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井架必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防雨罩。
第2条:卷扬机应采纳点动开关。
第3条: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
第4条:装设起重把杆的井架,底部应有3-4t的压重物,把杆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杆与井架的夹角应在45-70度之间,并设保险钢丝绳。起重钢丝绳应装设限位装置。把杆不得碰到缆风绳。
第5条:井架吊篮内严禁乘人。井架进行保养修理工作时,必必须停止使用。
第6条:井架的平撑、斜撑、缆风绳等严禁随意拆掉。
第7条:拆掉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遇没有两层缆风绳的井架,应对下层缆风绳采纳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掉顶层缆风绳。拆掉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必须戴安全带。
第8条: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量必必须按制定规定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第9条:井架的底座必必须安排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m;井架基础土层承载力,应不小于8KPa,并浇筑C20混凝土,厚度300mm、基础表面平整偏差不大于10mm。
第10条:高度为10-15m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4-8根〕;每增高10m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钢丝绳夹头紧固。
第11条:井架采纳附墙者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连接点必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附墙杆材质应与井架的材质相同。
第12条:井架搭至10m高度必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掉。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度,与地锚或桩头必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cm,埋深不少于1.5m。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第13条:高度在30m以上的井架,其缆风绳上的花兰螺丝,必必须加以保险。穿越马路时,要采纳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14条: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15条: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接头应互相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2个。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筒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
第16条:井架运输通道宽度不小于1m,搁置点必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必须装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
第17条:井架吊篮必必须装有防坠装置和定型化的停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提升应使用双根钢丝绳;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m,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吊篮的焊接必必须符合规范。
第18条:井架底层四周及通道口,必必须装设隔离防护栅,井架高度超过30m,须搭设双层安全棚;如无法设置隔离棚,则井架四周必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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