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新业务及教学管理制度第一节 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管理制度【制度】1. 本单位没有开展,申请者没有操作经验的新技术、新方法,而该技术、方法有直接导致病人死亡和致残的可能,须经病人、家属同意并履行有关签字手续并向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会同科教科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科室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过程前申请者应将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向病人及其家属说明清楚,实施过程中,要随时向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汇报,以便采取各种防范措施。2. 本单位没有开展,申请者有操作经验的新技术、新方法,而该技术、方法有直接导致病人死亡和致残的可能;或本单位没有开展,申请者没
2、有操作经验的新技术、新方法,但该技术、方法没有直接导致病人死亡和致残的可能,需向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长批准,经病人及其家属同意并履行有关签字手续后方可开展。3. 新技术、方法完成3例后需向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提交总结报告,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报批。4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留存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和科室备查。【监督检查】科主任是施行新技术、新方法的第一行政领导和主要实施者,要密切关注施行新技术、新方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并主动向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院领导汇报。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经批准开展的新技术、新方法的执行情
3、况要进行有力检查,了解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各种行政关系,记录在册备查。院领导批准开展的新技术、新方法,院领导是总负责人,要做好监督管理。第二节实习人员管理制度【制度】1.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服从组织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医疗作风和服务态度。2. 实习人员在带教老师指导下,从事规定的实习工作,接受带教老师的领导与监督,执行带教老师的指示,积极主动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3. 实习人员完成的各种医疗护理等文件,均应得到老师的审阅签名,才能有效,实习人员不得代替老师签名,凡无老师签名的实习人员书写的各种医护文件任何人都不能执行。4. 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按操作规程实施各项技术操作,老师有责任监
4、督实习人员执行各项技术操作,并视其熟练程度决定继续进行操作、及时纠正或亲自操作,实习人员必须接受老师的监督指导。5. 积极参加院、科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实习期间一律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6. 实习结束,由带教老师出具实习鉴定意见。【监督检查】1. 带教医师应认真履行带教职责,对实习人员严格管理,杜绝实习人员的差错事故发生。2.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医疗行为由直接带教的医师负责。3. 实习人员擅自做主造成的差错事故由本人负责。第三节进修人员管理制度【制度】1. 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服从组织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医疗作风和服务态度。2. 进修人员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承担相应的进修工作。
5、接受上级老师的领导与监督,执行带教老师的指示,积极主动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3. 进修人员在医院学习前阶段的36个月内,完成的各种医疗护理等文件,均应得到老师的审阅签名,才能有效。凡无老师签名的进修人员书写的各种医护文件任何人都不能执行,进修人员不得代老师签名。进修人员在医院学习36个月后,带教老师根据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向科室领导建议授予其单独的签字权,科领导审核并请示院有关部门批准,才可获得签字权。4. 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按操作规程实施各种技术操作,老师有责任监督进修人员执行各项技术操作,科室根据进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报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让其独立操作。5. 积极参加院、科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进修期间一律实行24小时负责制。6. 进修结束时,由带教老师出具进修鉴定意见。【监督检查】1. 带教医师应认真履行带教职责,对进修人员严格管理,杜绝进修人员的差错事故发生。2. 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的医疗行为由直接带教的老师负责。3. 进修人员在获得签字权后或擅自做主造成的差错事故由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