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学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德育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和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中。学校必须把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认真学习德育工作政策文件,提高认识,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思想,确保德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德育工作起领导和决策作用。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含副校长)、主任、团委书记、班主任组成。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德育管理的效能,从组织上保证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施。
二、明确各类人员德育工作职责,充分调动每位德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分管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团委、班主任、德育课教师是德育工作的主力军。分管副校长要组织好德育工作,以育人为本、德育为首,坚持管理育人、教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负责制定德育工作职责、计划、目标并报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德育工作检查、评比,抓好德育工作队伍素质的提高,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学生的德育工作。政教处应协助校长抓好德育工作,要求班主任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督促与检查班主任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班级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家校联系,建立良好班风,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养成教育,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和各类活动中,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校外德育基地接受教育,发挥德育基地育人功能。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学校要制定班主任工作职责及其考核细则,以及做好班主任岗位津贴的发放,对工作出色的班主任在评先、评职、晋级等方面给予优先。德育专题教育课是德育教育的主渠道,德育课教师要保质保量上好品德与生活课、品德与社会课。
2、总务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团委在德育工作中起齐抓共管的作用。总务处履行校园环境育人的职责,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和管理,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要紧密结合本年级学科特点,组织本组教师积极探索,努力做到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同时做好德育科研工作,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课外活动是学校德育教育的主阵地,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好团队活动等德育教育活动。
3、学科教师、政教工作人员在德育工作中起全体参与作用。学科教师的德育工作者,要充分调动各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要在学科教学中以知识为载体**德育,实现知识与道德,教学与教育、教书与育人的统一效果。要制定科任教师教书育人职责,以及配合班主任抓好班级工作的具体要求,并把这项内容纳入教师岗位职责考核。
政教工作人员在学校德育工作中有其重要作用,要充分调动服务者育人的积极性,学校要制定有关服务育人的职责和制度。
三、要发挥各种渠道所独有的教育功能,互相配合补充,形成整体功能。
1、要上好德育专题教育课,这是德育教育的主渠道。如安全课、思想品德课、法制教育课等。
2、要积极开展德育教育活动和各科德育实践活动,如班队活动和团队活动、升国旗仪式等,使学生在体验中受到教育。
3、要在各学科教学中**德育。
4、要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发挥环境育人作用。校园环境是学校精神文明的窗,同时又是学校日常德育的载体,优美的校园环境,高雅的校园文化,给人以奋进向上的力量。学校应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创设一个“时时受教育、处处受感染”的德育环境。如宣传栏、黑板报、广播室、悬挂校风、教风、学风以及《守则》、《规范》、《礼仪》标志牌,丰富多彩的艺术、科技、体育、兴趣小组等活动以及学校美化、绿化、净化工作等。
5、努力挖掘和建设德育基地,并开展德育基地参观活
动。
6、从大教育观的高度,做到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一致性教育,要协调一致,密切配合。要办好家长学校,加强校外辅导队伍建设,做好家访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四、要面对新世纪的挑战和新世纪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更新教育观念并不断提高德育工作者的素质。
1、重视抓好德育工作,并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以发展健康的个性和健全人格为着眼点的德育观。
2、要做好德育工作,必须提高学校干部和教师的素质,因为教师思想道德水平的高低对学校德育工作起着重要作用,教师职业道德的好坏是学校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学校要重视并抓好教师的培训,通过教育理论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加强德育科研等形式,不断提高德育工作者的自身素质。
德育科研是德育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标志,是德育工作科学化的保证,我们要通过科研实验,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水电管理,杜绝水电浪费,结合学校发展,特制定《茶陵二中水电管理制度》(试行)
一、教职工用水用电
1、校内所有水电设施(含水表、电表、管线等)均为学校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所有水电用户均有保护学校水电设施的义务,做到“不乱接、不乱拆、不乱装”,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在校内居住的所有用户(含单人宿舍),一律实行“两表”制,统一安装水电和电表。电表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0-40a,水表根据实际情况装配,所有用户使用的水表、电表均需经过其主管部门校验后方可安装。
3、校内教师用户水电表由总务处一季度一查抄,其他用户水电表由总务处一月一查抄并张榜公布,计费均按县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执行的水电价格计收。凡校内在编职工水电费交由会计室在其月工资中扣回,住在校内非本校人员应分摊水损、电损,其当月发生的水电费按市场价格开据收取,计费后,由会计室通知其前来缴费。拒缴、拖欠水电费者,总务处达欠费告知书后,立即对其停止供水、供电。
4、学校对各用户水电表等相关设施一次性安装到位,以后各用户室内线路、水电表损坏更换,学校不再装配。各用户对自己宿舍的水电线路、设施负有管理责任。如用户房屋装修(维修),超负荷使用电器或其它使用不当行为,造成线路或设备损坏,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除责任自己承担外,还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校内各用户水电表管理权属学校。(1)学校水电管理组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如发现弄虚作假、偷水偷电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损失评估,然后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其处以2-5倍罚款。屡教不改者,断其水电供给,送交学校处理。
(2)校内所有用户不得私自开启水电表箱和撕毁水电表封印,违者,罚款50-100元,并由其承担重新更换水电表的费用,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3)禁止用户个人在水电表外乱接电线,私接水管,违者罚款2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用户用水用电安全。校内用户因个人私装、乱拆线路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各用户如发现水管、用电线路有故障,应及时告知总务处,以便及时安排水电维修。
二、办公场地、食堂、学生寝室及公共场所用水用电
1、学校各处室、教师办公室、机房、食堂、学生寝室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切断电源。无人情况下不关灯、关空调等电气设备,处以罚款20元。
2、公共场所;路灯、楼道、走廊、卫生间、餐厅、会议室等区域,对其安装的供水、照明、电器设备等,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专人管理,节水节电,杜绝“长明灯”、“长流
水”现象。
3、办公室电脑及饮水机无人时应关闭。
三、学生用水用电
1、学生用水用电本着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寝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按时开关,专人负责。
3、禁止室内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充电器,热水袋等电器设备,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发现一次扣班级考核分3-5分。
4、学生不在教室上课、课间操、空档且无学生在教室的情况下,必须关灯,各班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发现一次扣班级考核分2分。
5、水池、卫生间用水,实行楼层管理员监管,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
6、教室饮水机晚上应关闭电源。
7、人为损坏水电设施处以5倍罚款。
四、空调使用
1、使用空调,应注意节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精神,空调开启时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笆;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20笆。且夏季30°以上,冬季8°以下方可开启空调。
2、办公室较长时间无人时应关闭空调,放学下班前必
须关闭空调。
3、各办公室使用空调期间,要将办公室门窗关闭,以确保空调器的使用效果。人员进出也要注意随手关门,切忌开空调时又开门或窗。
4、雷雨天气时应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损坏。
中学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主任,学生工作处主任、级部主任、班主任、班干部为组员,落实目标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提高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
四、学校班级利用升国旗、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能力。把防交通事故、防雷击、防溺水、防中毒等作为教育重点内容。
五、在学校门及周边环境,设立安全警示牌。
六、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安全录像,写出安全保证书。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组织学校师生进行安全知识竞赛。
中学校园安全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
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 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害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体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
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 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 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 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区教体局批准、总支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外出活动。
7. 教育学生遵守各类规章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 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体局。
9. 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 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
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 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 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 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 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水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 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 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 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 教室、办公室、教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 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 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 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委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 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 未经教体局、卫健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
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 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办、工商管理、城管、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 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 每周班会课、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 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 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五)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 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 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 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
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
6. 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队,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六)集会、会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 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班主任负责带队,有干部、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3.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4. 学校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5. 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6. 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 经上级批准的师生外出活动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 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
3. 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 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及时提报申请并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 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 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7. 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1. 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学生在参加田径、军训和赛跑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2. 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 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 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 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 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 体育课或课外活动中,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学校汇报。
(九)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 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 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 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 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 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 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十)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 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 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2. 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 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 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
5. 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6. 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7. 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
准。
8. 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 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 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 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十一)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 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
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 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 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 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 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所有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8. 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9. 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非法网站。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十二)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 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 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 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
他任何贵重物品。
5. 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 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 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 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 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 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 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 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 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十四)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 微机房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 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 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 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非法网站。
5. 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
6. 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 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十五)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 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 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 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 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十六)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
1. 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
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 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
3. 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 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 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
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 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十七)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 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 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 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 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 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 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十八)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 医务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健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
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 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 经常检查医务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5. 定期对医护用品进行消毒。
6. 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十九)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 凡在教工宿舍住宿人员一律在总务处、教导处登记,住宿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宿舍。
2. 住宿人员要爱护和保管好室内设备、设施不得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能在宿舍做饭。
3. 搞好室内卫生,垃圾及时投放指定地点。
4. 遵纪守法,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能力。
5. 未经学校批准,严禁私留非住宿人员留宿。
(二十)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 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 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 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 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 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传达室等候。
6. 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
(二十一)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保安队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 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 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 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室督促
落实整改措施。
5. 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 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二十二)外包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外包服务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 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外包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 外包服务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 外包服务人员登记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二十三)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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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政教处或总务处备案。
3. 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 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 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政教处及总务处办理登记备案,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提前报备,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 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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