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井下用火措施.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099606 上传时间:2025-04-2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5.0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井下用火措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井下用火措施.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井下用火措施 一、工程概况: 玉华煤矿井下运输大巷改换重轨工程,位于玉华煤矿副井底至892石门大巷内,约2000余米。 改造该系统是为了满足运输大巷运输能力,将原铺设600mm轨距、30kg/m轻型的单轨改换为43kg/m重轨。 该工程主要内容为轨道改换。依据玉华矿总体安排,我项目部主要承当井下轨道改换铺设工作。 由于工期紧,任务重,且由于井下潮湿环境造成原轨道连接道夹板螺栓严重锈蚀,无法用工具拆掉,使用电火焊或火焊,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及作业人员安全,特编制轨道改换使用电火焊施工安全措施,经玉华矿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二、使用机具及设施: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 位 数 量 1 气割设备 套 1 2 干粉灭火器 个 2 三、施工安全措施: 所有施工人员除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外。应认真学习,遵守以下井下施工安全措施,签字后方可下井作业。 1、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劳作纪律,工作中做到精力集中,不得随便脱离工作岗位。当天工作前应由工长向所有工作人员交代好工作内容及安全要求,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各负其责,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场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操作。 2、班前组织全部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并检查施工的全部准备工作。安全员监督安全设施到位状况,工具准备落实状况,如有不符或落实不清的,必须向施工负责提出,不解决,不许施工。 3、运输大巷改换重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电焊和火焊施工应注意采用防火措施。施工地点瓦斯浓度检测,由建设单位负责,跟班作业,使用瓦斯报警仪进行检查。使用电火焊前必须对运输大巷瓦斯浓度进行检测,是否符合电火焊施工要求,不符合要求严禁施工,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随时监测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一旦超限,必须马上切断施工电源,停止电火焊作业及非防爆电动工具作业,由专人负责,组织人员撤离施工现场。 4、电火焊使用时,运输大巷应通风优良,以保证有害气体无法积聚;一人施工一人监护,及时处理电火焊渣。电火焊使用中,应设有干粉灭火器,防止因施焊造成的明火及出现的意外状况;作业区清除一切可燃物、易燃物,清除障碍物,施工完毕必须洒水灭火,保证安全。并及时报告矿上调度室处理,待解决后方可重新施工。 4、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安全完好,乙炔瓶不得平放,两瓶之间距离不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气带应无漏气现象,天天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其是否安全可靠,否则必须改换。 5、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玉华煤矿有关作业规定。 6、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携带矿灯及自救器,入井前应由专人在井口负责把口检查,严禁井下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违者重罚。因工作需要携带电火焊施工所需点火物品时,应有施工负责人派专人负责携带保管,不准转借他人点火使用,施工完毕应检查点火物品,防止遗留井下,升井后交工长保管。 7、作业人员入井前应穿戴好个人劳保用品,不准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精神不振或病态人员不准入井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 8、电火焊设备,工作入井前应认真检查,保证完好,附件齐全,氧气瓶必须有安全帽,氧气带、乙炔带不漏气。运输装车应绑紧牢固,并做到轻装轻卸,运输中防止碰撞。作业前应将电火焊设备可靠固定,防止滚动倾斜。 9、井下电火焊作业前应清除作业点四周的木料、棉纱、木屑及油脂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点翻开浮渣,洒水降温,具体检查火源,无隐患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电火焊设备应随人撤离现场升井,不准将其存放在井下。 10、瓦斯检查员应由培训合格的专职瓦斯检查员担任,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负责,随作业人员一同保持工作岗位,不准随意离开施工点,按规章定时检查瓦斯浓度,并作好记录。 11、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全、三保持',严禁带电搬迁,保证电气设备不失爆,电气设备可靠接地。 12、为保证施工安全,电火焊施工作业点应配备两个干式灭火器,并由专人负责保管,所有施工人员应熟悉灭火器使用操作方法,以备使用。 13.施工地点施工前后10米冲尘。 14.检查作业地点四周20米巷道顶部有无瓦斯,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严禁施工。 15.建安公司必须在使用电焊现场指定负责人,负责人必须是单位主要负责人。 16.电焊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m巷道,应是不然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洒水,且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否则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17.电焊工作地点的下方必须用不燃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18.电焊使用前必须有矿救护队两名队员现场监护,并检查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且必须对四周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容易产生瓦斯积存的地点进行全面检查,证实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19.电焊工作结束后工作地点必须再次喷洒水,并应设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监护不少于一小时,发现异常,马上处理。 20.严禁在煤巷末采用支护封闭的巷道中进行电焊作业。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