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超市服务经营管理制度
1、采购索证、财务制度
为保证进入超市的商品质量,把好进货关,防止“三无商品”及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依据法律法规及商品准入工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索证制度是指为了保证商品质量,在商品进货关建立的向供货方索要供货证明的管理制度。
2、索取证明的种类
对属于准入范围的商品,在进货时除应索取进货发票外,还应该向供货商索取下列与商品质量有关的证件:
(1)供货商和上缠上的主体资格证明,主要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类的还须索取卫生许可证;
(2)产品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第一次进货时,应该向供货商或生产商索取由国家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以后每批次进货,应索取生产企业出具的每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属国家免检的,应索取免检证书。
(3)商品注册证:属注册商标的,应索取商标注册证(包括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属商标使用许可的,还应索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强制认证证书:凡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必须索取强制认证证书(主要是3C认证、QS认证)。
(5) 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他证书。主要是商品或产品包装上明示质量承诺的标志,如认证标志、荣誉标志等。
3、商品检查与验收,商品采购部(收货人)必须按照质量标准,检验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并对标签内容进行逐项检查,严格执行保质期管理制度。督查组和理货员对上架商品须逐一检查,严禁不合格商品销售。
4、对索证不全的商品的处理
对无法提供证明文件或者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商品,应及时通知供货商在限期内补正。逾期不提供的,不得进入超市。
2、食品进货验收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如下制度。
1、向有合法资格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并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在采购预包装食品时,认真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和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还应当查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在采购食品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至少二年。
4、不米购和销售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最作为原料生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鲁药残留、资属、污染物质以
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
群的主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
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
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
(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4、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5、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等产品安全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单位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所谓食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 收回,予以处理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制度。
下列食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
(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
(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等违法产品;
(五)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
(六)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业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
(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
(二)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三)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
(五)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
(六)召回的食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产品召回应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产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不合格食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按照《供货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应商和销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的单位承担。实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食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食品召回后,应当对该食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整改。本单
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其责任。
7、临近保持期食品管理制度
(1)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界定食品临近保质期为: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在90天又红又专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2)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退货、销毁等工作,并负责培训员工有关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知识。
(3)临近保质期食品实行每天定时、定人的日常检查制度。
(4)临近保质期食品实行专区存放,或统一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
(5)临近保质期食品到期尚未售出的应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销售,及时销毁,禁止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商,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销毁超过保持期食品,应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销毁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或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
(6)制订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规则。食品经营者如与供货商有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约定,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记录内容包括退货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退货时间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含电子盖章)。
8、食品废弃物处置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2)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3)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并注明处理方式
(4)负责人负责对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废弃物的,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9、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1、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销售的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报告当地工商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
3、采取有效措施,救治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4、保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和有关材料,听候处理。
5、主动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
6、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忘教育和演练,预防和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10、商品质量控制制度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超市的信誉,使消费者在我方超市能够购到质优、价廉的商品,特制订本细则。
1、商品进场前的质量控制(责任部门:公司商品部)
控制商品的质量,重要的是要把好供应商和生产厂商的资质,要把讲诚信,有实力,严格守法的供应商和生产厂商选进商场。因此应作好供应商和商品的资审查和所供应商品标识的齐全性和合法性检查。
(一)商品进场的资质审查:
(1)已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经过当年年检)。
(2)已盖公章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经过当年年检)。
(3)如商品上有条码要提供已盖公章的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有效期内的)。
(4)商标注册证。
(5)产品执行标准。
(6)相关企业资料:开户行、帐号、税号、企业地址、企业电话、联系人、传真、邮编。
如系统总代理、总经销还需提供:总代理、总经销的相关证件及厂方代表的姓名、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的相关资料。
如系食品还需提供下列证明:
① 卫生许可证
② 近期的卫生防疫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如是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出证部门的鲜章。
③ 化妆品、餐具洗剂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二)商品标识的审查
在洽谈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实物样品,业务人员应对样品的标识进行检查: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生产工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吕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① 限期使用的商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权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②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③ 必须标注产品标准号。
④ 强制性认证产品必须标注CCC标志(从23年5月1日起)
⑤ 实行市场准入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或QS认证号(从23年7月1日起)
⑥ 实行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必须有原产地标志
(三)业务人员应对各门店报告的临期商品及时联系供货商作出处理,并在报告收到的三天内及时通知门店经领导批准的处置意见。逾期未处理的业务人员赔偿全额损失。
以上审查,如业务人员把关不严,导致伪劣商品进场,一经查出,将给予有关人员贰仟元/单品或货值金额70%罚款。
2、商品收货的质量控制(责任部门:配送中心)
(1)业务人员洽谈好商品建档后,需将实物或商品的标识送一份留配送中心备案,商品送达配送中心后,配送中心应指定相关人员对商品备案的实物样或标识进行对照。核对无误后方可收货。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业务人员立即处理。如审查不严,造成损失给予有关人员壹仟元/单品或货值金额的30%罚款。
(2)配送中心应对商品保质期进行检查,如违反公司保质期管理标准(同后标准),擅自收货一经查出,将给予有关人员壹仟元/单品或货物金额80%罚款。
(3)配送中心应认真检查进货商品的破损情况,如实作好登记,及时通知相关业务人员及财务部门作出处理,若因检查人员出现失误,该损耗商品由检查人员全额赔偿。
(4)作好商品的存储、运输、保管工作,做到商品完好,不破损、不变质、先进先出工作。若失职造成损失给予配送中心责任人壹仟元或货值金额80%的罚款。
3、各门店的商品质量责任(责任单位:各门店)
(1)各门店的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作好进场商品的检查工作,作到质量可靠数量相符,无破损、无变质,商品标识符合规定,方能签收。凡保质期为一年的,保质期少于8个月不签收。凡保质期为9个月的,保质期少于7个月不予签收。凡保质期为半年的,保质期少于4个月不予签收。凡保质期为3个月的,保质期少于2个月不予签收。若因检查失误,造成损失。破损商品由各门店负责全额赔偿,若因检查不严流入伪劣商品,给予各门店责任人壹仟/单品或货值金额80%的罚款。
(2)各门店应加强库房管理,认真做好商吕的保管工作若因保管不善,出现商吕变质、破损、由各门店全额赔偿。
(3)各门店对有保质期的商品在库房存放时,应按生产日期的年月份分别存放,作好标记,不得将不同日期的同类商吕混放、混存。切实做到先进先出。在检查库房时,若发现有混存、混放或有先进先出的有保质期规定的商品,给予相关人员伍佰元的罚款。
(4)各门店应强化上架商品的管理,作好临期商品的清理,临期商品应及时下架或作降价处理。不得出售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公司在检查商品质量时,若发现有临期商品在货架上未报告公司业务部门,将给予贰佰元/单品的罚款,若查出有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将给予壹仟元/单品或货值金额的全额罚款。
11、服务质量控制制度
从需求上为客户服务:公司系统地完善了客户服务方面的管理,对客户的消费信息有了更细致、更全面的统计和分析。商品与服务配置以及价格体系能更符合顾客的消费习惯与喜好。通过接收销售数据,进行消费信息进行客观分析,分析出顾客们对的消费商品和消费金额的需求,从而调整商品结构、制定销售策略更好的为顾客们服务。
12、员工管理与教育长效化制度
①着装管理
员工上班时,必须装着统一制服,不能随意搭配,保持制服整洁干净,无钮扣掉落或脱线。员工不能有过多装饰,装饰要求美观、健康、淡雅。
②用语与礼仪管理
A、用语:要尊称,态度平稳;文雅,简练,明确;婉转热情;要讲究语言艺术,力求语言优美,婉转悦耳;讲话要注意举止表情。
B、声音:语言语调悦耳清晰;语言内容准确充实;语气诚恳亲切;讲好普通话;语言表达恰到好处。
C、服务用语内容:
顾客进入店内:需说“欢迎您”、“您好”!
顾客在店内为服务工作带来方便时:要说“谢谢”、“谢谢您”。
不能立刻为顾客提供服务时,不说“我不知道”,要说“您稍微等一会儿,我去查一查”;如果当时顾客急着走,应当说“明天再来本店时,我们将查到的结果告诉您”!或者说“我们马上去查,请将您的联系方法告诉我们行吗”。
对等候顾客:本着热情并表示歉意的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对身体欠佳的顾客:应说:“请多休息”。下雪天或下雨天,要提醒“小心摔倒”。
顾客结帐时:收银员要说,“你好,你一共应付XX元,谢谢”。结帐后,要说“这是找您的零钱和小票,请收好,请慢走。”
当顾客离开店内:真诚的说“谢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谢谢,欢迎您再来。”“再见,欢迎您再次光临。”此外,还有其它如:“早上好、中午好、下午好”,“天气好热,注意防暑”,“春天来了,注意防感冒”,“天凉了,注意添衣”,等人性化的问候。
D、工作仪态:
举止端庄大方,言谈清晰文雅、态度热情持重、动作干脆利落,不允许举止轻浮、言谈粗鲁、动作拖拉、漫不经心。
站姿:自然、端正。以体现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精神。
形态风度:要高雅、礼貌、得体。不允许扎堆聊天、嬉笑打闹;
不对顾客评头品足,严禁有打哈欠、打喷嚏、挖耳朵剔牙、解衣擦汗、骚痒等不雅的动作;严禁吸烟、吃零食、看杂志、干私活。
情绪美:上岗之前必须调整好自己的情绪,保持乐观、积极、向上、愉快的心理状态,热情饱满、精力充沛;不允许无精打采、心烦意乱、郁郁寡欢、怒火中烧的情绪出现。
工作态度:
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三不计较:不计较宾客不美的语言;不计较宾客急躁的态度;不计较个别宾客无理的要求。
四不讲:不讲粗话;不讲脏话;不讲讽刺话;不讲与服务无关的话。
五勤:嘴勤、眼勤、腿勤、手勤、脑勤。
13、水电管理制度
(1)我公司承担水、电(包括公共部分照明费)等相关费用。
(2)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擅自改动电路,乱接用电设备。
(3)经营场所内水表、电表等表以下部位的各项设施、设备及排水维修,如改动线路等走向,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
(4)超市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5)超市使用的电气、电动、照明等设备,要设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超市所有电闸,切断电源。
(6)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
(7)超市所有的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牢固的保护接地措施。
(8)凡能碰触到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所有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9)超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
(10)超市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专业电工维修,不得私自处理;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或维修。
(11)提高节能意识,超市内夏天平时使用吊扇,空调设备在室温超过30°C时启用,空调设置温度不低于25°C。
(12)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直接灭
火。
(13)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及消防疏散通道。
14、民主管理制度
1. 管理标准
(1)由项目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甲方负责人代表组成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对超市日常事务进行监督管理。
(2)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
(3)树立正确的思想,处理问题必须全面客观。
(4)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2. 民主管理职责
(1)对超市各方面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地进行质量与卫生的测评。
(2)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顾客员工对超市及工作人员的意见,研究改进超市管理方案和措施。
(3)不定期检查超市卫生工作,加强超市卫生管理。
(4)监督超市的整体运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解决。
15、仓储管理制度
(1)库房重地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库房内时刻保持干净整洁,所有商品要分类摆放整齐。按
照重物放下、轻物放上,码垛高度适中,商品不被压坏的原则存放。
(3)经常检查库存情况,对库内集压过多销量较低商品,及时上报以便协调调拨至其它部门,从而降低库存成本。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库内私藏个人或公司等其它物品,否则按盗窃公司物品处理。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库内任何物品占为己有,一经查出开除处理。
(6)要经常检查库内安全防范管理工作,认真检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7)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危险品。
(8)任何人不允许在库房内吸烟,吃东西。不得在库房内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库房内不得私自接挂照明或电器设施,包括手机冲电电器在内,不得放在库房内充电。
(10)库房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库存情况,对营业所需商品按量储备,保证正常营业需要。
(11)按时填写查看交接班本,做到交接有序保证清听无误。
(12)仓库管理作业
1)仓库管理作业是指商品储存空间的管理,做好仓库管理作业要注意的问题:库存商品要及时进行定位管理,就是把不同的货物分类、分区管理,并用货架放置,方便货物的出入。在仓库分区中,至少有三个区域:大量的存储区,即箱或栈板方式储存;小量存储区,即将零散的商品放在陈列板上;退货区,将退货的货物放置专门的货架或区域上。这个是仓库管理最基本的一点。
2)所规划仓库区域分区后在仓库的入处张贴一张配置图,方便存取,小量储存区应尽量固定位置,整箱储存区则可弹性运用。若储存空间太小或属冷冻(藏)库,也可以不固定位置而弹性运用。
3)储存商品不可直接于地面接触。一是为了避免潮湿;二是由于相关规定;三是为了堆放整齐。
4)要注意仓储区的温湿度,保持通风良好,干燥、不潮湿。
5)仓库内要设有防水、防火、防盗等设施,以保证商品安全。
6)商品储存货架应设置存货卡,商品进出要注意先进先出的原则。也可采用色彩管理法。
7)仓库管理人员要与订货人员及时进行沟通,以便到货的存放。此外,还要适时提出存货不足的预警通知,以防缺货。
8)仓储存取货原则上应随到随存、随需随取,但考虑到效率与安全,有必要制订作业时间规定。
9)商品进出库要做好登记工作,以便明确保管责任。但有些商品(如冷冻、冷藏商品)为讲究实效,也可采取卖场存货与库房存货合一的做法。
10)仓库要注意门禁管理,不得随便入内。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