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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合同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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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作合同3篇 杭州市劳作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性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和《杭州市劳作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作合同。 第一条劳作合同期限 1.劳作合同期限按以下第_项确定。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作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讫时间必需明确具体)。 2.本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从事________工作。 乙方须依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使命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劳作保护和劳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作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作保护设施、劳作防护用品及其他劳作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需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作保护和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按以下第____项确定: (1)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甲方依据生产特点执行不按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必需报经劳作确保行政部门审批。 2.甲方由于生产经营必需要而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按《劳作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作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元。 2.乙方相对应的岗位(工种)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别状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治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必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作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治定的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4.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治定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作纪律 甲方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需遵守甲方依法治定的规章制度和劳作纪律。 第八条劳作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选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治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作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劳作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作者不能胜任劳作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作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作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作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必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看法,并以书面形式向劳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3、4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作的; (3)甲方未按劳作合同约定支付劳作报酬或者提供劳作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作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作者工资的; (6)甲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必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作合同。 第九条违反劳作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合同时,甲方可按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____%。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当法律责任。 第十条双方必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作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需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杭州市劳作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性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和《杭州市劳作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作合同。 第一条劳作合同期限 1.劳作合同期限按以下第_项确定。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作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讫时间必需明确具体)。 2.本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从事________工作。 乙方须依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使命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劳作保护和劳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作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作保护设施、劳作防护用品及其他劳作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需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作保护和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按以下第____项确定: (1)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甲方依据生产特点执行不按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必需报经劳作确保行政部门审批。 2.甲方由于生产经营必需要而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按《劳作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作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元。 2.乙方相对应的岗位(工种)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别状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治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必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作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治定的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4.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治定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作纪律 甲方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需遵守甲方依法治定的规章制度和劳作纪律。 第八条劳作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选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治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作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劳作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作者不能胜任劳作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作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作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作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必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看法,并以书面形式向劳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3、4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作的; (3)甲方未按劳作合同约定支付劳作报酬或者提供劳作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作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作者工资的; (6)甲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必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作合同。 第九条违反劳作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合同时,甲方可按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____%。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当法律责任。 第十条双方必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作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需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杭州市劳作合同范本三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作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作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作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作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以下第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地点在。工作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依据甲方工作必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以下第项确定: 1、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执行经劳作确保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的不按时工作制。 3、执行经劳作确保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必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原因必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作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作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作的月劳作报酬为元,或依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别状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治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作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作保护设施、劳作防护用品及其他劳作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需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作保护和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 第七条劳作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作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作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作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作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作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作合同。 四、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作合同: 1、未按劳作合同约定提供劳作保护或者劳作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作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背离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作合同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作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作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马上解除劳作合同,不必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选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作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作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背离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作合同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作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作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作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作合同后,仍必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作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作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看法,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作合同。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作合同终止: 1、劳作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作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作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作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作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够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作合同。 第八条违反劳作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必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作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需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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