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医院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XX〕35号),结合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现状和规划,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我院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岗位设置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根据我院的发展,我院岗位设置总体方案,从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的需要出发,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针对各类学科的不同特点和发展情况,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医疗技术人员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努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
(三)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相结合的原则。巩固和发展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注重人事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广泛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医院专业技术、管理、工勤三支队伍的协调发展。
三、岗位总量、岗位类别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县编办同意县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1367名,并予以备案。我院现有岗位总量1204人。岗位总量按照规定程序相应做出调整。
(二)岗位类别
医院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医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管理。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医(药、护、技)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医院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医院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岗位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具体的结构比例为: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医院岗位总量的80%;管理岗位占医院岗位总量的10%左右;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医院岗位总量的10%。
四、岗位名称及岗位类别等级结构比例
(一)专业技术岗位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设置总量一般不低于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0%。
1.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中,应以医师岗位为主体,医、药、护、技各职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
按照《山东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我院正高级岗位名称为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为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岗位名称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五级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有工程、会计、审计、统计等专业技术岗位,并根据医院的实际工作需要,参照系列岗位格式确定。
(三)管理岗位
根据国家规定,我院管理岗位职员职级分为七级至十级。我院为正科级单位,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七至十级职员;七、八级职员为中级职员;九、十级职员为初级职员。管理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左右。
(四)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高级技师、中级、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工勤技能岗一般不超过单位岗位总量的 10%。
工勤技能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应W5%,三级技术工、四级技术工分别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0%和40%,五级技术工要大于等于技术工总量的35%,普通工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五、岗位聘用
(一)聘用条件
1. 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根据国家各类岗位职责与基本任职条件的规定,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任职年限;
(5)近三年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二)聘用组织
医院成立“XX县人民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成员组成,其职责是制定医院的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全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总量;各类各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以及各类岗位的聘用方案等。
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各种岗位的聘用工作。
(三)聘用程序
1. 公布各类各级岗位数量
2. 申请者填写《XX县人民医院岗位聘用一览表》并报送
相关材料。
3. 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及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4. 岗位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岗位拟聘人选,评审结果在医院内公示;
5. 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岗位拟聘人选,评审结果在医院内公示;
6. 医院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合同及考核
1. 医院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满前,医院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做出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2. 考核分为聘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聘用期满考核重点在于个人岗位职责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年度考核主要针对个人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五)聘用期限、续聘及解聘
1. 我院专业技术岗位的聘期一般为3-5年。距离离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聘期至离退休之日结束;聘期内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其聘期按新的聘用合同执行。
2. 聘用合同的续聘与解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及医院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全院高度重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市县人力资源部门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要求和总体精神,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岗位聘用工作,所有工作环节都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医院成立岗位聘用工作监督委员会,由医院纪委、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接受职工在岗位聘任工作中的投诉和申诉,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医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报告。
(三)任何投诉或申诉须签署真实姓名,以事实为依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督委员会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得对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
七、本办法由医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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