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安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制度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安全,保持正常的生活与工作秩序,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及本公司的形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保安值班人员必须严肃的工作态度,值班时间不许做其它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在门卫室吃饭、吃零食、抽烟、与人闲谈等。如遇突发事件应具备紧急应变能力,一切服从上级指示。第三条保安值班人员值班必须穿着整洁,必要时着统一服装,佩戴保安帽,皮带等必备的保安用品。第四条 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第五条 外来人员必须详细登记,方可放行,外来车辆需出入公司,必须登记车辆号码、出入时间等,外来车辆按规定引导停放。第六条 值班人员在接待来访人员时,须讲究礼貌,热情待
2、客,并进行登记,引导、指示至工作区,若需保管来访者物品或证件,应小心存留,不得遗失或发错。第七条 公司门必须清洁、畅通,不许有围观、集合、聚众喧闹等妨碍交通的行为。第八条 值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与上一班保安交接当天工作情况。第九条 值班人员要定期对公司周围及内部进行巡查,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安全。第十条 未经批准,任何员工不许私自带外人到公司工作场地玩耍。第十一条值勤时如遇有形迹可疑人员,必须仔细盘问追查,遇盗贼或其他紧急情况机警处置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第十二条 值班人员要定期检查公司内所有消防设施、水电开关、门窗等,彻底根除事故隐患,坚决做到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对公司工程车辆和公务车辆出入必须登记,依据派车单放行。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要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值班室,来访人员在值班室就坐等候时,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废物和吸烟,此事应由当班人员预先说明。第十五条值班人员除正常值班外,须接受其他临时性或行政部安排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