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合同涉税审核关键点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备注:发票抬头全称〕承包人〔全称〕:〔备注:项目公司开票,授权书〕〔备注:发票备注栏〕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补充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二条规定:“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实务案例】总公司中标、签署合同,后成立项目公司干活、开票及收款,签署授权书备注:增值税预收款预缴地点〔财税〔2017〕58号〕、企业所得税预缴地点〔国税函[2010]156号〕、跨境免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备注:能否适用清包工、甲供材政策,将甲方提供材料范围明确〔财税〔2016〕36号〕,通用合同条款中“材料与设备〞部分必须要明确〕〔备注:建筑工程老项目判定〔财税〔2016〕36号〕〕。〔备注:增值税税额、税率/征收率,实务中很多企业没有修改,多缴很多税〔总局在2016年4月25日视频会议有关政策〕〕;〔备注增加条款:合同执行过程中,税率调整事项条款〕【例】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增值税税率调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按照适用的税率执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付款条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预付款开票问题都明确〕〔备注,社保和个税的缴纳,挂靠推断〕:。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备注〕。八、词语含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备注:不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关于通用合同条款涉税点,不完全关键点如下〕税收名词,如:甲供材定义、发票类型定义等〕、开票抬头和付款〕、三方授权开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甲供材、清包工政策〕、税率调整〕、含税价/不含税价等〕、预付款开票、收付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票、确保金开票〕、发票违约条款、违约金开票、缴税〕、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