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寿光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全镇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内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协调好各学校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收集教育系统传染病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制定全镇传染病防控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各学校做好疫情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预防措施
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学校要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日常监测。由班主任或校医每日早晨观察、询问、了解、发现和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3、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班主任应当及时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可能的病因和病情发展情况,如怀疑是传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4、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向各级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提供监测信息,经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确认为传染病后,及时做出响应级别的预警。
六、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
(2)校医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2小时内向属地防疫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急措施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
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疾机构诊治。
(2) 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 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防疫部门来检测和处理。
(4) 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医务人员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校医务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 )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 )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7 )学校在接到当地政府、县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学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七、善后处理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办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中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得到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详细的信息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暴力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学校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整治等工作的基础上,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防暴力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暴力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快速有效开展工作。
三、引发校园暴力事件原因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四、应急措施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如来人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校门。
2、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3、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保护在场师生安全,防止事态扩大。
4、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5、如有伤员,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受伤人员的家长或家属。
6、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7、作好师生的稳定工作。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加强对校内外有精神病症状人的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六、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打“ 110”报警电话。
2、立即按要求逐级上报,可先头后书面。
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区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校方要派应变能力强、才较好的老师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并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七、职责分工
1、传达室:严格传达室工作制度,对来往人员及时查问,切实做好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凭出入单进出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领导小组成员联系。
2、校保卫组:加强值班和校园巡视,及时处置突出事件,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坚持值守,对预见到可能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3、政教处:处理学生与学生之间矛盾、师生之间的矛盾,会同派出所、综治办处理打架,敲诈勒索、偷窃等事件。负责与学生家长联系,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4、办公室、校长室:根据《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会同法制副校长,妥善处理学生的伤害事故,保障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教务处:加强学校内部及城网的监控力度,封堵查处有害
信息,同时预防计算机网络攻击等事件。
6、总务处:加强学校内部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排责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技防、人防的投入;特别是加强食堂的管理,严防师生中毒和人为投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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