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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危险源识别与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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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危险源识别与分析 危险因素是指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是安全评价的基础。 第一节 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执发[2021]272号文《关于在全省井工煤矿展开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属以下状况之一的井工开采矿井为存在重大危险源矿井: 〔一〕高瓦斯矿井; 〔二〕煤与瓦斯特别矿井; 〔三〕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四〕水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矿井; 〔五〕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或等于6个月的矿井; 〔六〕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七〕采煤工作面存在不易垮落必必需经人工强制放顶的坚硬顶板矿井; 〔八〕其它自然因素下影响煤矿安全的重大危险源。 一、瓦斯重大危险源辨识 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由山西阳城鑫营煤业、阳城县伏岩煤业、山西阳城四候煤业和山西阳城府底煤业〔十关闭〕四矿整合而成,各矿井整合前开采3号煤层,均为低瓦斯矿井。 2、依据2021年9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提供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矿井瓦斯涌出量推测报告》中提供瓦斯涌出量推测结果:矿井按90万t/a生产时,一采区上分层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16.70m3/min,最大相对涌出量为8.82m3/t;一采区下分层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5.72m3/min,最大相对涌出量为3.02m3/t;二采区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4.07m3/min,最大相对涌出量为2.15m3/t,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综上所述,我矿基本建设或投入生产后,属低瓦斯矿井。因此,瓦斯不构成我矿井重大危险源。 二、煤与瓦斯特别重大危险源辨识 1、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1年12月28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3号煤层煤与瓦斯特别危险性鉴定〔修改版〕》,其中防突测定结果为:鉴定范围内3号煤层为非特别危险性煤层。 2、2021年1月25日,山西省煤炭工程项目咨询评审中心出具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3号煤层煤与瓦斯特别危险性鉴定报告专家论证看法书》,论证看法为:专家论证认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3号煤层煤与瓦斯特别危险性鉴定报告》编制依据基本合理,鉴定参数测试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鉴定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编制的论证和推理合理,报告的结论可信。 3、我矿为低瓦斯矿井,通过对我矿资源整合前矿井实际状况调查,矿井3号煤层资源整合前的各矿开采历史中未发生过煤与瓦斯特别现象。 因此,煤与瓦斯特别不构成我矿的重大危险源。 三、煤尘重大危险源辨识 1、兼并重组整合区内原山西阳城四候煤业2021年9月26日委托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我矿采区大巷掘进面所采煤样进行了煤尘爆炸检验,结论为3号煤层煤尘无爆炸性。 2、原山西阳城伏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6月2日委托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我矿井下工作面所采煤样进行了煤尘爆炸检验,结论为3号煤层煤尘无爆炸性。 3、原山西阳城鑫营煤业2021.07.22对我矿井下工作面所采煤样进行了煤尘爆炸检验,结论为3号煤层煤尘无爆炸性。 4、依据晋城市煤田地质勘探队编制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勘探施工S-1号钻孔所取3号煤样于2021年5月15日所作煤尘爆炸性试验,火焰长度均为0mm,加岩分量均为0%,煤尘无爆炸性;勘探施工S-4号钻孔所取3号煤样于2021年3月23日所作煤尘爆炸性试验,火焰长度均为0mm,加岩分量均为0%,煤尘无爆炸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规发[2021]1146号文对地质报告予以批复; 5、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具有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该测试报告煤样均取自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井田范围内原整合矿井井下工作面,井下巷道布局均在同一水平。 6、通过对矿井的实地调查,我矿资源整合前各矿井开采历史中,均未发生过煤尘爆炸事故。 因此,煤尘不构成我矿的重大危险源。 四、矿井水重大危险源辨识 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安监总局28号令〕矿井应对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状况研究,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并确定本单位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定,我矿已展开此项工作,委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华盛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公司,编制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侯煤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报告确定“建议本矿开采3#煤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定为中等型〞“ 建议本矿开采15#煤层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定为中等型〞。该报告未通过矿方评审。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侯煤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仅作为参照, 不作为水文地质条件重大危险源的判定依据。对矿井水进行评估。 晋城市煤炭地质勘探队2021年4月提交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3号煤层水文地质类型属中等类型。 晋城市煤炭地质勘探队具有煤炭勘探资质。 该地质报告经山西省煤炭工程项目咨询评审中心于2021年9月15日进行评审。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批复如下:井田基本达到了勘探程度,可作为矿井建设的地质依据。 以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侯煤业3#煤层矿井水文地质属中等类型,仅作为参照, 不作为水文地质条件重大危险源的判定依据。以下对3号煤矿井水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二〕矿井水重大危险源辨识 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中关于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的划分标准〔下表〕,对本井田水文地质类型进行划分。下表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表。 煤层分类依据类 别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受采掘破坏和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含水层性质及补给条件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孔隙、裂隙、岩溶含水层,补给条件差,补给来源少或极少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孔隙、裂隙、岩溶含水层,补给条件一般,有一定的补给水源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主要是岩溶含水层、厚层砂砾石含水层、老空水、地表水、其补给条件好,补给水源充沛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为岩溶含水层、厚层砂砾石含水层、老空水、地表水、其补给条件很好,补给水源及其充沛,地表泄水条件差单位涌水量 q〔L/s.m〕q≤0.10.1<q≤≤q≤5.0q>5.0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无老空积水存在少量老空积水,位置、范围、积水量不清楚存在少量老空积水,位置、范围、积水量不清楚存在大量老空积水,位置、范围、积水量不清楚矿井涌水量〔m3/h〕正常Q1 最大Q2Q1≤180 〔西北地区Q1≤90〕 Q2≤300 〔西北地区Q2≤210〕180<Q1≤600 〔西北地区90<Q1≤180〕 300<Q2≤1200 〔西北地区210<Q2≤600〕600<Q1≤2100 〔西北地区180<Q1≤1200〕 1200<Q2≤3000 〔西北地区600<Q2≤2100〕Q1>2100 〔西北地区Q1>1200〕 Q2>3000 〔西北地区Q2>2100〕突水量Q3〔m3/h〕无Q3≤600600<Q3≤1800Q3>1800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采掘工程不受水害影响矿井偶有突水,采掘工程受水害影响,但不威胁矿井安全矿井时有突水,采掘工程、矿井安全受水害威胁矿井突水频繁,采掘工程、矿井安全受水害严重威胁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防治水工作简单防治水工作简单或易于进行防治水工程量较大,难度较高防治水工程量较大,难度高 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水文地质类型划分要求,对我矿矿井水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从以下六方面进行(参照我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及安全专篇): 1、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 3#煤层的直接充水含水层为顶板砂岩裂隙含水层,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第四系孔隙含水层、二叠系砂岩裂隙含水层,补给条件一般较差,补给水源较少。本含水层q值为0.0246L/s.m,为弱富水性的含水层。按照《规定》第一分类依据,为简单型。 2、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 具体调查井田内积水量为426098m³,井田周边无老窑分布,周边相邻矿井也均和本矿井有煤柱相隔,无越界开采现象,其积水也对本井田无影响。 但该井田周边相邻有2个煤矿,井田东部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演礼煤业,北部为山西亚美大宁煤矿。地质报告及水文地质报告没有对以上2矿与我矿相邻采空区的积水状况进行调查。 井田内3#煤虽然没有上部采空区,但是在工作的开采后,对后续工作面存在部分积水区,位置和水量基本清楚,但与我矿相邻矿井的相邻采空区积水状况不清楚。按照《规定》第二分类依据,为复杂〔局部〕型。 3、矿井涌水量 矿井3#煤层生产,矿井正常涌水量为60m3/h,最大涌水量为93.75m3/h。按照《规定》第三分类依据,为简单型。 4、突水量 矿井现开采3#煤层,出水点少,水点水量小。矿井充水多以顶板渗水、淋水为主,局部为采空区上部积水渗水。现矿井最大涌水量为3.75m3/h,未发生突水。按照《规定》第四分类依据,为简单型。 5、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 矿井开采3#煤层,现主要充水水源为顶板砂岩裂隙水、顶板冒落带裂隙沟通上部含水层。顶板水是防治水工作的重点。应严格按照“推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做好防水、探水、疏放及排水工作,总的认为采掘工程不受水害影响。按照《规定》第五分类依据,为简单型。 6、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 针对本矿矿井水文地质特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井上、井下水文地质和防治水工作,重点做好对采空区积水、构造水的防探工作。总的认为,防治水简单或易于进行。按照《规定》第六分类依据,为简单型。 综合以上阐述,针对分类依据第二条的评述,按分类依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建议本矿开采3#煤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定为复杂〔局部〕型。 因此,我矿井3号煤层矿井水构成重大危险源。 五、煤层自然发火重大危险源辨识 1、兼并重组整合区内原山西阳城四候煤业2021年9月26日委托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我矿采区大巷掘进面所采煤样进行了煤层自燃倾向性检验,结论为3号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级,属不易自燃煤层。 2、原山西阳城伏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6月2日委托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我矿井下工作面所采煤样进行了煤尘煤层自燃倾向性检验,结论为3号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级,属不易自燃煤层。 3、原山西阳城鑫营煤业2021年7月22日对我矿井下工作面所采煤样进行了煤层自燃倾向性检验,结论为3号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级,属不易自燃煤层。 4、依据晋城市煤田地质勘探队编制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勘探施工S-1号钻孔所取3号煤样于2021年5月15日所作煤层自燃倾向性化验,3号煤层吸氧量为1.30cm/g,自燃等级为级Ⅲ级,为不易自燃煤层;勘探施工S-4号钻孔所取3号煤样于2021年3月23日所作煤层自燃倾向性化验,3号煤层吸氧量为1.22cm/g,自燃等级为级Ⅲ级,为不易自燃煤层。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规发[2021]1146号文对地质报告予以批复; 5、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具有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该测试报告煤样均取自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井田范围内原整合矿井井下工作面,井下巷道布局均在同一水平。 6、通过对矿井的实地调查,我矿资源整合前开采历史中,均未发生过煤层自燃发火事故。 因此,煤层自然发火不构成我矿井的重大危险源。 六、煤层冲击地压重大危险源辨识 依据晋城市煤田地质勘探队2021年3月编制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本区地压属正常区,无煤层冲击地压危险。 晋城市煤田地质勘探队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出具的《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进行了批复。 通过对矿井实际调查,我矿开采以来未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 因此,冲击地压不构成我矿井的重大危险源。 七、煤层顶板重大危险源辨识 依据晋城市煤田地质勘探队2021年11月编制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3号煤顶底板工程地质特征:伪顶一般为黑色薄层状泥岩,水平层理十分发育,富含植物化石,厚度0~0.20m,极不稳定,随着煤层开采而向下冒落。直接顶:为灰黑色含粉砂质泥岩,钙质胶结,分选一般,含有泥岩包裹体,斜层理显然,裂隙不太发育,厚3.05~4.85m,平均厚3.95m。岩石见水极易松散跨落,各别地段的直接顶为细粒砂岩及粉砂岩。属中等坚硬岩石,抗压强度为39.80MPa,抗拉强度为9.51MPa。老顶:为灰黑色细粒砂岩,质较坚硬,较为完整,不易跨落,厚5.90~9.42m,平均7.66m。底板:为深灰色砂质泥岩,含有植物根、茎化石及炭质碎屑,平均厚8.21m。抗压强度为10.22MPa。依据本次勘探采纳S-4号钻孔3号煤层顶底板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成果表,3号煤层顶板细粒砂岩抗压强度为68.0-72.8MPa,平均73.1 MPa,抗拉强度为3.9-4.6 MPa,平均4.2 MPa,属中硬岩石;底板砂质泥岩抗压强度为22.0-27.2MPa,平均24.7 MPa,抗拉强度为1.4-2.1 MPa,平均1.7 MPa,属软弱岩层。 晋城市煤田地质勘探队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出具的《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进行了批复。 依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和现场开掘及以往开掘状况,采煤工作面顶板易冒落,不必需要经人工强制放顶。 因此,采煤工作面顶板,不构成我矿井的重大危险源。 八、其它自然因素重大危险源辨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压力管道: 〔1〕长输管道 ①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制定压力大于1.6 MPa的管道;②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 km且管道公称直径≥300 mm的管道。 〔2〕公用管道 中压和高压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200 mm。 〔3〕工业管道 ① 输送GB5044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液化气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 mm的管道;② 输送GB5044中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50160及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 mm,制定压力≥4 MPa的管道;③ 输送其他可燃、有毒流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 mm,制定压力≥4 MPa,制定温度≥400℃的管道。 上述压力管道所构成重大危险源状况,目前我矿不涉及。 属以下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 〔1〕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2〕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PV≥100 MPa×m3的压力容器〔群〕。 上述压力容器所构成重大危险源状况,目前我矿不涉及。 3、火药库: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管协调字[2021]56号《关于展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看法》中附件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规定:库区〔库〕工业铵梯炸药、乳化炸药临界量为工业炸药 50 t;民用爆破器材起爆器材雷管、导爆管等临界量为1 t。 我矿地面建有炸药库:炸药最大储存量3吨,雷管库最大储存量1万发。 我矿地面炸药库储存炸药远小于50吨,雷管库储存雷管小于1吨,因此,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关于展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看法 4、锅炉: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安监管协调字〔2021〕56号文,《关于展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看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锅炉构成重大危险源: ①蒸汽锅炉:额定蒸汽大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 ②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20摄氏度,且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4MW。 我矿现工业场地仅装配有一台山西原平市兴达常压锅炉生产的CLSG-85/70-AⅢ型热水锅炉,用于生活及澡堂供暖,其额定出水温度为85℃,额定功率1.05MW。 我矿现使用的常压热水锅炉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九、矿井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通过对我矿的重大危险辨识,我矿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为矿井水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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