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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应急管理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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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应急管理预案 一、总体目标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单位应对疫情,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级负责;高效有序,科学应对,联防联控。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五、组织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新冠肺炎疫情下全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制订新冠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政策、技术规范和专项预案。 组织协调和监督新冠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与卫生、农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单位应在当地政府及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的领导下,妥善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防止疫情传播。 六、准备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未发生的情形下,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调查了解本辖区内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转运设施和处置设施的能力及其分布情况,开展形势分析和研究,做好组织、技术和物质等准备工作。 (一)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制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的预案,建立健全相关指挥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特别是基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设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医疗废物,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单位制定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下医疗 废物管理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三)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和指导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及处置单位加强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关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医疗废物识别、医疗废物分类包装、紧急处理以及新冠病毒的传染特性和防治措施等。 (四)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单位应加强相关物资储备,包括防护服、防护眼镜、罩、防护靴,双层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体温测量设施,消毒药品和器具等相关消毒物资,医疗废物包装材料,医疗废物泄漏情况下的应急收集、清理设备,备用电源以及运输车辆等。 (五)要加强对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维护和 检修,并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成分变化如因消毒带来含氯量增加等)后的设施运行准备工作。 (六)新冠肺炎疫情的定点医院和急救中心(站)应制定本院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建设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并开展相应的监测工作。 七、应对要点 (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本辖区出现第一例新冠肺炎病例)的情形下,要立即启动预案,按照预案要求处置医疗废物。实行医疗废物处置报告制度,承担医疗废物处置任务的单位应定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上报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情况,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监管需要可实行日报、周报或月报。 (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优先收集和处置新冠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对设立隔离区的,隔离区产生的垃圾和废物应当纳入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可适当增加新冠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频次。有条件的地区,应使用固定专用车辆运送新冠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人负责,不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混运,与其他医疗废物分开填写转移联单,并建立台账。医疗废物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稠密地区,运输时间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三)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应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和管理。一是损伤性医疗废物必须装入利器盒,避免造成包装物破损;二是感染性、病理性医疗废物除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进行包装外,必须在最外层增加一次性耐压硬质纸箱并密封,密封后禁止打开。纸箱表面应印制红色的“感染性废物”标识。纸箱具体尺寸和规格可由各地根据本地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情况和处置方式具体制定;三是有条件的医院,收治新冠肺炎病人的医院应设置新冠肺炎专用医疗废物贮存点,悬挂警示标识,避免与其他医疗废物混合,并设专人负责收集、转运新冠肺炎医疗废物。 (四)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单位应按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保障处置医疗废物的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一线操作人员集中居住。 (五)XX市与通化市建立了医疗废物处置联动机制,在处置单位处理设施运行出现异常状况下,互相启动联运机制。定点医院、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不能及时处置时,我市将启动备选方案,将收集的生活垃圾运至XX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置或XX市XX公司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 (六)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开展应急环境监测,做好疫区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水处理、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空气等的环境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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