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大学XX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体系
领导重视
制度健全(10分)
1、XX学院成立XX大学XX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由XX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家庭经理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1分),落实“一把手”工程,配备分管领导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分工明确,有全员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氛围(1分)。
2、每学期召开XX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以上(1分),学生工作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就业工作4次以上(1 分)。
3、有完备的XX学院学年就业工作计划、总结(1分);建立XX学院就业工作管理制度、就业市场调研制度、全程化就业指导方案(1分),其它相关制度每项加0.2分,加分上限为2分。
5、全勤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就业工作会议及相关培训(2分),每人次缺席扣0.2分,扣完为止。
管理规范
服务为先(15)
6、按时、准确、完备报送毕业生生源核查(2分)和就业派遣方案(2分),无故拖延、错报、漏报现象每次每项扣0.2分,扣完为止。
7、按时、规范、准确完成就业进展情况报送工作(3分),无故拖延、不规范报送现象每次每项扣0.2分,扣完为止。
8、严肃开展毕业生政审及工作,规范撰写相应材料(1分);组织毕业生认真准备求职材料,个人简历和就业表质量较高(1分)。
9、就业表、协议书、毕业生登记表管理严格(1分),错发、乱用、因指导不利而导致的集体性错误填写等现象每次每项扣0.2分,扣完为止。
10、严格规范开展推免研(1分)和毕业生评优(1分)工作,无故拖延、不规范报送现象每次每项扣0.2分,扣完为止。如有投诉且情况属实,该项工作得分为0。
13、有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机制,联络畅通,毕业生配合,指导和服务全面、到位(1分)。
指导系统
调研常态
(15 分)
14、参与学校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和相关课程建设(2分),
XX学院有1人及以上承担就业相关课程授课任务和咨询任务的各加1分;获得校级和省市级教学表奖的,每人次分别加1分和2分。
15、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项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活动(2分),取得校级、省市级和级奖项的,每项加0.2分、1分和2分,加分上限为3分。
17、结合专业特色开展创业项目设计与研究工作(2分),鼓励创业项目孵化和创业典型培育,或自行孵化项目和创业典型每个加1分,加分上限为3分。
18、开展与毕业年级学生的就业主题谈话活动,全面了解学生就业意向和实际问题(2分);并将5月底仍未就业的毕业生作为重点谈话对象,有针对性的展开引导和指导工作
(1 分)。
19、对在校生、毕业生和就业市场等方面进行相关主题调研(1分),有数据支撑并且形成至少一份调研报告(1分),每多形成一份调研报告加1分,加分上限为2分。
20、积极参与就业工作科研项目(2分),在学校认可的公开刊物上发表就业主题文章每篇加0.5分,核心期刊每篇加1分;以就业相关工作为研究课题,院(系)自主获得校级、省市级和级科研项目资助的,每项分别加1分、2分和4分;加分上限为5分。
渠道丰富
信息畅通
(15 分)
21、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就业招聘会、考研宣讲会等(2分)。
22、制定院(系)就业市场开拓实施方案(1分),有依据地建立拟拓展用人单位数据库(1分);协助学校与高质量就业单位取得联系开展招聘活动(1分),每有1名毕业生从中达成就业意向加0.3分,加分上限为3分。
23、协助建立校级毕业生就业及实习实践基地(2分),每新签订一个基地加2分,毕业生与该基地达成就业意向每人次加0.5分,加分上限为3分;自主建立院(系)级毕业生就业及实习实践基地(1分)。
24、认真组织学生充分利用学校就业信息网、微信平台等获取就业信息(1分),积极指导学生熟练掌握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和就业手续办理流程(1分)。
25、建立各种有效的XX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宣传平台(1分),及时更新,内容丰富(1分),自主搜集、发布的
高质量就业信息数不低于每周3条(1分)。
26、XX学院投递并在学校学生就业工作宣传平台发布的就业工作简讯等材料,学年统计达5篇及以上(2分);如在省市级公众媒介宣传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形成良好社会影响的,每次加1分。
工作创新
特色凝练
(5分)
27、结合专业学科特色开展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思路、举措、成效等,凝练1500字以内文字并有图片、视频等支撑材料(5分)。
就业实绩
学生评价(40分)
28、初次就业率在90%以上的为25分,在90%-85%之间的为20分,在85%-80%之间的为13分,在80%-75%之间的为8分,在75%-70%之间的为3分,在70%以下的为0分;其中,高层次就业比例排在前三位的加3分,就业协议率排在前三位的加3分。年末就业率在95%以上的为5分,在95%-90%之间的为2分,在90%以下的为0分。
29、辽宁省困难家庭毕业生(限台帐统计内)初次就业率达到95%以上的为3分,95%-90%之间的为1分,90%以下的为0分。
30、毕业生对所在单位就业工作满意度达90%以上的为7分,90%-85%之间的为5分,85%-80%之间的为3分,80%-75%的为1分,75%以下的为0分。
注:1、考核方式为听取院系汇报,审阅学生处备案工作记录和院系提供文件材料等。
2、关于初次就业率、日常工作备案记录等情况,学生处将于每年9月中旬前进行公示与反馈。
3、“高层次就业”具体包括升学、出国、项目就业以及在三甲医院、政机关、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百强企业等就业。
4、“评分标准”第28项,如各培养单位就业率和高层次就业比例为分界百分比值时,取较高百分比数值段所对应的分数。
5、“评分标准”第28、29项,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就业率偏离以往水平较大时,该两项评分标准将在当年就业工作考评通知中进行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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