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电房运行管理规定1运行中的保护开关发生动作或熔断器的熔丝熔断时,应检查其原因,并将故障消除 后,方可恢复送电。不允许任意调整跳闸或换大熔丝。2跳闸电源用的各种储能装置,其输出电压、电流要保持工作正常,与跳闸线圈连接的 回路要可靠。保险丝要定期检查更换。3检查所有计量仪表的测量读数及指示和信号装置等,是否工作正常。4运行中的开关、母线、接关等一切载流导体,有无跳火、冒烟、烧焦、发热、变色等 现象。所有绝缘瓷具(材料)保持清洁、完整。在运行中要观察有无电弧闪络现象或 对地放电声响。5电容器组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运行。5. 1线路电压超过额定电压10%者。5. 2箱壳膨胀。5. 3有闪络或异声
2、6当电容器组从电网断开后,除自动装置放电外,若时间未超过一分钟,不得重新投入 运行。7检查电缆头有无漏油现象。封端采用绝缘胶的,有无龟裂或融化。8要及时排除电缆坑的积水。9避雷器应每两年分别交错作下述试验:9. 1放电电压和泄漏电流的测量试验。9.2绝缘电阻测量试验。但这两种试验均应在当年的非雷雨季节(每年十一月份开始至 下年一月底止。下同)进行。10避雷器在运行中能确认曾经放电动作时,应尽早进行放电电压及泄漏电流的测量试 验。11接地电阻可两年测试一次,但测试期宜选择在非雷雨季节进行。12所有电气设备均设置下列记录:12. 1各类计量仪表的运行测量记录。12.2设备试验记录。12.3设备维修记录。12.4设备事故记录。13停电申请13.1维修部其他专业设备需停电检修时,其专业负责人应填写“停(送)电申请表” 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持“停(送)电申请表”到配电房办理许可手续,交配 电房当班人员执行。13.2检修工作在申请时间内完成后,由专业负责人通知配电房值班人员恢复送电;若 不能在申请时间内完成工作,则由专业负责人提前到配电房办理延时手续(即 在“停(送)电申请表”备注栏内写明原因),并由双方签字认可。13. 3影响到住户供电的停电情况,应填写“停电通知”,依次交部门主管、服务中 心,经理审批,并提前24小时将书面通知张贴到小区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