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协议书二 制造商名称:_ 注册地点: _以下简称制造商 代理商名称:_ 注册地点:_简称代理商 1委任 兹委任_公司为_地区_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使命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_;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_报告在本地区所展开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_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_备查; 由于各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吵时,_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
2、各种状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_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必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必需要由_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需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_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_指定的时间内对_的走访费用; 2特别状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 各种说明书等 ; 3_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_的使命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扬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
3、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_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_。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_利益。 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_之看法;代理商担保,未通过_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_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管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管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_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_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 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吵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制造商签字: _ 代理商签字: _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