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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范本(2020用人单位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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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作合同范本〔2020用人单位版〕 劳作合同 〔2008年用人单位版〕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需严格履行。 本合同必需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作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必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本合同必需用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 方〔用人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 : 乙方〔劳作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 : 紧急联系人: 联系 :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作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鉴于甲乙双方马上建立劳作关系,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如下: 甲方声明如下: 甲方为依法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拥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甲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乙方工资,并尽可能提升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尽力为乙方创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以提升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 乙方声明如下: 乙方愿意加入甲方的团队,成为甲方团队中的一员,并争取和甲方一起发展。 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乙方承诺其应聘时无不合适本工作岗位的疾病;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乙方确保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作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其他关系,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当;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的,乙方应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乙方确保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承当一切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及因商业秘密的泄漏而产生的不能投产或减产的损失等〕。 乙方确保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作纪律及规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项: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内容: 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 职业危害: 劳作报酬: 劳作者要求了解的其他状况: 乙方确认已经明确被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具体知道以上内容的明确含义。 乙方签字: 合 同 条 款 一、合同期限 注:如何确定劳作合同期限 科学合理地确定劳作合同的期限,关于用人单位和劳作者的发展都有很大帮助。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生产经营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对劳作力的使用进行科学猜测,合理规划,使劳作合同期限能够长短并用,梯次配备,形成灵活多样的格局。劳作者可以依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合适自己的劳作合同期限。 (一〕劳作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注:适用范围: 关于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坚持连续性、稳定性的工作,技术性强的工作,适宜签订较为长期的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关于一般性、季节性、临时性、用工灵活、职业危害较大的工作岗位,适宜签订较为短期的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注:除双方自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情形: 〔1〕、乙方已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作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2〕甲方初次执行劳作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作合同时,乙方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够十年,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且乙方没有劳作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作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4〕、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乙方订立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甲方与乙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适用范围: 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必需要坚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关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改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关于劳作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注:我国法律对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限制较少,用人单位可以灵活运用,故用人单位应当尽力选择此种方式约定劳作合同期限。 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劳作合同的适用情形: 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作合同。任务性较强,工作相对自由,工作目标较单一。 〔二〕假设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作关系。 二、试用期限 〔一〕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注:不能约定试用期的情形: 〔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 〔2〕劳作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下的; 〔3〕非全日制劳作合同; 〔4〕劳作者和企业双方同意不约定试用期的。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法律对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劳作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作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作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作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作合同期限。劳作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作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如何确定试用期 建议企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采纳最长期限的试用期,既可以为企业节约一定的成本,又可以更好的视察员工,以实现企业招聘利益的最大化。但企业在试用期内与员工解除劳作关系,必需举证证实员工不符合选用条件或存在其他可以法定解除的情形。 〔二〕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选用条件为: 1.学历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4.获奖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5.团队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6.工作经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7.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未尽事宜,以招工公告、启发、通知等甲方所公布的招工条件为准。 注:选用条件应该具体、明确,这是企业在依照劳作合同法的规定证实新进人员能否胜任工作时依法解除劳作合同的依据,也是双方发生争议时进行诉讼的证据!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的  部门  岗位上工作,职务为  。工作地点在 。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必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生产经营〔工作〕任务,但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依据甲方的岗位使命〔岗位使命详见合同附件〕履行义务,如不能达到相应的岗位工作要求,视为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相应的工资待遇。  〔三〕甲方因工作必需要,有权临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 注:工作地点是《劳作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增加工作地点条款,这是因为施行中劳作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作合同时予以明确;但如果企业经营有必需要的,可以明确告知其工作地点在几个地点之间调整。 关于类似“因生产经营必需要,劳作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依据生产经营必需要调整劳作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作合同法》规定,变更必需采纳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有可能被认定为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作者权利而无效。但是,用人单位可以制定一个较高的工作岗位使命要求,当希望变更劳作者的工作岗位或解除与劳作者的劳作关系时,即可以认为劳作者不胜任该工作岗位而对其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进行调整。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执行第____________种工时制。 〔一〕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必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原因必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确保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并且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但以下情形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威胁劳作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必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需及时抢修的; 〔3〕必需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二〕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每月为一个计算周期,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注:选择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必需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或是国家规定此行业全部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单位。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含义: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别,必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纳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主要是指: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别,必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 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亦工亦农或由于受能源、原材料供应等条件限制难以均衡生产的乡镇企业的职工等。另外,关于那些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也可以参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办法实施。其职工的平均月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如果存在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状况,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要按规定支付职工加班费; 〔三〕执行不按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依据公司安排进行。 1.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确保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甲方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和本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相关规定安排乙方休假。 注:选择不按时工作制的企业必需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或是国家规定此行业全部执行不按时工作制的单位。 不按时工作制的含义: 不按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别必需要或使命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必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纳的一种工时制度。 不按时工作制的适用范围: 企业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执行不按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 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 工作性质特别,必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别必需要或使命范围的关系,合适执行不按时工作制的职工。 六、劳作报酬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作报酬。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二〕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甲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计发乙方的工资: A. 基本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假设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__________元。 B.岗位工资制:乙方的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 C.计件工资制:乙方的劳作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D.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甲方将依据绩效工资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每月的绩效工资。 E.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议甲方尽量采用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按照此种方式,甲方可以跟乙方约定一个较低的基本工资,然后制定一个具体的绩效考核办法,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乙方的绩效工资,以便甲方利用考核结果来调整乙方的工资。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工资计发形式和标准确定乙方的工资。 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 〔1〕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劳作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甲方如果想不违反本条的约定,可以在合同或相应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相同岗位的工资标准,再采用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来支付乙方的工资,那么只要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了。 〔四〕甲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五〕乙方在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乙方因私请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工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甲方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七〕甲方由于生产经营必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服从甲方加班的安排: 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作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必需要紧急处理的; B.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需及时抢修的; 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作报酬。 〔九〕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确保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七、劳作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合同以变更后的法律、法规为准。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采纳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注:如果是单位提出解除劳作合同且与劳作者协商一致的,单位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作者提出解除劳作合同且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则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故单位欲提出解除劳作合同,如能让劳作者主动提出辞职申请,则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在试用期内出现《劳作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应告知乙方解除合同的原因。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试用期满后,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免除乙方应依本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承当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有以下状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本合同第 三 条所约定的选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作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作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用人单位依法或依照约定解除劳作合同时应特别注意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司法施行中常见一些用人单位在行使解除权时往往只注重解除的条件而忽视了解除的程序,比如:提前30日,书面通知等,有的用人单位甚至在劳作者的行为已经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时,不注意固定相关证据致使在劳作争议仲裁中无法证实自己行使解除权的合法性反而承当不利的后果。因此用人单位在行使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权时首先要注意收集相应的证据,其次是注意按照法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这样才干确保有效追究劳作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六〕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注:如果用人单位想解除与该员工的劳作合同,则可以将员工放在一个岗位使命要求较高的工作上,员工如不能胜任工作,则可以将员工调至另一相近的岗位,如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通知解除劳作合同。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作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作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依据规定,必需是导致劳作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变化发生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必需要裁减员工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够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看法后,裁减员工方案经向劳作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员工并与被裁减员工解除劳作合同: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可以依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界定。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作合同后,仍必需裁减员工的; 4.其他因劳作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作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员工时,应当优先留用以下员工: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必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七款第一项规定裁减员工,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员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八〕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劳作合同: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作保护和劳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作报酬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背离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作合同,导致劳作合同部分无效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作的,或者甲方能够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作者可以解除劳作合同的其他情形。 〔九〕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六款、第七款的规定解除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注:此规定非常重要,如果企业未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险作业的员工做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一旦仓促解除,涉及仲裁或诉讼时,解除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而无效。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作能力的; 注:只要劳作者被确认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达到伤残等级,用人单位除按照本合同第五条可以解除与劳作者的合同外,均不得解除本合同。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够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担任专职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委员的; 〔2〕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 〔3〕服兵役的;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作合同自行终止: 1.劳作合同期满的; 注:劳作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作者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期满后劳作者持续工作,则视为存在劳作关系而未订立劳作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当责任。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注:如果与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员工持续签订聘用协议的,此关系为劳务关系,不是劳作关系。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劳作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七条第九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劳作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有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九款第二项规定的劳作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在劳作关系解除、办完工作交接手续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款的规定解除劳作合同的; 2.甲方提出解除劳作合同并就解除劳作合同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六款规定解除劳作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七款规定解除劳作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升劳作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作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作合同期满终止的; 6.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作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办完工作交接手续; 2.交还乙方所使用、保管的甲方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3.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4.乙方离职前应交接的其他事务。 〔十四〕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自劳作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作合同的证实; 〔十五〕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七条第十三款规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六〕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对甲方损失的赔偿金。 八、保密条款、竞业禁止 1.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用性并经甲方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制定、电路制定、制造方法、原料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B.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经验、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作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注:客户名单能否构成商业秘密,必需要以下要件: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交易习惯、意向、内容等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别客户信息;并且企业要事先对此采用保密措施。 C.其他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信息。 2.乙方在本合同期限之内及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未通过甲方同意,不得对外泄露上条所约定的及与甲方签订专项合同所约定的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使他人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从事同行业业务;乙方不管因何种原因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同行业企业就职;乙方不管因何种原因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同行业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注:此处法律未规定该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具体状况提升违约金的数额。 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补偿金 元。 注:关于该补偿金,法律未规定具体的标准,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实际状况适当的降低支付标准。 3.关于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专项保密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约定具体保密事项、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经济补偿的标准。 注:如果采纳这条条款,则必需另外制定一个比较完善的《保密/竞业禁止协议》,则可做到条款细化,明确保密责任人义务,明确约定保密费的发放与工资一起发放〔即包涵在工资里〕;保密的范围要明示。 4. 甲方在本劳作合同终止前六个月有权将乙方调离涉密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乙方岗位调整后原基本工资不变。 5.关于与甲方单独签有保密协议的,乙方如要单方解除劳作合同,应提前六个月通知甲方,以便于甲方调整乙方离开涉密岗位,如乙方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则应赔偿甲方 元,同时还应履行跟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 注:关于不属于法定竞业禁止的人员,用人单位必需事先与劳作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才可以要求劳作者履行该义务。如果事先没有约定竞业禁止条款的,用人单位将丧失要求劳作者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权利。 九、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方在合同期限内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属乙方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甲方接受乙方对缴纳状况的查询。 2.因乙方原因致使社会保险不能及时缴纳的,由乙方承当相应后果。 3.甲乙双方终止劳作关系后,甲方配合乙方将保险关系转出。 4.乙方的相关假期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治定的规定执行。 5.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升乙方的福利待遇。 注: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用人单位为与之建立劳作关系的劳作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一种强制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作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作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作合同或者向劳作监察部门举报、向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企业缴纳,如果因此给劳作者造成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当赔偿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因此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十、损害赔偿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情 节严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3.甲乙双方在签定、履行或解除劳作合同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本合同对违约损失赔偿另有约定外均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作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治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云南大韬律师事*所劳作合同编写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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