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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房地产公司会议制度
A房地产公司会议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E房地产开发公司会议制度1.0本公司规定,每周一上午8:30点为公司的工作例会时间。2.0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进入会场就座,如因特别原因不能准时出席会议应事先以书面形式或 通知行政...
E房地产开发公司会议制度
1.0本公司规定,每周一上午8:30点为公司的工作例会时间。
2.0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进入会场就座,如因特别原因不能准时出席会议应事先以书面形式或 通知行政副总,并由工作人员记录在案。如无正当理由,行政副总有权拒绝其告假申请。
3.0到会者应按事先要求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发言人应逻辑清楚,内容充实,言之有理、有据,力求会议务实。
3.1与会者必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仪态仪表令人赏心悦目,符合“规范化〞要求。
3.2与会者应昂首挺胸,端坐于位,精神焕发,气色饱满,集中精力,悉心倾听,认真做好记录。禁止交头接耳,不准挖鼻孔、掏耳朵,双手应端端正正地放在笔记本上。传呼机应调到震动挡,手机一律关闭,保证会场气氛庄严安静。会场内要减少走动,会议期间不要接 、不会客、不办与开会无关的事情。
4.0树立讲真话、说实话、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的会风。主持人应掌握会议程,合理分配时间,提升会议质量和效率。如无特别状况,应于规定时间内结束会议。重要会议必须以会议纪要形式于会后三日内形成并送达与会者。
5.0对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和违反会议规定的,无论职务凹凸,一律按下标准处罚并通报批评:迟到5分钟以内者(含5分钟),罚款100元人民币;迟到5分钟以上者,罚款200元人民币;早退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0―400元人民币;无故缺席者,罚款500元人民币,并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6.0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召开的各种不同类型的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定并监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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