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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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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为实施好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根据《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六个一”的培养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另行规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思想道德素质高,科学基础理论扎实,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应用研究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吃苦耐劳、敬业奉献、团结协作、创业创新精神和较好的抗挫折心理素质。 2、在所学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厚的基本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追踪本学科有关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学术发展方向和前沿;具有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合作精神,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了解相关专业的国际准则。 3、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思路、方法和专业技能,熟练使用各种先进的仪器设备,能够独立承担实际应用和科学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创业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的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和书面表达能力。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修学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修学年限一般为2-3年,最长不超过4年。 三、研究方向 每个学科应设置代表自身优势和特色的3-6个研究方向,并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设置研究方向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2、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研究成果; 3、能开出本研究方向的主干及相关课程; 4、有培养研究生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实习实践基地和图书资料。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体系要有足够的广度和深度,并应适当增大学科专业课程的比例。课程分为学位课、选修课、专题课和补修课。专业学位课的设置应着重于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同时注重拓展研究生的知识领域和专业面;选修课的设置应侧重于知识的前沿性和应用性、综合性和学科交叉性;专题课的设置应着重于本学科发展前沿和最新研究成果;补修课的设置应为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除课程外还有其他培养环节,应注重于研究生的应用能力培养。修满的总学分应不少于35学分。 (一)课程研究 课程研究应修满的学分不少于29学分。 1、学位课 学位课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学科主干课),应不少于18学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3学分) (2)第一外国语课(4学分) 课内安排170学时。 说明: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者,必须选修第二外国语英语,记成绩,不计学分。 (3)专业学位课(不少于11学分) 包括专业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 2、选修课 选修课分为必选课和自选课,学分不少于11学分。 3、补修课 对缺少本学科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补修课程列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安排跟随本科生听课,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并计入学生的成绩单中,但不计学分。 (二)其他培养环节 其他培养环节应修满6学分。 1、开题报告(1学分) 2、学术活动(1学分) 至少参加10次学术活动,其中必须有6次以上为本学科的学术报告,并就本学科研究内容,至少公开作一次学术报告。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将学术活动记录本和学术报告情况表提交给导师,由导师给出成绩,学院进行汇总后上交研究生学院。 3、外文应用(1学分) (1)翻译经导师同意后的本学科外文期刊三篇,字数不少于1.5万中文字符; (2)用外文撰写一篇由导师指定题目,并符合任一外文期刊格式要求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3千外文单词。 研究生提交的外文翻译和外文学术论文,由导师给出成绩,学院汇总上交研究生学院。 4、实践锻炼(1学分) 到校外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不少于两个月的实践锻炼,并撰写一篇不少于8千字的实践报告,该部分可以在课程研究之后进行(1学分)。 研究生提交的校外实践报告,由导师给出成绩,学院汇总上交研究生学院。 5、科研工作(1学分) (1)至少参与一项科研项目,并独立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参与科研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 (2)申请省级或校级研究生创新科研资金项目一项。 6、职业生涯规划设计(1学分) 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讲座5~8次,以完成个人职业规划设计的评价为考核。 五、培养方式 1、指导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研究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起主导作用。指导小组要从学术的角度作好研究生的选题、开题、预答辩等工作,起辅导作用。 2、在培养过程中,应加强研究生的获取知识能力、应用知识能力、独立工作能力、竞争意识和创业创新精神的培养,努力将研究生培养成为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创新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3、培养采取系统的理论基础与科学研究、生产实践相结合,课程研究与论文工作并重的方式,并积极推进校企(学校与企业)、校研(学校与科研院所)、校校(学校与国内外知名大学)、校院(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工程院、社科院等)双导师制培养方式。 4、思想政治教育与经常性的政治、形势研究相结合。组织研究生认真研究相关重要思想和时事政治等,不断提高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水平。 六、教学模式 在教学中以研究生特点为本,重视和促进研究生个性的健康发展,提倡采用启发式、互动式、研讨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实习实践基地,精选课程内容、优化课程体系,构建科学的研究生教学模式。使教育教学成为培养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创业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重要过程。 七、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为了高质量完成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对培养过程实行的阶段性综合评价。中期考核一般在第四学期开学初完成。具体的考核工作按“XX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实施。 八、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 (一)科学研究 1、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学术活动及国内、国际的学术交流,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积极撰写学术论文。 研究生答辩前必须在B级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已被录用)或被《SCI》、《EI》、 《ISTP》、《SSCI》、《CSSCI》、《A&HCI》、《ISHP》收录到的期刊论文或国际会议论文,排名为第一或第二(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被受理的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3名),或被受理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排名第1名);且发表的学术论文作者署名第一单位和申请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必须是XX学院,否则,不得进行硕士论文答辩。 2、硕士研究生入学以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最迟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课题应尽可能结合实际的科研项目,选择对科技发展或经济建设有一定理论和实用价值的题目,并做开题报告。 3、论文工作过程中应按计划由研究生定期向指导小组做论文进度汇报。在导师的具体指导下,积极听取指导小组的意见和建议。 (二)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工作是全面培养硕士研究生树立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掌握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和培养创业创新精神、独立工作能力和创造能力的重要环节。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2、学位论文必须有一定的新见解或新内容,并且有一定的难度、深度、广度、创新性和工作量,要能反映出作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门知识、宽广的知识面和熟练的基本技能,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3、学位论文要概念清晰、分析严谨、数据真实可靠;数据处理要有依据,计算结果正确,对于得出的结论,要从理论上进行分析与论证。 4、学位论文要求文字通顺、简洁、条理清晰、标点符号正确、图表精确、计量单位标准。论文中引用他人成果应予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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