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仓 储 部 盘 点 管 理 制 度
1、目的
促进仓库盘点工作的程序化和制度化,强化仓管员的责任,为会计核算和公司管理提供准确的原始资料,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
2、适应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中投综合物流园仓储部的盘点管理工作。
3、使命
部负责库存商品盘点的组织、实施、抽检、确认、上报工作。
财务部负责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帐、卡、物进行抽检,年终〔中〕盘点的组织及盘点后帐务调整工作。
4盘点分类
科组织的自盘、财务参加的盘点。
财务参加的盘点按盘点时间分为:年中、年终盘点 、月末盘点、不定期抽盘。
5、盘点方法
商品的存放地点逐一对其进行盘点确定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
商品价值小、数量多,不便逐一盘点的
财产,采纳从总体或总量中抽取少量样品,确定其样品数量,然后再推算总体数量的方法。
5.3估计法是对某些数量大、堆放不规则、价值低廉、不合适实地盘点法对库存商品进行逐一计量,而计算其数量的一种方法。
5.4测量计算法是对某些存量大,但存放较有规则,可通过测量其体积、面积,以单位体积、面积换算成重量,从而求出实存重量的方法。
5.5查询法是采用向对方发函或派人前往查对询问的方法。
6 盘点要求
商品预先按仓库管理要求摆放整齐,标识清楚,备妥盘点用具,提前准备盘点明细表。
进出单据应于盘点前登录完毕,如因特别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入库数据、出库数据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二份,将帐面数调整至正确的帐面结存数。
盘点期间除紧急用外,暂停收发,至于如因紧急必需进、出库,应与财务、仓储两部门经理协调核准后方可进行,临时入库部分加以标识另外存放。
盘点编组:财务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应盘点仓库、商品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
仓库应依据盘点对象物理特性选择合适的盘点方法。
6.6仓储部经理要对比 盘点报表进行抽检〔抽检数量比例大于5%,确认后方可上报〕。
部对每次盘点结果,经复核确认后,对盘盈、盘亏提出初步处理看法,交财务部〔单项超过500元累计超过1万元盘盈、盘亏同时报公司总经理〕。财务部或公司总经理在接到报告3天内作出批示。财务部依照批示在当日内通知各仓库调整帐务。
7.仓储部自盘管理规定
各仓库应在每月的10日以前、20日以前、月末前分三次进行自查,每次自查的品种数不得少于品种总数的四分之一。由仓管员、科长签字后将盘点差异表于每月的10日、20日和月末最后一天报仓储部经理处〔在自查报表备注栏内注明盈亏原因〕。
8 财务盘点管理规定
财务部在盘点前应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明确盘点时间、方式、分工及使命、存货进出截止时间要求、盘点前准备事项、实地盘点要求等相关事项,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展开盘点工作。
商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每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假设有异
常出入者,必必需再复盘;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点报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仓储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仓储部核算金额以采购入库单品单价为依据〕。
9 盘点报告
9.1财务部应依"盘点报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仓储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整改措施后,送回财务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仓储部,第二联财务部自存作为帐项调整的依据,第三联财务留存。
不定期抽盘,财务部应于盘点后两日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总经理核实。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总经理核示。
10 考核措施
仓库人员必需按要求认真执行盘点工作,如未按要求进行盘点或者盘点数据准确率小于99%,处以50元以上罚款,并责令更正。对按要求进行盘底,盘底数据准确率在99.5%以上者,奖励50元/月。
点报表未按规按时间传递处以20元/天的罚款。
10.3盘点后发现有由主观过错造成的盘亏损失,一般应由相关责任人承当20-50%赔偿责任,但一般最低不少于50元最多不多于2000元,特别状况经总经理批准可不受此限。
10.4对连续两个月盘亏金额在2万元以上者,除责令赔偿外,当月绩效考核应评定为“D〞。
11 记录
月份盘点报表、盘点盈亏报表。
12 附加说明
本部起草并负责解释和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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