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宿州市惠康药房质量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制度
编号 SZHKQM01127
起草人: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27. 10 01 批准日期27。10 02
执行日期27。10。03
版本号: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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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至部门:营业、养护、质管。
目的: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确保拆零药品销售质量,确保拆零销售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细则、《药品流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
范围:本零售门市部药品拆零有关的所有质量管理.
责任人:营业员、养护员、质管员。
一、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店内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三、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销售。
四、药品拆零销售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药店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顾客并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拆零销售应当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
五、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
六、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药品名称。
七、应做好拆零药品的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起止期、操作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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