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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降低经营成本,明确费用标准,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通讯费用标准规定如下,望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总则
(一)本规定所指的通讯费包括公司固定电话费、享受补贴的员工手机电话费;
(二)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项目及各部门;
(三)各公司、各项目及各部门统一将员工名单和执行话费标准上报公司,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享受电话费补贴;
(四)电话费按标准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享受话费补贴的人员,全天不准停机,因停机影响正常工作的,不予核销话费;
(六)享受话费补贴人员,依据实际消费结算发票每季度报销一
次,由所属单位领导签批后,人资部核定出勤天数,财务部审核报销;
(七)原则上公司不统一购置电话充值卡,如项目施工人员需要充值卡充值,由项目财务部负责统一购置管理,定期统计支出情况并控制使用。
第二条管理部门及人员
财务部、人资部、审计部、各单位部门及分管领导、财务副总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一)财务部
1、负责员工电话费的日常核算与管理,对员工电话费报销资格进行审核;
2、负责审核员工电话费的合规性,超出规定标准的不予办理;
3、负责公司固定电话费的缴费及话费支出的审核;
4、定期统计公司话费的支出情况,严格控制成本。
(二)人资部
1、负责各部门员工申请电话费补贴资格的审核;
2、负责提供员工考勤情况,严格依据制度规定及考勤情况确定电话费补贴额度;
3、定期更新员工档案,依据电话费补助标准编制统计表上报财务部。
(三)审计部
1、负责定期审计电话费报销的合规性;对违规业务部门进行处罚处理;
2、依据审计结果,定期编制审计报告,披露电话费的支出情况。
(四)各单位部门及分管领导
1、负责部门员工申请电话费补贴资格的认定和上报;
2、负责各分管部门员工电话费的审核、确认。
(五)财务副总
负责公司通讯费支出管理,分析审核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条管理要求
(一)手机电话管理
1、手机话费必须以本人实名及所使用电话号码开具的发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按规定标准核销;
2、话费标准额度当年结清,不予跨年;
3、每月话费标准不得累计计算,当月话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报销;当月话费超过标准的,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4、公司发放的小号电话卡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补办和登记,补卡费用由个人承担;
5、公司发放的小号电话卡不能随意更换、停机或送人;
6、离职人员在办理交接时,同时办理小号清户手续。
(二)固定电话管理
1、由单位出资安装的固定电话(财务或其他部门),除传真电话外,谢绝其他业务发生,特殊情况需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通话登记或交费;
2、公司办公室固定电话,必须保证工作时间有人接听;
3、严禁使用公司固定电话上网或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五条员工话费标准
(一)公司总部机关:副总经理:2元/月总会计师:2元/月设备部长:3元/月采购员:1元/月
总工程师:2元/月
采购部长:3元/月
其他部长:50元/月
资金部长:150元/月
主管会计:1元/月融资专员:50元/月
出 纳:50元/月工作人员:38元/月
小车司机:50元/月董事长、总经理司机:1元/月
(二)外阜施工项目部:
项目经理:3元/月
总 工:2元/月
质检员:38元/月
主要测量人员:38元/月
主要试验人员:38元/月
出纳:50元/月
采购员:2元/月
大料现场收料组:50元/月
材料库记账员:38元/月
考勤员:38元/月
设备队长:50元/月
经理司机:50元/月
路基工长:50元/月
(三)房建项目部
项目经理:1元/月
总工:70元/月
工程质检部长:38元/月
测量主任:38元/月
副经理:150元/月
工程质检部长:50元/月测量主任:50元/月试验室主任:1元/月主管会计:1元/月
其他会计人员38元/月材料负责人:150元/月仓库保管员:38元/月食堂管理员:50元/月加油员:38元/月
黑(白)站操作手:50元/月桥涵队长:50元/月
副经理:70元/月
采购员:2元/月
质检员:38元/月
主要测量人员:38元/月
(四)施工队(包括外网、精装修)
队长:50元/月试验人员:38元/月
拌合站负责人:38元/月测量人员:38元/月
(五)丰远地产公司机关
副总经理:2元/月
营销总监:1元/月
专业工程师:50元/月
其他部长:50元/月
出 纳:50元/月
小车司机:50元/月
总工程师:2元/月
策划总监:1元/月
营销经理:50元/月
主管会计:1元/月
工作人员:38元/月
(六)热高乐园(含酒店管理公司、餐饮公司)
热高乐园及酒店管理公司依据园区通讯费用管理制度及补充规定执
行,餐饮公司参照执行。
(七)浩博物业公司
经理:150元/月
行政办公室主任:80元/月
维修部长:80元/月
维修人员40元/月
客服40元/月
主厨30元/月
保安班长30元/月
绿化班长30元每月
保安部长:80元/月
保洁绿化部部长:80元/月
文员40元/月
房管员40元/月
前台收款40元/月
保洁班长30元/月
房管部部长80元/月
(八)供热公司
经理:150元/月文员38元/月
收费员38元/月维修班长38元/月
(九)迪欧咖啡厅
经理:1元/月 厨师长:50元/月 领班38元/月 仓库保管员:38元/月
(十)其他因工作需要办理小号的人员,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按38元基本费用标准执行。
(十一)此规定中未明确的部门或单位比照此规定执行。
第六条审计、监督、检查
(一)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严格审核本部门人员申请的电话费的资格和标准,对不合理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不予审批;
(二)要求财务部依据本规定严格审核票据、出勤情况及补贴标准,每月定期统计费用支出情况;
(三)要求审计部定期不定期的对通讯费支出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要求每年不少于4次。
第七条奖惩处理
(一)本着谁监督检查、审计检查,谁处理的原则;
(二)对于未按本规定标准核销电话费,导致电话费超标准支出,报销人全额返回话费,并对报销人处以50元月罚款;对审核人员处以1元罚款;对部门主管处以1元罚款,对分管副总处以2元罚款;
(三)享受话费补贴人员,工作期间电话不允许关机,违反一次罚款50元;
(四)对于公司发放的小号电话卡随意更换、停机或送人,给工作造成不便,对责任人停止话费补贴,并处罚50元,给予部门主管1元的处罚;
(五)对于使用公司固定电话处理个人私事产生的话费,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并处罚50元,对部门主管处以1元罚款,对分管副总处以2元罚款。
第八条附则
(一)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并完善;
(二)本规定自2016年11月3日起执行;
(三)原公司内部26-2010 (续编)《规章制度汇编》中电话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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