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外包工程的规范管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外包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职责:安环部在承包商进场前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组织安全考核、签订安全协议,对现场安全作业进行协调,对施工过程全程跟踪监督,对施工安全负责。
施工所在区域部门职责:协助主管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承包商的选择
承包方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并将相关的文件提报综合管理部审查,存留复印件备案。审查项目应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业绩表现、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项目需要招投标时,由综合管理部发布含有安全要求的招标通知书,投标单位需要出具含有安全方案的投标书,作为选取合格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4.2承包商的进厂要求
承包商进入公司施工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由综合管理部(安环管理室)审查同意。
由安环部负责协调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结合本公司实际宣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危险因素、危险源重点告知。
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外来人员入厂证》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施工人员进厂前应由安环部负责组织对其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施工所在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现场补充安全教育。施工方应当接受安环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指导,重点针对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应急处理措施和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对施工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经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4.3对承包商的施工监控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应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施工方不得私下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处置抢险时承包方应听从本公司相关人员协调和统一指挥。
4.4对外包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
安环部作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外包外协施工期间将外包外协项目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履行外包外协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职责。在施工期间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对外包项目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除审查承包单位的相应资质外,还应当审查承包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项目技术人员、主要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外包外协项目应明确项目安全负责人,组织安全施工作业,确保安全生产,对其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5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反“三违”、隐患排查治理和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在施工期间加强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反“三违”,即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每天进行日常例行检查,每月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排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纠正“三违”,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对查出隐患督促施工方须立即安排整改落实,跟踪隐患治理落实情况,及时公布查处情况,实现闭环管理。
检查施工方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状况,施工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建立健全外包项目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定期对其承包单位的相关资质、安全管理、现场作业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考核。根据施工方安全生产实绩进行相应奖惩。根据考核得分对施工方予以当前项目安全投入费用10-50%进行奖惩。
4.6事故应急救援
承包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应急管理要求,编制专项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并适时组织演练。
本公司负责将承包商编制的外包项目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纳入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适时组织合练。
外包项目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承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
后,应当立即如实地向本公司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公司在接到外包项目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7安环部应建立承包商安全档案,收集承包商安全资料,按“一企一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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