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通用版
总则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需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需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常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保持展开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状况,依据本周工作状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需于当地劳作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改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需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纳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正确状态。从而采用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状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作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常常性检查。
3、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天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保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4、突击检查: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用预防措施,依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5、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6、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常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常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8、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需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确保。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依据我企业实际状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依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治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需认真落实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具体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依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有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落实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常常性的对工地实施状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需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需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需履行签字手续。
3、天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需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状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需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需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马上停机修理,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需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安全值班制度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依据我司项目部的实际状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风险提示: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常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作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需轮换保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具体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事故隐患,马上采用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状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2、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3、各级值班人员,必需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掉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依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1、劳作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需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当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2、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需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需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3、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4、基槽边防护部分: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5、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通过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掉,每一处扣罚拆掉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扬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用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6、奖励: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1、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保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保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合格标准。
2、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保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治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作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作合同、减少劳作报酬以及计算劳作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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