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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鱼我所欲也,孟子,1,2,孟子,名,,字,,邹人,战国初期,、,。他是孔子的孙子的再传弟子,是,学派继孔子之后一位重要的代表人物,后称为,“,”,。在政治上,他提倡,“,”,,提出,“,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反对诸侯之间的兼并战争,;,在人性问题上,孟子主张,_,论。,作者简介,轲,子舆,儒家,亚圣,思想家,教育家,仁政,性善,3,文学价值,孟子,共七篇,记述孟轲的言行。此书的写作与,论语,不同,是他本人和门徒共同完成的。从体制上说,,孟子,基本上仍属于,语录体,,但较,论语,已有很大发展。这不但是因为它的篇幅加长,议论增多了,而且很多段落都围绕着一定的中心,结构完整,条理清楚,只添上题目,就可单独成篇。,孟子,的文学性,还表现在它善于用形象帮助说理。有时是短小的比喻,有时是完整的小故事、寓言。如“,揠苗助长,”、“,五十步笑百步,”、“,出尔反尔,”“,出类拔萃,”“,绰绰有余,”“,怨天尤人,”等等,都成为后世常见的成语。,4,读准字音,恶 箪 蹴,乡 羹 妾,w dn c,xing gng qi,5,原文,:,译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熊掌,:,得兼,:,熊的脚掌,是一种珍贵的食品。,同时得到。,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要舍弃鱼而选取熊掌。,所想要的,/,所喜爱的。,所欲,:,舍,:,舍弃。,取,:,选取。,6,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原文,:,译文,:,生,:,义,:,生命,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要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7,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用?,运用了,比喻论证、类比论证,,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而取熊掌为喻,引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8,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原文,:,译文,:,有甚于,:,苟得,:,恶,:,患,:,辟,:,比,更重要。,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w,,厌恶,与,“,欲,”,相反。,祸患,灾难。,通,“,避,”,躲避。,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然而我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事情,但所厌恶的事情有比死亡更为严重的,所以有祸患我也不躲避。,9,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10,原文,:,译文,:,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如使,:,何不用也,:,莫,:,假如,假使。下文,“,使,”,义同。,什么手段不可用呢?,没有。,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使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为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11,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12,原文,:,译文,:,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由是,:,通过这种方法。,是故,:,因此,由此可见。,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东西比生命更重要(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事情比死亡更为严重(那就是,“,不义,”,),13,原文,:,译文,:,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非独,:,不仅仅。,勿丧,:,不丢掉,/,不丧失。,是心,:,这种本性,。,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14,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15,第一段:,不为苟得,不避祸患,不择手段求生,不择手段避患,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正面,反面,舍生取义,所欲莫甚于生,所恶莫甚于死,所欲甚于生,所恶甚于死,有不用有不为,非独贤者 人皆有 贤者能勿丧,为义可以舍生,贪生怕死,对比论证,16,原文,:,译文,:,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不屑,:,豆,:,呼尔而与之,:,蹴尔,:,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用脚踢着。尔,助词。,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17,嗟来之食,礼记,檀弓下,: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1,、请用最简练的一句话概括这个典故。,贫者不受嗟来之食。,18,原文,:,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辩:,通,“,辨,”,,辨别。,奉:,侍奉,何加,:,(有)什么益处。,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识穷乏者:所熟识的贫穷的人。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动词,。,与:通,“,欤,”,,语气词,。,译文,:,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19,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在数量上孰多孰少?在意义上呢?为什么会做出不同的选择?,守义不辱 存有本心,见利忘义失去本心,20,2,、孟子说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那么,“,万钟则,”,这句话应指前面的哪一句?,富贵不能淫。高官厚禄诱惑不了。,21,原文,:,译文,:,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通,“,向,”,,以前,。全句:从前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第一个,“,为,”,w,i,介词,为了。第二个,“,为,”,,,w,i,,动词,这里是接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22,是亦不可以已乎,:,之谓,:,本心,:,原文,:,译文,:,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是,此,这种做法。,已,停止,放弃。,天性,天良。羞恶廉耻之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相当于,“,称作,”“,叫做,”,。,23,第二段:,弗受、不屑,正面,反面,行道之人、乞人,不辩礼义,受万钟,失本心,24,第一部分,提出“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并说明“义”的美德就是人所固有的,“,义”重于生命。,文章结构,第二部分,举例进一步论证“义”重于生命,不能“见利忘义”,否则就是失掉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25,朱熹:,“,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丰赡、节俭,),于宴安,(,安逸享受,),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26,作者列举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观,赞扬了什么样的人,斥责了什么样的人?,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27,作者为了阐明自己的观点,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试举例说明。,比喻论证,对比论证,举例论证,(,4,),类比论证,28,29,生与死 义与利,30,为了,31,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夏明翰,),32,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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