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电动车存在的交通管理隐患.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114849 上传时间:2025-04-2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4.5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动车存在的交通管理隐患.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电动车存在的交通管理隐患.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动车存在的交通管理隐患   前言:近年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交通工具种类也日益繁多,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型交通工具,因其便宜、轻巧、环保而著称于世,再加上无须办理牌、证等原因,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喜爱,逐渐成为人们的代步工具。但是随着道路上电动车的不断增加,电动车交通事故逐渐增多,关于电动车的争议也越来越多,面对着电动车队伍的日益扩大,出台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已成为摆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面前急必需解决的课题。   一、电动车存在的交通管理隐患   一是电动车在目前的法律上列入非机动车管理,其驾车人小到几岁的小同学老到七八十岁的老人,既不必需要办理驾驶证件,也不必需办理落户手续,故而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上约束力不强,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太小,缺乏硬性的管理手段。二是相当数量的电动三轮车载得多,其载货量不亚于机动三轮摩托车,有的载货物的电动三轮车货箱拉了篷布,内置几个简易座椅,干脆拉客收费,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心存侥幸,谋取经济利益,搞非法营运活动,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三是现在的电动车"马力'越来越大,其速度越来越快,不管是两轮还是三轮电动车都存在这种趋势,而其相应的配套设施却不能跟上。诸如制动效果如何,驾车人要不要戴头盔,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与机动车抢道等一系列安全隐患着实令人担忧。四是由于没有对电动车执行强制责任险,因此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没有保险,再加之驾驶电动车的人大多家庭并不太宽裕,一旦出现损失较大的交通事故,其经济赔偿能力,也是一个非常令人担忧的问题,更有电动车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由于未落户,无管理信息,交通管理部门在查处这类交通事故案件时非常困难。综上所述,电动自行车是一种新型马路"杀手',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交通环境中的一个管理盲区。如何纳进依法管理,采纳更科学、更有效的管理办法,强化电动车的管理是政府部门应该着手解决的一个重要的交通安全问题。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随着油价的上涨,欲购买摩托车的用户为了节油,电动车就成了首选对象。加之驾驶摩托车必需办理驾驶证、行驶证、购买保险购置税等一系列手续,驾驶人员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驾驶,并且驾驶受道路交通条件的限制。电动车轻便,极易停放,每充一次电可以行驶50千米,加之在使用过程中不必需办理任何手续,且受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较少,电动车使用人员日渐增多。由于目前在一些地方购买电动车不必需要到有关部门登记备案,交通管理部门难以掌握一手资料,无法掌握辖区电动车的数量及驾驶电动车人员状况,使电动车的管理基本处于无政府状态,严重失控失管。   三、强化对电动车管理的对策   (一)加大宣扬力度以此强化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以"五进'宣扬为载体展开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乡村宣扬之时,适时展开有关电动车的专题教育。宣扬形式也应丰富多彩,利于群众接受,播放电动车交通事故案例VCD光盘,制作宣扬图版、宣扬条幅等。   (二)强化源头管理。对非法拼装、随意改装的车辆和生产厂家进行清理,有必要的话可以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取缔非法拼装的厂家,一律没收非法拼装车辆,恢复随意改装车辆的原状。同时要在道路管理中严格限制非法拼装车辆上路和严格限制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降低事故隐患,保持对电动车管理的高压态势。   (三)建立保护制度。在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框架内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条例规定对时速达到一定速度或着以送货为目的的电动车实施"强制险'或者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激励其推出针对电动车的险种等保护性措施,切实提升电动车驾驶人抵抗事故灾难的能力。   (四)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政策法规。地方政府要依据本地实际,制定出这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使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管理有法可依,改变目前生产、销售、管理互相脱节、各自为政的状况,真正把电动车管理纳进整个交通管理大系统中,保证各个环节、各个部位都有人抓有人管,防止失控失管。   (五)依靠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化管理。将电动车管理纳进乡镇、村(街道)居委会工作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内容来落实,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分解到机关和企事业、街道、乡村基层组织,执行"三位一体'的三级防范网络,要把"教育好自己的人,管理好自己的事'作为每个基层单位一项最重要、最直接的责任来考核基层组织单位领导的重要内容,从根本上消除电动车严重违法行为。   (六)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也已规定对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和其他新能源车辆执行登记管理。这对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车的严格管理有了合法的法律法规依据。   总之,强化电动车管理,任重而道远。电动车管理是我们路面管理执法中面临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也是正待解决的一个重点问题,这是一项长期、困难的工作。在现实工作中,我们必必需结合当地的实际状况,边研究、边思索、边总结、边施行,从而推动交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