次,生产部门返工(修)延误予以处罚责任班组长50元/次.
6。2。19出现品质异常不合格品质改善,辱骂品质人员或不配合领导工作安排的情况对责任人员予以处罚50元/次,屡教不改者从严处理,以次累加,成倍进行处罚.
6.2。20送货员在运输过程中倒塌或是粗暴搬运造成产品损坏,如果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从轻处理,处罚50元/次。瞒报造成更大的品质损失及客户投诉予以处罚100元-300元/次。情节严重节负担损失的 20%-50%。
6。2.21 对于检验人员所开出的各种不良标识单/标识卡/标识牌,其他部门有疑问者可找出相对应的检验员进行探讨,但不得私自涂抹、修改、隐藏、丢弃。如有发现给予当事人处罚 50—100元/次。情节严重者从严加倍处罚。
6。2.22对过程有特殊要求而生产未执行的(例:冲压及旋压车间对产品摆放要求),违规操作对当事人处罚20元/次 ,对多次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
6。2。23对于开出的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单,责任部门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如超出规定期限未完成者,超出 1-3天,给予部门负责人处罚 30元/单;超出 4—6天,给予部门负责人处罚 60元/单。如有单据在责任部门由于保管不当,而导致丢失的,给予责任人处罚 50元/单。并由开出单据部门重新开出由责任部门填写。
6.3 奖励制度
6.3.1作业员、检验员发现一起工艺问题、图纸问题,经落实改进,奖励 30—50元/次
6。3.2作业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一起上道工序造成的批量性质量问题。奖励 50元/次。
6.3。3作业员、检验员每月无批量性质量问题发生,主动配合品质改善,表现优秀者,各部门主管提名,品质部调查属实,予以公开通报表扬奖励 100元,以资鼓励.
6.3。4对勇于制止违章作业行为,避免质量事故产生,经核实属实给予奖励 100元/次。
6。3.5对质量问题(如旋压压伤问题)提出改善建议,建议被采纳实施有效的,奖励 100元/次.
6.3。6对重大技术课题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效,根据此建议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由公司酌情给予重奖。
7. 附则
7。1员工主动自查自纠,将发现的不良品主动上报处理,视情节轻重可以给予减免处罚或从轻处罚(按材料费的30%)。
7。2所有质量事故若改善不彻底再重复发生的,如果确认属于安排不当或缺乏责任心,那么所在部门管理者负有连带责任,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逐级处罚。
7.3凡是判定制程一次交验良率不合格,经确认属实,如果班组积极配合并立即处理,经过复检合格,此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不纳入班组考核.
7.4下列情况不在处罚的范围之内
7。4。1由于工艺文件、图纸有误或不合理所造成的质量问题,操作人员、检验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技术项目工程师负主要责任。
7。4.2由于评审失误,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参与评审的人员不承担主要责(MRB评审时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于该物料已经不符合标准要求,由项目工程师根据相关工程师和领导意见综合分析后给出判断结果),但重复发生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7。4.3 为了鼓励员工积极配合班组长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单件或少量报废(由于工作责任心及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报废情况),允许采纳班组长的建议给予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但是此情况只允许每人每月 2次;连续两个月都有免于负激励的员工,第三个月不允许再次申请免责处理.如果班组长建议加严处罚则按原材料费的100%及相关加工费进行处罚。
7.5为了鼓励质量事故责任人主动对不良物料进行及时抢救和维修,将损失降至最低,能及时将不良品予以修复经检验复检合格,对质量事故责任人视情况可以免除经济处罚或从轻处罚.
*以上所有奖惩考核都将直接通知责任人和责任班组,对于批量质量问题的调查一般情况下 3个工作日完成,特殊情况根据客户或总经理要求执行。对所有处罚有异议允许申诉,如果处罚有误必须书面向当事人澄清并给予更正。所有奖罚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质量部汇总交财务部,在下月的工资中体现。
8.本规定 2017年 05月3日起实施,以前的有关质量奖惩的文件、办法同时作废。
9.本《质量奖惩考核管理规范》未尽事宜,品质部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本《质量奖惩考核管理规范》由品质负责解释和修订。
10.相关表单
10.1 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10.2 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10。3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